陸駿元丨“《漢書》學者”與其授讀——六朝《漢書》異文與歷史文本研探(上)
全文目次
上
一、問題之提出:《漢書》文本的傳衍脈絡
二、《漢書》之師法、傳習與授讀
三、六朝《漢書》異文傳衍的歷史層次
下(預告)
(一)回歸河北本:別本保存內證
(二)顏師古據特定底本作《注》
(三)顏《注》所謂“流俗書本”
五、多本分立的流傳樣態與眾本合一的文本歸趣
結語
“《漢書》學者”與其授讀
——六朝《漢書》異文與歷史文本研探(上)
陸駿元
[提要]根據南宋蔡琪家塾本一系刊本所附蕭該《漢書音義》提供的六朝《漢書》異文,結合群書中之文獻記載,可初步明確六朝《漢書》文本流傳、衍生與統合之歷史脈絡。《漢書》多古字古言,《隋書·經籍志》稱其“師法相傳,並有解釋”,乃謂其傳授研習須由“《漢書》學者/宗匠”將所持文本與注釋一併教授於生徒之師授模式。由學者訓讀之異與解説之别而産生的異文,得以進入爰洎漢魏以訖隋唐的文本之中而不斷形成異本。六朝《漢書》注本以韋昭本,晉灼、臣瓚本,蕭該本作爲三個歷史坐標文本,分别代表了前期、中期、晚期的文本面貌。韋昭本作爲前期相對獨立的注本,文字與今本皆有一定的差異,以其爲江南學者廣泛研習,且反映古本面貌而流傳至初唐;灼、瓚本作爲六朝南北學者通行文本之最大範圍,包含大量受時空因素影響而産生之異文,成爲隋唐學者校讎、釐正之對象;蕭該本作爲六朝末文本,已具有參酌、整合衆本之特質,成爲連接古今文本之中間點。以地域觀之,韋昭本屬江南本,晉灼本爲河北本,臣瓚本兼存南北,而蕭該本斟酌南北,折射出六朝《漢書》文本多本分立之格局,與顔師古《敘例》所構建的文本圖景不同。迨及顔師古考校班史、定奪文字,表現出立足家藏本而重視河北本的傾向,在釐正六朝文本正俗無判、南北相亂局面的同時,定《漢書》文本於一元。而江南本之異文亦隨顔本文字的確定而逐漸消失與淘汰,今諸宋刊文本源頭已全然爲顔本面貌。吾人對六朝《漢書》異文産生途徑與其文本脈絡之梳理與廓清,是探繹六朝《漢書》注釋分合、演變之前提與基礎。
[關鍵詞]《漢書》學者;蕭該《音義》;師傳授受;六朝異文;歷史文本
據《敘例》,注《漢書》者,師古以前凡五種:一服虔、二應劭、三晉灼、四臣瓚、五蔡謨。師古據此五種,折衷而潤色之。又《敘例》臚列諸家姓名爵里出處凡二十三人,大約晉灼于服、應外添入伏儼、劉德、鄭氏、李斐、李奇、鄧展、文穎、張揖、蘇林、張晏、如淳、孟康、項昭、韋昭十四家;臣瓚于晉所釆外,添入劉寶一家;師古則于五種外,又添荀悅《漢紀》,幷崔浩《漢紀音義》及郭璞《司馬相如傳》三家。[2]
清儒對此之認識,經歷了由注釋上升至文本的過程,而其研究之推進仰賴六朝異文之漸次發現。自惠棟(1697—1758)首倡“《漢書》用古注”的詮釋徑路,並極詆顏師古之疏於小學,乾嘉學者相繼依循舊注以考訂班書,並於群書中輯存六朝遺文作為疏證基礎,研究大致分為三路:第一,補注《漢書》者,如錢大昭(1744—1813)《漢書辨疑》、沈欽韓(1775—1831)《漢書疏證》、周壽昌(1814—1884)《漢書注校補》,從字詞訓釋、版本校勘、史事考訂、典制疏釋等各角度,對班書全帙進行注釋,匡顏監之所誤,補師古之不逮。其所據舊注多依顏氏注本已集,兼及司馬貞《史記索隱》;第二,考訂《漢書》者,如錢大昕(1728—1804)《廿二史劄記》措意於史事釐訂、史文訂正,王念孫(1744—1832)《讀書雜志》則注目於因聲求義之字詞、文本校訂,又有洪亮吉(1746—1809)《四史發伏》、洪頤煊(1765—1837)《讀書叢錄》等承嗣其後,以為專書研究之補苴與擴展;[3]第三,專事輯佚者,如臧庸(1767—1811)輯蕭該(?535—?610)之《漢書音義》,清末民初王仁俊(1866—1913)《漢書許注義》、楊守敬(1839—1915)《漢書古注輯存》等,希冀通過蒐集六朝舊注遺文,彙輯舊義而疏通古學。三者相輔相成,最後促成王先謙(1842—1917)《漢書補注》,作為宋以後至清對班書的再次整理。清儒對舊注之探索,從《史記索隱》中提取舊注而外,更將輯佚範圍擴大至唐宋類書如《太平御覽》、《冊府元龜》等,並意識到顏本相較六朝舊本,不僅注解略遜一籌,各自所據文本復有本質的不同。然而,受限於輯存之舊注在體式與數量上的限制,清代學者仍缺乏對六朝《漢書》文本傳衍的複雜情況之細緻思索。綜觀其論,殆有三端:第一,通過考辨舊本異文之音、形、義,徑直據以校勘顏本,而不注重釐清/分辨六朝各本間的文本差異;第二,二元對立顏《注》與舊注之別,斤斤於孰優孰劣,而鮮注意追蹤自服虔至蕭該,各舊本之間傳承、衍變的軌跡;第三,追求蒐討零散舊注之數量,並未從整體角度思考注家在注釋班書時,所面對的文本擇取以及採用何種解說形態等問題。此皆緣於未能釐清東漢末至隋唐數百年間異文產生、文本傳承之發展脈絡,無法根據有限的異文樣本對文本流傳作年代定位。
由於日藏唐鈔本(以下稱天曆本)《漢書·楊雄傳上》殘卷已然證明了蔡琪本《漢書》所載“蕭該音義”之文獻真實性[4],且蕭該《音義》又多臚列舊本文字異同。職是之故,使得吾人離析、辨明各本異文之生成年代與產生途徑,並據此釐清六朝舊本的傳授脈絡成為可能。要之,能夠真正跳脫顏師古《敘例》的敘述框架以及清儒的思維窠臼,揭示六朝《漢書》文本不斷衍生、流傳,最終統合於顏《注》的歷史過程。
本文所認定的《漢書》異文,是指歷代鈔本、刻本中文字,以及在其他典籍中明確標明為《漢書》文本的文字,抑或典籍(如《史記》)明確所載《漢書》注家在注說中所出異文。而本文所爰據之六朝《漢書》異文材料,以①裴駰《史記集解》所引《漢書音義》、徐廣《史記音義》等,②顏師古《漢書注》存舊注,以及《注》中提及的所見別本、或本、“流俗書本”(或俗本),③司馬貞《史記索隱》,④蔡琪本、慶元本、白鷺洲書院本一系宋刊《漢書》中所附宋祁校語與蕭該《音義》之異文、異訓爲中心,並參以唐宋類書如《太平廣記》《初學記》《册府元龜》,以及李善《文選注》等相關著作,結合清人已有的考證,試圖進行異文疏證與歷史年代定位。疏證順序以《漢書》舊注家之年代先後爲順序,最後以顔氏注本作結。筆者認爲,欲探究六朝《漢書》注本分合的歷史脈絡,必先確定六朝《漢書》文本的歷史層次,相關異文研究是文獻與學術史研究的前提與基礎。本文第二節先論述《漢書》的傳授與“習讀”傳統;第三節對蒐集之六朝《漢書》異文進行疏證,明確各本的特點,以及諸本之間的傳衍關係;第四節以顔師古所見文本、所據底本爲論述中心,揭示其對六朝舊本文字的取捨、整合與處理。第五節則立足於學術史視野,在前文對諸本文字的疏證、論述之基礎上,對六朝《漢書》文本分立、發展進行條貫與概括。
《漢書》多古字古言,非通小學者不能讀。論者言其研習傳授,多謂學貴專門,受業與五經相亞,有“師法”延續。[5]《隋書·經籍志》史部小序云:
《史記》《漢書》多古字古言,與先秦五經諸子之學關係密切。司馬遷以漢代經師“漢讀”、訓詁之字改易《尚書》、《左傳》古字而入《史記》之事早為學者所察[10],如《尚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鄭《注》謂“敬事用謂之欽”,《爾雅·釋言》曰:“若,順也。”故《史記·五帝本紀》後半句作“敬順昊天”;《左傳》昭十三年“棄疾使周走而呼”,漢儒讀“周”為“舟”,《史記·楚世家》因曰:“棄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此皆不通古訓不能明也;太史公所據史料如《世本》、先秦地志多存古文,史公書地名、人名時亦迻錄之,如古文“服”作
《漢書》之難通,一代儒宗馬融(79—166)猶須伏閣問學班昭(?45—?120)。《後漢書·列女傳》記其事云:
劉知幾(661—721)在《史通》中涉及到了六朝史注多音訓的特點,他將此種注釋歸為“儒宗”。《史通通釋·補注篇》曰:
六朝至隋唐《漢書》傳授之具體過程,史傳多有記載。《三國志·孫登傳》曰:
不同於早期六朝《漢書》側重於其作為“刑政之書”的一面,在上層貴族與廟堂間傳習[26],及至六朝末年,《漢書》在士大夫間廣泛流傳,已逐漸形成專門化與系統化之傳授,並產生諸如“《漢書》學者”、“《漢書》師匠”之專門稱謂,以指稱教授《漢書》之師,猶教授五經之師之稱“經師”也。“《漢書》學者”教授班書,手中必持有教本(文本與注解),如《隋書·包愷傳》曰:“于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宗匠,聚徒教授者數千人。”[27]《隋志》與《兩唐志》載蕭該、包愷各有《漢書音義》十二卷,是其教授數千生徒之教本也;《陳書·姚察傳》曰:“所著《漢書訓纂》三十卷,行於時。”[28]姚察(533—606)為南朝陳禮部尚書,其《漢書訓纂》稱名於時,有曾孫姚珽(641—714),《新唐書》本傳云:“始,曾祖察嘗撰《漢書訓纂》,……珽著《紹訓》以發明舊義云。”[29]是《漢書》為其家學,祖孫均有注本;又,《新唐書·儒學傳》曰:“是時《漢書》學大興,其章章者若劉伯莊、秦景通兄弟、劉訥言,皆名家。”[30]《舊唐書》亦提及四人,其云劉伯莊曰:“撰《史記音義》、《史記地名》、《漢書音義》各二十卷,行於代。”則其有《史》《漢》音注,並傳授於代。言大小秦及劉納言云:“秦景通與弟暐尤精《漢書》,當時習《漢書》者皆宗師之,常稱景通為大秦君,暐為小秦君。若不經其兄弟指授,則謂之‘不經師匠,無足採也’。景通,……為《漢書》學者,又有劉納言,亦為當時宗匠。納言,乾封中歷都水主簿,以《漢書》授沛王賢。”[31]秦景通兄弟與劉納言皆被稱為“《漢書》學者/師匠”,大小秦君皆有師法,而劉納言又授時太子,顧應皆有教本也。至如顏師古之注《漢書》,祖父顏之推(531—?597)有《漢書》善本,《顏氏家訓·書證篇》中載其說數條,叔父顏游秦有《漢書決疑》十二卷,班書亦是其家學,三世皆有文本與注釋也。因此,史傳所載其時《漢書》傳習之大略,要皆自音訓注解出發,各據所持文本,沿師授脈絡而形成流傳譜系。
綜上,《漢書》自東漢末年以至隋的傳習,符合漢代經師傳授文本時“讀”的方法,乃是經學研究對語言文字的考釋方法擴展應用於文辭甚古的《史記》、《漢書》的結果。《漢書》的具體傳習過程,廼是學者持有班書文本與注本,並以此訓解其古字古音、考辨名物典制,幫助生徒理解史籍文意,最終明晰史事、史法的教與學之過程。而所謂“授讀”與“師法”,均在此脈絡中體現其意義。六朝《漢書》文本之流傳與衍變,尤須準此而觀。
六朝《漢書》文本流傳的基本面貌,目前以顏師古《漢書敘例》所述最具代表性,呈現出核心為“晉灼——臣瓚——蔡謨”三本遞接的傳承脈絡,《敘例》曰:
漢魏單行注釋存於隋末唐初者,僅有韋昭《漢書音義》七卷一種。然則,作爲保存早期班書面貌的非集解本,韋昭本(An)具有單獨論列的必要;若以晉灼、臣瓚、蔡謨本爲遞變的集解本系統,由於蔡謨本原即臣瓚本之變體,因此在具體的異文討論中,不宜單獨作爲文本基準,主要仍應聚焦在晉灼(Bn)、臣瓚(Cn)兩系注本。不過,考慮到蔡謨本形態已與灼、瓚本有别,且通行於南朝,其已産生受時空因素影響的異文,最終爲六朝末注家所面對。職是之故,在討論蕭該《音義》中的“今《漢書》”,顔《注》中的“今書本”“流俗書本”等當時通行本概念時,仍須有蔡謨本的印象。當南北政權尚未統一以前,若不考慮南北學者交通,則河北有晉灼、臣瓚兩系集解本流通,江南則主要爲韋昭本與“臣瓚南本”/蔡謨本兩類流傳,六朝“《漢書》學者”各據其所處時代與地區承用不同的注釋;自隋統一南北,若考慮到學者交通,即如姚察、蕭該、顔之推、顔師古等根據校勘的實際需要,即便交錯參用南北諸本,而各有側重。但諸儒所據入隋後之《漢書》文本,其異文産生途徑仍應不出上述An、Bn、Cn三系的範圍。
關於六朝典籍在傳授過程中所產生的異文方式與途徑,虞師萬里在《六朝〈毛詩〉異文所見經師傳承與歷史層次》、《〈詩經〉異文與經師訓詁文本探賾》[34]兩文中均有持續的探索與發掘,並在《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35]一文中上升至學術史與文本流傳層面之思考。虞氏所歸納的六朝《毛詩》異文形式有以下五種:①因《毛傳》而產生之異文;②因《鄭箋》而產生之異文;③因王肅注而產生之異文;④因《方言》而產生之異文;⑤標音與異文同字之異文。在第五種種,又有①借字與本字;②後起字與本字;③古文與今文;④正字與或體(古文)等四類。而在《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中,又將異文產生之形式與經籍授讀的具體的解釋形態結合論述。由於六朝音義在四部之繁盛,“反映出由傳、說、解和章句等體式過渡到注以後,因反切產生而興起的新一輪的注釋以儒家經典為中心,而逐漸向史、子、集諸部拓展衍變的全過程”[36],因此,本文異文産生途徑之分類疏證,亦以虞文爲依準,並結合《漢書》所反映異文之特性,對其異文類别斟酌增減,以見音注自經部及於史部的變化。
而以下之異文疏證,均以韋昭本An、晉灼本Bn、臣瓚本Cn三系之南北傳承脈絡為參考基準進行損益與修正,並據年代之先後順序依次論述之。文獻材料則以蔡琪本一系宋刊《漢書》所附蕭該《音義》,司馬貞《史記索隱》,裴駰《史記集解》所引《漢書音義》、徐廣《史記音義》等,並及顏師古《注》所載舊注之異文、異訓為中心,參校唐宋類書如《太平廣記》、《初學記》、《冊府元龜》,以及李善《文選注》等相關著作,具體疏證尤著重梳理文本衍生與遞變之脈絡。
(一)韋昭本之性格與特色
韋昭(204—273)字弘嗣,吳郡雲陽(今江蘇丹陽)人。孫權時除太子中庶子,後為黃門侍郎;及孫休踐祚,任博士祭酒。昭《漢書音義》外,尚有《國語注》等存世。韋昭為顏師古《敘例》所列舊注二十三家中唯一的南方學者,身處漢末魏初,注班在應劭、服虔之後,然其時晉灼《集注》尚未出世,韋《注》可反映《漢書》文本的早期面貌。韋氏單注本隋唐時猶存,《隋志》與兩唐《志》並錄“韋昭《漢書音義》七卷”,是其書。蕭該《音義》屢以韋昭、晉灼《音義》並舉,廼以二書為校勘底本也,其中頗存韋本文字。今以輯佚所得,並及群書中所殘留的韋說,對比晉、蕭、顏諸後儒所持之本,在揭示韋本特點的同時,反映《漢書》授讀的傳衍之跡。
1. 早期的文本面貌
韋昭本之文字與後世晉灼、臣瓚、蕭該、顏師古諸本多有相異之處,其中頗可反映《漢書》文本的早期面貌者。如①《敘傳上》:“漢良受書於邳沂。”顏《注》曰:“晉灼曰:沂,崖也。下邳水之崖也。師古曰:沂音牛斤反。”晉灼既訓“沂”為崖,則其所見本應作“沂”,顏本亦作“沂”。蔡琪本所附蕭該《漢書音義》(下文徑稱“蕭該《音義》”)曰:
據蕭氏說,“沂”韋昭本作“恨”,訓恨為限。蕭與顏本同作“沂”,如表一:
韋昭本頗存為後世注本校改之古字,如②《外戚傳上》:“命樔絕而不長。”顏師古曰:“樔,截也,音子小反。”蕭該《音義》曰:
《漢書》文本在傳承過程中,經過反覆校勘,又有後世文本優於早期者,韋昭本提供了此方面的材料。如③《敘傳下》:“懷氿濫而測深虖重淵,亦未至也。”顏《注》曰:“應劭曰:《爾雅》:‘前高曰旄丘,如覆敦者敦丘,側出曰氿泉,正出曰濫泉。’師古曰:氿音軌。”蕭該《音義》曰:
韋昭本與後世注本文字相異者,今所鉤稽者尚有不少,如《揚雄傳上》:“為人簡易佚蕩。”張晏、晉灼、顏師古本均作“佚蕩”,韋本作“替黨”;“灑沈菑於豁瀆兮。”蕭該、顏師古本作“灑”,韋本作“釃”;“秋秋蹌蹌”。顏本作“秋”,蕭本作“啾”,韋本作“愁”;《揚雄傳下》:“皆稽顙樹頷。”韋昭曰:“當依古本作‘犁顙樹’。”;《司馬相如傳上》:“逢涌原泉,沕潏曼羡。”張揖、顏師古本俱作“逢”,韋本作“㷭”;《循吏傳》:“又發騎士詣北軍馬不適士。”蕭、顏本作“適”,韋本作“
2. 授讀之傳衍
六朝《漢書》文本之變異與衍生,不少是在漢魏以來“《漢書》學者/宗匠”傳授生徒之過程中,因訓讀、注釋而產生異文。此“授讀”傳衍下之結果,成為隋唐注家辨析、採納與校正之對象。
經典在傳習過程中產生異文,有一種特別情況,即所謂標音與異文同字之異文組。虞師萬里歸納了《經典釋文》中此種訓釋類型,云:“《釋文》有一類訓釋,其標音與異文係同一字。即:甲,音乙,本亦(或、又)作乙。有此異文組之寫本,可推知作‘乙’之本不可能有乙音,否則即成同字相注。”[51]又,“甲,音乙,本亦(或)作乙之音注形式,《詩》《周禮》之外,遍及《易》《書》《儀禮》《禮記》等《釋文》,可見讀成某,寫成某,最終成為‘某’之文本,是漢代經典文本之普遍形式。雖然此類音讀以及音讀所形成之文本未必皆為經師漢讀,亦有民間俗師傳授之遺跡,卻不可否認是漢代經師漢讀影響所致,它很可能是漢代經典傳授方式之一”[52]。此種異文,乃由於注家/傳授者在訓解經典時,直將音讀迻寫入正文而形成新的文本,致使本字、借字、後起字互為別本的情況。但凡傳習悠久、注家眾多之經典皆有此種現象,其異文產生之時間隨文本之更替而鐫入注本中,歷史層次亦隨注本所屬年代而定於一格。今對比韋昭本與晉灼、蕭該、顏師古諸本異文,知《漢書》之傳習亦然。
韋昭本中,有以“音某”之訓而徑直形成作“某”之本者,流傳至隋唐。如④《王莽傳中》:“遂使尚書大夫趙並驗治,非五威將率所班。”慶元本《漢書》引蕭該《音義》曰:
按,班,秦漢故書或作“頒”。《周禮·春官·大宗伯》:“乃頒祀于邦國都家鄉邑。”鄭《注》:“頒,讀為班。”《周禮·天官·大宰》:“八曰匪頒之式。”鄭《注》引鄭司農曰:“頒,讀為班布之班,謂班賜也。”班古音幫紐元部,辨古音並紐元部,聲近韻同,故得通用。韋昭讀“辨”為班,即班布之意。既音班,所以產生作“班”之本。結合《周禮》二鄭之讀,作“班”之本早已產生,具體至《漢書》,則早於韋昭。蕭該、顏師古所處之隋唐時,所據底本均作“班”,蓋韋昭所見別本之流傳至隋唐者,蕭氏猶見作“辨”之舊本。“班”、“辨”二者皆為借字。又如⑤《敘傳上》:“楶棁之材不荷棟梁之任。”顏師古曰:“楶即薄櫨所謂桁也。棁,梁上短柱也。楶音節,字亦或作節。棁音之說反。”顏氏所以云“字亦或作節”者,謂其時所見有一本作“節”也。蕭該《音義》曰:
韋昭本又有其時借音讀為正文,而後世文本則釐為本字者,如⑥《外戚傳上》:“殷之興也,以有娀及有㜪。”顏師古曰:“有娀,國名,其女簡狄吞燕卵而生禽,為殷始祖。”蕭該《音義》曰:
“有娀”之名,《詩經》即已言之,《詩經·商頌·玄鳥》:“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按《經典釋文》,陸德明所見毛《詩》均作“有娀”,其既為簡狄之國名,“娀”應是本字。服虔、韋昭、晉灼諸本俱作“有崇”。崇古音穿紐中部,娀古音心紐中部,聲近韻同。《淮南子》高誘注云:“娀,讀如嵩高之嵩。”二字得通假。若《漢書》最初之文本作“娀”,則其在傳授過程中,應有一本曰:“娀,音崇”,於是形成作“有崇”之文本,後復經六朝學者校勘為“娀”。然而,由於早期注本如服虔、韋昭等本皆作“崇”,亦有可能古本以音讀為正文,《漢書》最初即作“崇”,而作“娀”之本乃為後世學者所翻正,再產生蕭、顏等六朝末作“娀”之本,陸德明所謂“翻音正字以辯借音”[56],蓋誠謂此也。
《漢書》既須學者傳授而讀,諸儒各據舊訓習讀,層層傳授,因此,有因學者訓解而產生異文的情況,韋昭本亦存在此種現象。如⑦《敘傳下》:“徒樂枕經籍書,紆體衡門。”蕭該《音義》曰:
韋昭《音義》撰於三國之時,作為晉灼以前唯一南方注家之注本,其單注本流傳至隋唐之時猶存,故被蕭該取之入《音義》中,以為考辨古本之資。韋昭本有其獨特的文本性格,在反映早期《漢書》文字面貌的同時,於授讀過程中亦因注家音讀、訓解而生成異文,隨之進入六朝文本之中,證明《漢書》“師法”之存在。以隋唐之蕭該、顏師古本的相對同質化,甚至據西晉晉灼《集注》立場以觀韋本,不啻存眾多古字異文,不僅裨益校勘,亦揭示晉灼《集注》以降,六朝注家對晉灼、臣瓚本的持續整合與校勘進程。
(二)晉灼、臣瓚本之授讀與傳承
自晉灼《集注》、臣瓚《集解音義》分別裒集十七、十九家注釋以來,六朝《漢書》學者多祖述二氏注本。北方學者以晉灼本、臣瓚北本為主,而南方學者則以“臣瓚南本”及其子本以及蔡謨本為主;隋統一全國之後,南北諸儒得交通校讎各本,猶據晉灼、臣瓚及其傳衍本,斟酌損益以成己注。換言之,陳姚察《漢書訓纂》、隋蕭該《漢書音義》以及唐顏師古《漢書注》,其底本均在灼、瓚兩系文本之範圍內加以校勘、取捨。因此,二本成為六朝《漢書》注本之第二個歷史基準點。[58]由於灼、瓚本皆為集解性質,六朝注家在授讀、傳承過程中產生異文的現象更為顯著;同時,十幾家單行注釋合為一本,則必然需要整合文獻,凡此皆留下文本蹤跡,成為隋唐學者注釋時所面對的問題。今灼、瓚本之文本材料廼爰據蕭該《音義》、顏《注》、《史記索隱》、《史記集解》及類書等鉤稽,由於注釋層層相累,故大抵籠統言之。惟文獻明確指出為“晉灼《音義》”、“晉本”者,則以晉灼本目之。[59]
1. 因音訓而產生之異文
上節所云韋昭本在流傳過程中,產生標音與異文同字之異文組,此種現象非僅韋本而然,廼是六朝《漢書》傳授過程中的普遍現象。晉灼、臣瓚本作為主體集解本,情況更為明顯,其有以“音某”之訓而徑直形成作“某”之本者,如①《司馬相如傳上》:“其高燥則生葴析苞荔。”顏《注》:“張揖曰:葴,馬藍也。析,似燕麥。苞,麃也。荔,馬荔。蘇林曰:析音斯。師古曰:藨即今所用席者也。馬荔,今之馬藺也。葴音之林反,苞音包。”[60]張氏以葴為馬藍,析似燕麥,蘇林析音斯,顏師古略同二氏之說。司馬貞《史記索隱》云:
又有早期為本字,後晉灼本則藉音讀為正文,而後世復回改為本字者。如②《酈食其傳》:“家貧落魄,無衣食業。”顏《注》:“鄭氏曰:魄音薄。應劭曰:志行衰惡之貌也。師古曰:落魄,失業無次也。鄭音是。”[62]據此,顏師古本與鄭氏本皆作“落魄”。今《史記》作“家貧落魄,無以為衣食”,《史記集解》曰:
2. 因義訓而產生之異文
經典在傳習過程中,有以訓詁改本文的情況,司馬遷撰《史記》好以訓詁移易經文,此為前儒所熟知。惟太史公之改易經書,有自行改以訓詁者,又有直接迻錄漢代經師之“讀”者,代表不同層次的異文轉換。在六朝《漢書》的傳授中,亦存在因義訓而生成異文之情形。諸儒各據訓讀層層傳授,異文隨之產生,層累於流傳的文本之中。
因義訓生成異文而最具代表之例,如④《司馬相如傳下》:“心煩於慮,而身親其勞,躬傶骿胝無胈,膚不生毛。”顏《注》曰:“張揖曰:躬,體也。傶,湊理也。孟康曰:胈,毳。膚,皮也。言禹勤,骿胝無有毳毛也。師古曰:胈音步曷反。骿音步千反。胝音步竹尸反。”[65]依顏《注》,顏本作“躬傶骿胝無胈”,甚為不辭,應非原貌,張揖、孟康文本作何須參《史記》而知。此句《史記》本文作“躬胝無胈”,胝意為厚皮、胈是毳也。乃謂夏禹作為執政者,躬身親其勞,其勤勉走訪以致足皮變厚、生繭而無毛。《史記集解》、《史記索隱》引舊注曰:
晉灼、臣瓚本中,又有因義近替代而進入正文者,如⑤《食貨志下》:“滯財役貧。”顏《注》:“孟康曰:滯,停也。晉灼曰:滯音直吏反。”[72]《史記》本文作“蹛財役貧”,裴駰《史記集解》曰:
因字義與聲韻俱相近而產生之異文組,雖異文未進入文本,而有音義家訓解所讀如異文之字者。如⑥《劉敬傳》:“今臣往,徒見羸胔老弱。”顏師古曰:“胔音漬,謂見者之肉也。一說胔讀曰瘠。瘠,瘦也。”[74]胔古音從紐脂部,《禮記·月令》:“掩骼埋胔。”鄭司農曰:“骨之尚有肉者也。”瘠古音從紐錫部,《左傳》:“瘠則甚矣。”杜預注:“瘠,瘦也。”胔、瘠二字字義相近,聲同韻近,傳世文獻中有頗有相通互用之例,《周禮·秋官》云:“掌除骴。”鄭《注》云:“故書胔作脊。”《管子·八觀》:“道有捐瘠者,其守不必固。”王念孫曰:“‘瘠’讀為‘掩骼埋胔’之‘胔’。露骨曰骼,有肉曰胔。作瘠者,借字耳。”《晏子春秋·內篇諫上》:“睹死胔。”《太平御覽》作“瘠”等;例證尚多。[75]在《漢書》此例中,《史記》正用“瘠”字。《史記索隱》曰:
因訓詁改字、義訓代替而產生異文,是漢魏六朝音義家在授讀經典時的普遍現象。灼、瓚本之流傳非僅一源,其緣義訓生成別本者,正可見其傳授之眾、範圍之廣也。
3. 因《漢書》舊說而產生之異文
漢魏以來,專門為《漢書》作注者甚多,服虔、應劭等人注釋又早,六朝音義家轉相祖述,因此《漢書》之文本復多因其本身之注解、舊說而產生異文。⑴因應劭說而產生異文;如⑧《五行志下之上》:“襃,故公車大誰卒。”顏《注》:
又,《賈誼傳》:“怵迫之徒,或趨西東。”顏《注》:“孟康曰:怵,為利所誘訹也。迫,迫貧賤。東西,趨利也。”[78]《史記》、《漢書》均作“西東”,然司馬貞言《漢書》有一本作“私東”,其《索隱》曰:
應劭本之異文生成於漢末,亦有於三國曹魏時生成之異文。⑵因蘇林說而產生異文;⑦《郊祀志上》:“作二十五絃空矦瑟自此起。”顏《注》:“蘇林曰:作空矦與瑟。”[80]王念孫《讀書雜志》曰:
⑶因如淳說而產生異文;⑧《武帝紀》:“怵於邪說。”顏《注》曰:
《漢書》中爰舊注而產生之異文,多生成於東漢末年至西晉以前。由於晉灼《集注》本出現於西晉,已有整合單行注本之勢,班書文本相對亦漸趨穩定。若以前述因訓詁生成異文為經典傳授之普遍形態而觀,則此依《漢書》舊解而產生異文之情形,恰是前一種之特殊形式也。
4. 由字形變異而產生之異文
經典之研習多賴文本傳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字形之訛變與改換,由是而產生異文。晉灼、臣瓚本中此類異文甚多,部分早期既已形成。如⑨《季布欒布田叔傳》:“贊曰:以項羽之氣,而季布以勇顯名楚,身履軍搴旗者數矣。”顏《注》曰:
因字形相似而產生異文之例,又有兩種異文於義皆可通者,如⑩《酈食其傳》:“為人刻印,玩而不能授。”顏《注》曰:
灼、瓚本又有因聲符互換而產生異文者。⑪《賈誼傳》:“忽然為人,何足控揣。”顏《注》曰:“孟康曰:控,引也。揣,持也。言人生忽然,何足引持自貴借也。如淳曰:控,引也。揣音團,控摶,玩弄愛生之意也。師古曰:如說是。”[92]錢大昭曰:
灼、瓚本上承應劭、服虔、韋昭等漢魏古本,下啟姚察、蕭該、顏師古等隋唐近世之本,其身處二者之間,其特點非僅止反映六朝《漢書》授讀之豐富現象。其與近世本同、而與古本異者,揭示其已經過初步的整合。如《敘傳上》:“時長行庭林表適使來,聞見之。”蔡琪本於“宋祁曰”後直引晉灼說曰:“應劭書作‘材表’,宮人之有才能者,表其師也。”是應劭本作“林”作“材”,晉灼以後方作“林”也;又如同卷“妣聆呱而刻石兮,許相理而鞠條”,蕭該《音義》曰:“該案:曹大家本作‘劾石’,曹《注》‘舉罪曰劾’。”是班昭本“刻”作“劾”,刂、力形近,其後方改作“刻”也。[95]因此,灼、瓚本之傳衍授讀,同時亦是告別古本的整合過程。
晉灼《集注》、臣瓚《集解音義》均成於西晉,而其文本之傳衍大抵在南北朝間發展,產生不可勝紀之子本與傳本。當是之時,無論南朝之姚察、由南入北之蕭該、顏之推(或顏師古),俱承用灼、瓚兩系文本。職是之故,西晉之灼、瓚本與隋唐之蕭、顏諸本之文字差異未如韋昭本與今本距離之大也。而二集注本所以生成異文之由,迺因六朝注家、學者不斷傳遞《漢書》文本、傳授注釋訓解之緣故,因此有因音訓、義訓而產生之異文;又由於《漢書》已形成專門之學,是以復有因班書注釋而產生之異文。眾異文化一本而散作數千,層層相疊,總合而造成晉灼、臣瓚本之總體面貌。然曩昔六朝之多種文本復因政治之南北統一,而面臨整合歸一之局面。昔所換化之異文適成為隋唐間蕭、顏諸儒校勘刊正之對象。蕭、顏各據其本,各援所需,評鶩裁斷舊本,方成隋唐《漢書》之文本面貌。
(三)蕭該本之取捨與面貌
蕭該《音義》所據《漢書》文本為何,文獻無明確記載,且顏師古《敘例》又不載蕭書,故無由探知其與前代注本之關係。然而,蕭氏所處年代與顏師古祖父顏之推相當,同為由南朝入北者,二氏仕宦背景與學術經歷固亦相仿。因此,蕭該所據底本應與顏氏家傳本較為接近。根據今殘存之蕭氏《音義》內容,作為隋代的“《漢書》宗匠”,蕭該以晉灼、韋昭兩種《音義》為南北注釋之基礎,並間採眾說以考辨定奪,其書應可反映六朝末班書的文本面貌。而其與顏氏注本之差異,取決於兩位注家在校勘晉灼、臣瓚諸本時的取捨與判斷,並直接體現在其注與灼、瓚之本的依違程度。總體而言,蕭該《音義》多本古義,重視文獻的早期來源,進而產生與舊本同而從舊說、與舊本異而從舊說、與舊本同而別作解說等三種情況。以下茲依次論述之。
1. 與顏本異而從舊本
蕭該本雖與顏氏本時代相近,然其文字、訓解多有與小顏異者。其相異之處,蕭氏多存古義,而小顏輒從今說,存在明顯不同。如①《敘傳上》:“思有短褐之䙝,儋石之畜。”顏師古曰:“䙝謂親身之衣也,音先列反。一說云衣破壞之餘曰䙝。”小顏以為“䙝”有兩說,一謂親身之衣,一稱云衣破壞之餘。蕭該《音義》曰:
蕭該本不僅訓釋時與顏《注》異,其文字亦間有與顏本不同者。如②《敘傳上》:“游說之徒,風颺電激。”顏師古曰:“颺讀與揚同。”是顏本作“颺”。蕭該《音義》曰:
蕭該本之保存舊本面貌,除古本原貌以外,尚有古之別本。古別本雖為後世刊正淘汰,然猶可反映《漢書》文本在時空轉換與演進過程中之自然變化。如③《敘傳下》:“閹尹之呰,穢我明德。”顏《注》:“如淳曰:任弘恭、石顯使為政,以病其治也。師古曰:謂宦人為閹者,言其精氣奄閉不泄也。一曰王奄閉門者。尹,正也。呰與疵同。”宋祁校語曰:
蕭該本與顏本不同而保存古義舊貌者,在今殘存的《音義》中仍有不少。如《楊雄傳下》:“徽以糾墨,製以質鈇。”蕭該《音義》曰:“徽,舊作嶶。應劭曰:嶶音以繩嶶弩之嶶。”是蕭該所見舊本作“嶶”,與應劭本同;《儒林傳》:“惠授泰山冥度。”蕭該“冥”音莫歷反,而非莫零反;《敘傳上》:“葛緜緜於樛木兮。”蕭該時一本作“樛”,與顏本同,一本作“朻”,與韋昭本同;《敘傳上》:“復心弘道。”蕭該本作“復心”,與顏本同,一本作“腹心”,與張晏本同。[101]其所以產生不同者,主要為文本在歷史脈絡中的自然變化,以及蕭該尊重古本的注釋態度。同時,此亦反映出蕭該本夾雜於晉灼、臣瓚本→舊本,與顏師古本→今本的中間狀態。
2. 與舊本同而存舊說
蕭該所據文本,與漢晉間舊本多同,解說亦一從之。如④《揚雄傳上》:“燎熏皇天,招繇泰壹。舉洪頤,樹靈旗。”顏《注》:“張晏曰:招搖、泰壹,皆神名也。服虔曰:洪頤,旗名也。李奇曰:欲伐南越,告祈太一,畫旗樹太一壇上,名靈旗,以指所伐之國也。”顏師古據張、李舊說,以為招搖、太壹皆神名,乃在伐南越以前乞靈於神,燒柴舉旗示之。顏所見本作“招繇”,應是張晏時即存在的文本。宋祁校語曰:
蕭該《音義》有存舊說而不加裁斷者,根據其所引舊說,可推知顏《注》之所承與淵源。如⑤《薛宣傳》:“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與痏人之罪鈞,惡不直也。”顏《注》:“應劭曰:以杖手擊人,剝其皮膚,腫起青黑而無創瘢者,律謂疻宥,遇人不以義為不直,雖見歐與歐人罪同也。師古曰:疻音侈,痏音鮪。”小顏引應劭說,釋“疻”為“腫起青黑而無創瘢者”,蓋即今所謂淤青或軟組織挫傷,並於其後為“痏”、“疻”注音。蕭該《音義》曰:
文本同而解說同,轉相注釋本應如此,惟蕭書多臚列古訓、舊解,形式與後起之顏《注》頗異。
3. 與舊本異而從舊說
前節已言,蕭該本多存前人古義。由於《漢書》之流傳年代跨度長,其文字面貌亦隨時代、地域而有所變化。當蕭該之時,文本已與近世漸同,因其猶可見眾多舊本,故雖所據底本異於古本,然考辨仍從舊讀解說之。如⑥《揚雄傳下》:“羌戎睚眦,閩越相亂。”顏師古曰:“睚眦,瞋目皃。睚音五懈反。眦音仕懈反。睚字或作‘矔’,矔者,怒其目眥也。音工喚反。”小顏所見本作“睚眦”,又見一本作“矔眦”。蕭該《音義》曰:
《廣雅·釋詁二》:“睚,裂也。”《集韻》:“睚,怒視也。”所謂“睚眦”者,乃怒目而視,以致眼眶欲裂也,形容其怒不可遏之勢。矔的本義為目精,《說文》:“矔,益州謂瞋目曰矔。”《方言》:“轉目也。梁、益之間瞋目曰矔;轉目顧視亦曰矔。”據二書,轉動眼球謂之矔,而梁州、益州等地人稱瞋目亦曰矔。睚古音疑紐支部,矔古音見紐元部,聲韻皆不同,其得以替換者,廼因義近緣故。以“矔”之字義而言,若非梁、益州地之人,則表達怒目之意不用“矔”字。矔、揚雄乃蜀人,因此,其原用“矔”字的可能性較大。蘇林音貫,是其所見本作“矔”,與晉灼同。綜合二者,漢魏間文本多作“矔”,而六朝時漸有非蜀地之研習者,用表同義之“睚”而代替作“矔”之文本,由是而形成文本之主流。早期注本中出現之“矔”字,雖在隋唐間猶得留存,然後世云怒目者,多曰“睚眦”。由“矔”至“睚”,文意雖未變,然揚雄蜀人之設定已失去矣。此乃經典文本經過歷時的傳承、校勘所體現的自然變化。蕭該作《音義》時,作“睚”之本已成為主流,其所以仍援引蘇、晉諸說以為考辨,則存古義而從舊讀解說也。
又,蕭該《音義》多援引字書、古訓以考辨文本源流,俾研習者知文本變化與前後由來。如⑦《揚雄傳下》:“故有首、衝、錯、測、攡、瑩、數、文、掜、圖、告十一篇。”顏《注》:“晉灼曰:攡音離。師古曰:攡音摛。”顏氏為字注音,別無解說。惟其音與晉灼異,晉氏音攡呂支切,而小顏音攡丑支切。對於二者之不同,蕭該《音義》有詳細解釋:
蕭該文本與舊本異,而所讀仍從舊者,前節所引諸例中亦有之,如《外戚傳》“命樔絕而不長”,蕭本作“樔”而以作“劋”為是;《敘傳上》“徒樂枕經籍書”,蕭本作“籍”,仍從韋昭本作“蒩”;又如《儒林傳》“廣授琅邪筦路”,蕭以為“筦”應作草下完等[106];經典之傳承,文本在傳衍過程中必隨時空轉換而有所變動,然蕭該《音義》在文本變異的情況下,辨列舊說,仍從舊讀,揭示舊義,保持了解釋上的延續性,無愧當世名家。
4. 與舊本同而別作解說者
蕭該《音義》又有與舊說不同,而欲別作解說者。如⑧《谷永傳》:“檻塞大異,皆瞽說欺天者也。”顏師古曰:“檻,義取檻柙之檻。檻猶閉也。其字從木。”顏本作“檻”,訓為閉。蕭該《音義》曰:
蕭該本較能代表六朝末的《漢書》面貌,由於其《音義》備列眾晉灼、韋昭等眾家音義,以辨明其文字義訓,故多存漢魏舊貌古義。以文本言之,蕭該本應為晉灼、臣瓚本之結合體;以漢儒舊訓言之,蕭本確實前有所承,臚列諸家古義舊說,體現了一定程度的傳承與延續性。然而,由於灼、瓚本傳至蕭、顏所處之隋唐,已歷經兩百餘年,其中文字興替、字詞演變,導致蕭該所據本與顏本相近而漸與灼、瓚等本不同,此乃《漢書》文本自然產生的歷史變化。因此,蕭該《音義》中多有“舊本作某”之語,其訓解雖多依舊說古義,然文字已然從新。而蕭氏作為注家,亦有參覈諸本以釐正六朝本之失者,因此訓釋部分與舊讀不同。職是之故,使蕭該文本處於《漢書》古、今文本之間,形成與顏《注》相對照的參照點。清儒得蕭該遺說,多循其從古義、舊說者以批判顏《注》。然就蕭氏文本與訓釋不能盡為配合之情況,以及其間又兩存舊說的注釋態度,決定了其本身向顏本過渡的文本定位。
以顏師古《敘例》所述六朝《漢書》注本傳衍脈絡之角度觀之,容易得到六朝注本層層祖述、轉相傳授——此種“晉灼——臣瓚”一脈相傳的單線傳授印象。然而,根據吾人考辨蔡琪本等宋本所附蕭該《音義》、裴駰《史記音義》、司馬貞《史記索隱》以及唐宋類書中的舊注異文、異訓,實知六朝《漢書》之傳衍,廼立基於被稱為“《漢書》宗匠/學者”的魏晉南北朝音義家們傳授班書之文本與訓解此一“授讀”過程之框架下的、多頭並進的歷史文獻流傳。由於吾國語言文字本身的特點,以及中古傳鈔經史典籍的背景,六朝音義家在傳授《漢書》的過程中,多因音訓、義訓等文字訓詁而產生異文、形成異本;又因《漢書》早已形成專家之學,故又有緣乎班書本身之注釋而產生的異文。以前述《漢書》異文之疏證對比虞師萬里所揭示的六朝《毛詩》異文之類型,其產生途徑無如經籍之多,在因注釋而產生的一文中,《毛詩》於第一級傳、箋,第二級注中皆有異文生產,而因《漢書》之解說形態僅為注,則緣應劭、如淳、蘇林說而產生之異文都在“注”此同一層級中。同時,在“標音與異文同字之異文”一項,由於材料無徵,且班書傳授時空無如《詩經》久長,則相對例證亦少於《毛詩》。另外,在此類中,經典文本被後人擅改的四種方式中,《漢書》部分多為“借字與本字”、“正字與或體”兩種,反映其異文產生亦無如經籍複雜之事實。此殆因《漢書》撰成已殆東漢,是時漢字早已隸定,本無古今字體轉換之虞,且史部注釋又為經注擴展之結果,符合注體在魏晉六朝間的發展規律。在六朝文本傳衍中,有三個歷史參照點:韋昭本,晉灼、臣瓚本,蕭該本,分別代表了六朝前期、中期及末期的文本情況。韋昭本作為前期注本,其文字與今本有一定差異,並能夠反映古本面貌;灼、瓚本作為六朝南北學者通行、流傳文本之祖本與源頭,存有相當數量因“授讀”而產生之異文,反映六朝“《漢書》學”興盛、音義小學家不斷傳授的歷史過程。作為集注本,文本開始經過一定的整合;蕭該本作為六朝末期隋唐之本,已具有參酌眾本的條件,文字亦漸與近世同。蕭氏不改底本又從舊讀之行為,使其注本定於古今文本之中間狀態,而成為同時代顏師古注本之參照點。迨及顏師古之注釋班書,則猶須解決因時代更迭、地域懸隔而造成的異文、異本相纍混亂的文本局面,而統合各時各地注本於一。然而,顏《注》猶當日眾家之一本,其雖定奪文字有成,六朝異本形成豈非無因。迨顏本之成為定本,則昔日班學授讀之榮盛場景亦隱諸殘本遺字之下,而鮮為人知矣。
[3] 再如朱一新《漢書管見》四卷、李慈銘《漢書札記》,前者屬考訂筆記之類,後者為校讀班書之批校集合,同樣是清儒考訂顏《注》之著作。
[4] 詳參拙作《天曆本〈漢書·楊雄傳上〉校勘價值探微》,《版本目録學研究》第十三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22年版;另外,有關清儒考訂《漢書》,並由王先謙結撰《漢書補注》的學術脈絡,可參拙作《清代“漢學”與〈漢書〉學——以顔〈注〉的匡正與訂補爲中心》,臺灣政治大學中文所2016年碩士論文。
[5]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注《史通通釋》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14頁。
[6] [唐]魏徵等《隋書》卷四五,第957頁。
[7] 學者言及“師法”與《史》《漢》關係者,筆者所見,有杜維運《中國史學史》(三民書局,2004年)、逯耀東《魏晉史學的思想與社會基礎》(東大圖書公司2000年版)、胡寶國《漢唐間史學的發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以及潘銘基《《漢書》及其春秋筆法》(中華書局2019年版)。多從歷史研究的角度而發,並兼及經學,如胡氏曰:“漢儒讀經最重師法相傳,而讀史居然也要有師法,這又是在傳授方法上對經學的模擬。”(氏著第37頁),潘氏云:“時人喜讀《漢書》,惟其不易通讀,必待師傳而方可明”,“既與‘五經相亞’,亦必與經書流傳過程相仿”(氏著第144—145頁),皆欲打通六朝“經史”、“文史”的研究脈絡。
[8] 《隋志》史部小序敘《史》、《漢》“師法相傳”之言有極強之針對性,觀其後句范、陳二史“雖有音注,並讀之可知”,知其論述重心集中在“音注”,而音注類著作的產生,與六朝“音義”的注解形式由經籍擴展至史籍,最後延伸至四部的特殊的學術背景息息相關。東漢末年以致魏晉,由於典籍中的難字、古字之讀音、字義需要隨時地釋讀、理解,故“既標字音,兼釋音義”的音義著作應運而生。虞師萬里云:“由此而下至南朝,作‘音’之風不僅遍及儒家經典及小學書,更蔓延到史部、子部和集部。如阮孝緒有《正史削繁音義》,延篤有《戰國策音義》、《史記音義》,司馬彪、郭象各有《莊子音》,陳國武有《司馬相如賦音》,李軌有《齊都賦音》,褚令之有《百賦音》、郭微之有《賦音》。”(氏著《從儒典的“音義”說道佛典的〈一切經音義〉——寫在〈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出版之際》,收入於《榆枋齋學林》,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06頁)因此,《隋志》所謂劉、韋、姚、包、蕭於班書之音訓,即昉自經學而及於史部之產物,在此意義下,經解傳授之“師法”用語亦隨經書而擴展至史書。
[9] 此處“書本”乃指《史記》、《漢書》之文本,由於經師傳授五經,手持經本,故傳授班、馬之學的學者對應亦持文本,唯其文本無法稱為“經本”,因此以顏之推《顏氏家訓》、顏師古《漢書注》中所使用之“書本”稱之。
[10] 《左傳》與《史記》訓詁之研究,如劉師培《司馬遷述〈左傳〉義序例》(《劉師培史學論著選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70—481頁)、章太炎《春秋左氏疑義答問》(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尚書》與《史記》訓詁之研究汗牛充棟,代表研究如章太炎《太史公古文尚書說》(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李毓善《史記引用尚書資料疏證》(雕龍出版社,1980年)、古國順《史記述尚書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等。
[11] 劉師培《漢魏六朝專家文研究》第十一章《論各家文章與經子之關係》,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139頁。
[12] [清]王念孫《讀書雜志》志四之四,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家刻本,第十二頁。
[13]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四,中華書局,2000年,第2785頁。
[14] [漢]班固著、[清]王先謙補注:《漢書補注》卷八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432頁。
[15] 虞師萬里:《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文史》2018年第4輯,第64頁。
[16] 虞師在前揭文中,對“讀”有三種解釋,分別代表了文本、注釋、義理三個層次。本文正文所引,側重於強調“讀”的功用,迺使“經典文義連貫通順”,是注釋層面。另二種,其一基於文字/文本層面,曰:“‘讀’有表層含義和深層含義,其深層含義是在文字形體變更、興替而無法理解用不同書體文字書寫的文本時,用易字改詞的方法釋讀或識讀之。”(第21頁)此一解釋著重“讀”在古今文字變更中文本學層面的方法論內涵,“讀”作為方法/方式,切合經今古文嬗變的學術背景;其二則本於義理理解層面,曰:“表層之意是一般誦讀或諷誦,深層之意則是能抽繹其義蘊,理性地認識和條例清晰地表述之謂。”(第27—28頁)此一解釋側重於文本、注釋確定以後,通過二者之表達,而體現出在義理、文意上的詮解。綜合三點,在解釋經典的過程中,文義為目的與結果,文字/文本為形式與根本,而注本則是橋樑與介質,三者在經典傳授過程中實三位一體。
[17]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八,第270—271頁。
[18] 值得注意的是,《隋志》承蕭梁阮孝緒(479—536)《七錄》而來,其所敘《漢書》注釋譜系俱為梁、陳至隋一脈,頗重南朝,而顏師古《敘例》全都不載。
[19]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釋《史通通釋》卷五,第131頁。
[20] 胡寶國曰:“此外,在史書的注釋與傳授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模擬的痕跡。自東漢後期開始,對史書的注釋漸多,如延篤有《史記音義》,胡廣有《漢書解詁》,服虔有《漢書音訓》。周一良說:‘這些音義注解,大約與漢儒解經相同,多重在訓詁名物方面。’應該說,這也是一種模擬,是注釋方法上的模擬。”(《漢唐間史學的發展》第37頁)胡氏所論多從史學研究的角度而觀,尤其自裴松之(372—451)撰《三國志注》,確立了史書注釋以釐清史事為正途,史注尤須會通、考辨稗官、載籍、碑刻等材料。以裴《注》之模式反觀延篤、胡廣、服虔等人對《史》《漢》古字古言之訓詁,則自有“模擬”之嫌。然而,理解文意與歷史考證為兩個層面之事,歷史研究的前提仍在於疏通文意,而疏通文意的基礎乃是字句之訓詁,尤其班、馬二書所言多先秦上古之用詞,與古學關係實深。由是觀之,劉知幾所謂“儒宗”訓解、胡寶國所論對經注之“模擬”,只不過乃因經書首先產生訓詁、名物、制度方面訓解的需要,且其時史部尚未獨立於經部,《史》《漢》後出,又與五經關係甚深,因此而造成的歷史現象。今人對經師/學者持文本、注釋傳授生徒之過程有所隔膜,故多自觀念立論,而沒有將“師法”落到文獻實處;復因《隋志》小序云《史》《漢》有“師法”,故多比擬經學研究,此固其宜也。另,胡氏於其書第四章《〈三國志〉裴注》文末附記曰:“本篇初版第一節是‘漢末魏晉時期對《漢書》的注釋’,意在從史學內部發展的路徑上探討裴注出現的原因。這次在修訂過程中,深感此節過於牽強,漢晉時期對《漢書》的注釋與裴注的出現實際上並沒有什麼關係,所以這次修訂整節刪除。”(第89頁)《漢書》諸音義之注並不因其為史書之注釋,因而具有“史注”的特性與特點,六朝《漢書》舊注仍以字詞、文本為其核心。胡氏所言,反映其敏銳之眼光與嚴謹的治學態度。
[21] 逯耀東《魏晉史學的思想與社會基礎》,第45—46頁。
[22] 逯耀東《裴松之於〈三國志注〉》,《魏晉史學的思想與社會基礎》,第345頁。
[23] [晉]陳壽著、[南朝宋]裴松之注、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卷五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493頁。
[24] [晉]陳壽著、盧弼集解《三國志集解》卷五二,第3174頁。
[25] 《三國志》中又載孫權勸呂蒙讀《漢書》(卷五四)、劉備囑後主劉禪習《漢書》(卷三二)等事,吉川忠夫以為此處之《漢書》,乃作為刑政之書,而教授政治人物治國理政之義(《顏師古の漢書注》,《東方學報》第51期,第229—234頁;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79年3月)。
[26] 從張昭教其子張休《漢書》,休復傳其學於孫登之情形,知張昭之有“師法”,其雖持有班書文本,然訓讀注釋應多為課堂口授,並無見其形成並留存注本也。
[27] [唐]魏徵等《隋書》卷七五,第1716頁。
[28] [唐]姚思廉《陳書》卷一八,中華書局,1972年,第249頁。
[29] [宋]歐陽脩《新唐書》卷一〇二,中華書局,1975年,第3982頁。
[30] [宋]歐陽脩《新唐書》卷一九八,第5656頁。
[31] [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卷一八九上,中華書局,1975年,第4955—4956頁。
[32]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第2頁。
[33] 此處有必要建立“臣瓚南本”的校勘觀念。在現實世界中,臣瓚單行本雖未必南傳,但亦無法證其必無。然而,其變體蔡謨本成為南方的通行本,二者本有傳承、接續關係。若將蔡謨本以及可能南傳的臣瓚南本,統以概念化“臣瓚南本”的相稱,則可較為便利地理解六朝班注的流傳軌跡。臣瓚本一系的文本,南朝確有流傳痕跡,宋祁校語已言:“集解、音證,集解蓋臣瓚書也。”(蔡琪本《漢書》卷八十一,第一葉上)就景文認知,認為即是臣瓚本。吉川忠夫《裴駰の『史記集解』》一文,認為裴〈序〉中所謂“漢書音義”者,是臣瓚注本:“此處所謂‘漢書音義’,我認為應該斷定為顏師古《漢書敘例》中所云臣瓚撰《漢書集解音義》二十四卷。”(收入《加賀博士退官記念中國文史哲学論集》,東京講談社,1979年,第406頁)徐建委通過對比裴《注》與顔《注》的内容、形式與結構,得出二者在徵引舊注之範圍,排列注釋之形式,以及各家注説之順序等皆基本相同之結論。(《敦煌本〈漢書〉與晉唐之間的〈漢書〉傳本》,《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十輯,第47—58頁)。由於至顏師古時,已據晉灼本、臣瓚本的北方傳本校勘《漢書》,而處在南朝早期劉宋的裴駰《集解》相關注說內容與顏《注》無大異,可明裴書應保留臣瓚本“南傳”時比較原初的文獻樣態。實際上,從今存姚察、顧胤佚文、司馬貞《史記索隱》所載《漢書》舊說中,可窺測到南朝學者依據的班注集解本,在內容上與晉灼、臣瓚本有顯著的承接,既然南朝無緣得見晉灼本,那麼集解本的流傳,捨臣瓚本無途,但更進一步,作為南方學者是否得見實體的臣瓚單行本,應容有保留態度:首先,若臣瓚完整本南傳,不至於裴駰不知臣瓚姓名,且今存於《集解》中的《漢書》舊說多不如顏《注》完整,脫譌較多,由此可證裴駰所見南傳的臣瓚系文本是殘本。今宋祁校語轉引北宋校勘學者余靖校本中存姚察說,曰:“然瓚所採眾家音義,字服虔、孟康以外,並因晉亂湮滅,不傳江左。……蔡謨之江左,以瓚二十四卷散入《漢書》,今之《注》也。”(蔡琪本卷首,第六葉下—第七葉上)以南朝陳學者姚察所述六朝末所見班注通行本是蔡謨本,而臣瓚以前單行音義因晉室動亂而湮滅不存的事實,可推測臣瓚單行本南傳的可能性甚小,但又由於裴書確實存臣瓚本文獻痕跡,而變體的蔡謨本不能盡數包羅南朝傳承臣瓚系文本的全部面貌,因此以概念化的“臣瓚南本”指涉臣瓚之變衍傳本南傳的子本範圍,在探繹南北朝校勘的承接問題上,以及實際據六朝佚文的校勘作業,有其必要性。
[34] 虞師萬里《六朝〈毛詩〉異文所見經師傳承與歷史層次——以陸德明〈毛詩音義〉為例》,《出土材料與新視野》,“中央研究院”,2013年,第528—572頁;《〈詩經〉異文與經師訓詁文本探賾》,《文史》2014年第1輯,第159—184頁。
[35] 虞師萬里《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文史》2018年第4輯,第21—66頁。
[36] 虞師萬里《從儒典的“音義”說道佛典的〈一切經音義〉——寫在〈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出版之際》,《榆枋齋學林》,第407頁。
[37]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中華再造善本》影印南宋蔡琪本,2013年,第三六葉上。
[38] 本文所據聲韻系統,依周法高《周法高上古音韻表》,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73年版。
[39] 垠从土,艮聲;沂,从水,斤聲。二字元音相同,韻尾文微對轉;“垠”又作“圻”。“沂”中古時有魚衣切、魚巾切兩音。由是可知,垠、沂二字有密切之關係。
[40]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〇,第3373頁。
[41] 《說文》:“東楚謂橋為圯。”
[42] 經典中“沂”字多為水名,如《尚書·禹貢》“淮、沂其乂”,《論語》“浴乎沂”,《左傳》“南及沂”、《國語》“北屬沂”等,因此文穎見“沂”輒以為指沂水。
[43]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〇,第3373—3374頁。
[44] 作“汜”之本,宋時猶存。宋祁曰:“舊本汜從水,張佖改作土。”張佖所以改作土者,《張良傳》下文云“直墮其履汜下”,“直墮”與服訓為橋合,故皆改從土。此實為服注所惑。
[45] 蔡琪本《漢書》卷九七上,第二四葉上。
[46] [清]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五下,中華書局,2004年影印嘉慶王氏家刻本,第六頁下。
[47]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九六下,第5907頁。
[48] 同上。
[49]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下,第三五葉上。
[50] 慶元本《漢書》卷八七上,第一葉下;卷八七上,第二〇葉上;卷八七上,第二六葉上;蔡琪本,卷八七下,第六葉下;卷五七,第廿六葉上;卷一〇〇上,第一四葉下,第廿葉上。
[51] 虞師萬里《六朝〈毛詩〉異文所見經師傳承與歷史層次——以陸德明〈毛詩音義〉為例》,《出土材料與新視野》,頁550。
[52] 虞師萬里《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第60頁。
[53] 慶元本《漢書》卷九九中,第一九葉上;蔡琪本此卷爲抄配,故用慶元本;又,此段引文宋刻前綴“蕭該曰”,而非“蕭該《音義》曰”,疑南宋版刻者所據校鈔底本不同。
[54]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上,第一四葉下。
[55] 蔡琪本《漢書》卷九七上,第一葉下。
[56] 吳承仕《經典釋文序錄疏證》,中華書局,1984年,第8頁。
[57]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下,第三一葉上。
[58] 本文以晉灼、臣瓚兩本作為六朝《漢書》文本的最大範圍與歷史基準,是綜合考量文獻記載與校勘現實需求而來,理由如下:第一,從史志目錄而言,東晉以前的《漢書》注釋,十數家北方各注家的單行本,隨灼、瓚兩系集解本出現,以及晉亂而亡佚,因此就兩晉之際流通的注本而言,北方以灼、瓚二本為主流,其衍生本為兩系子本自不待言;東晉以降,班注主要集中在南朝。《隋志》所列九家注釋分為三類:齊之陸澄、梁之劉孝標、蕭繹三家為多引異聞雜說、注文合一的注釋,與主流《漢書》注釋訓詁、釋音的傳統不同;第二類是梁之劉顯、韋稜、夏侯詠之《音義》,卷帙多為二卷、三卷,應是在通行本上補注者;第三類是陳之姚察、隋之蕭該、包愷三家,三家注釋已有綜理、校注全書的意味在。從陳、隋學者以觀,南北各注本皆可得見,應該是在通行本的基礎上斟酌損益,但校勘範圍不會超過晉灼、臣瓚、蔡謨三系注本的子本與衍生本,尤其是在北方單注大致亡佚的局面下。顏家顏遊秦、顏師古亦同樣面對此種情況。第二,從流通傳寫而言,從現有出土發現的《漢書》西域、敦煌殘卷來看,多以篇卷為單位流傳。審稿專家惠賜意見,認為在“《漢書》學者”傳授生徒的過程中,其所產生的解說、注釋應僅限於小範圍流傳,並不會影響廣大地域中不斷傳佈的《漢書》文本,此說是也。但筆者想指出的是,在後世學者校勘中,此種散篇流傳的《漢書》文本,未必會納入學者的實際校勘作業之中。觀察今所存諸殘卷情況,多為當時持有者各人私人閱讀之用,內容上尤其是注釋多是節引,只須標注持有者閱讀不通、需要研習的注文即可。此種文本雖有聊備參考的校讎作用,但彼學者校勘,仍須爰據注本、注釋,因為此方為解說藉以流傳的主要載體,尤其是音義類著作具有校勘文字的功能。另外,《漢書》的流通並不會像雕版印刷普及之後一般廣泛,研習者欲得《漢書》文本全帙,仍應依靠“《漢書》學者/宗匠”等專門學者處獲得相應的文本與解說,故史志、目錄中的“《漢書》學者”與其著作,仍是其文本變異的主要範圍。況且,六朝《漢書》專家老師甚多,未必留下音義、注釋、專著,那麼其傳習對後世的校勘影響必然減小;第三,從校勘的實際需求而言,現存最多的六朝班注舊說,主要在顏《注》中,其異文異解,雖頗存於群書之中,但究其本源、祖本,從地域劃分而言,並不出河北本、江南本之範圍,而兩本均在晉灼、臣瓚本兩系文本的脈絡之下。另外,有價值的異文異解主要通過學者的注解、訓釋而流傳,則必然只能從學者音義、注說中探尋。若以現存材料明六朝舊說的年代分層,將基準點定為晉灼、臣瓚本具有最大的包容性。雖然灼、瓚本無法容納在六朝出現的所有異本文字,但在觀念上並不影響將其作為相關討論的基準點,因為若是舊說中的異文異解,則一定在灼、瓚本的範圍內;若不牽涉學者的異文異解,僅僅字句在歷時性、共時性上的差別,則並不影響校勘的主體。而反言之,若欲考察六朝的歷史文本分層,必須建立實際的校勘範圍,否則操作將無所適從。最後,學者檢視文獻,認為顏《注》多依晉灼本依違,但今無法獲觀晉灼《音義》全帙,臣瓚本又對晉本有承接,在無法確然離析兩本之際,牽合兩本而總論之,應該是較為適當的做法。
[59] 本節所討論之晉灼、臣瓚本異文,廼根據文獻所反映的具體為某“一本”“别本”“或本”之文字情況。筆者希望通過盡可能離析文獻中的灼、瓚本之異文,以呈現其大致面貌。在現實的歷史流傳之情況下,灼、瓚本為六朝《漢書》注家沿用的主體注釋,應有N本注本在不同歷史年代流傳於不同地域,其集合之總合形成了“灼瓚本”之總體概念,以作為六朝《漢書》注本的基準。
[60] 白鷺洲書院本《漢書》卷八七上,第八葉下。
[61]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一一七,文學古籍出版社,1955年,第一三頁。
[62]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三,第3483頁。
[63]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九七,第二頁。
[64] 蔡琪本《漢書》卷九七下,第一一葉上。
[65] 蔡琪本《漢書》卷五七下,第八葉下。
[66]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一一七,第一頁。
[67] 此處所謂第一、二、三級文本,均以司馬相如賦文作為論述主體,是其賦在《史》、《漢》、《文選》各典籍中的變衍。四字之第一級文本應早於五字之第二級文本。若先出現五字之本,則不易生成減一字的傳本。
[68] 王先謙以為孟康所據本已衍“骿”字:“孟康所見本有骿字,特為骿字立義。”(《漢書補注》,第4169頁)然而,細味孟注,實未直接訓解“骿”字,僅連言及之,王氏之說未必成立。
[69] 由於張揖僅為《司馬相如傳》作注,而被顏師古納入校勘。今顏本衍“骿”字,與《索隱》引不同,則小顏其時採張氏注以就己本也。
[70] 王先謙曰:“然(小顏)所見本尚作‘戚’,不作‘傶’,故引張說以釋戚義,未為傶字作注。張佖、宋祁所見本則已作‘傶’矣。”(《補注》,頁4169)其說是也。
[71] 白鷺洲書院本《漢書》卷五七下,第八葉下
[72] 蔡琪本《漢書》卷二四下,第一三葉下。
[73]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三〇,第一六頁。
[74]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三,第3505頁。
[75] 關於“胔”、“瘠”互得通用之例,及相關語義疏證,詳參王繼如《〈漢書·食貨志〉補疏》第10條疏證,收入氏著《敦煌問學叢稿》,甘肅文化出版社,1999年,第77頁。
[76]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九九,第六頁。
[77] 蔡琪本《漢書》卷五七下之上,第廿九葉上。
[78] 蔡琪本《漢書》卷四八,第八葉上。
[79]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八十四,第三三頁。
[80]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二五上,第1725頁。
[81] [清]王念孫《讀書雜志》志四之五,第八下—九頁上。
[82] 蔡琪本《漢書》卷六,第一八葉上。
[83] [清]王念孫《讀書雜志》志四之一,第二六頁。
[84] 蔡琪本《漢書》卷三七,第十一葉上。
[85]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一〇〇,第一一頁。
[86]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八篇下履部,第705頁。
[87] 同上。
[88] 先秦典籍中“屨”、“屢”時得互用,如《墨子·尚賢中》:“而所憎屢至。”孫詒讓《墨子閒詁》引畢云:“屢即屨之省文,《史記》或作屨。”(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65頁)
[89]蔡琪本《漢書》卷四三,第六葉上。
[90] [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九七,第一〇頁。
[91]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三,第3478頁。
[92] 蔡琪本《漢書》卷四八,第七葉下。
[93] [清]錢大昭《漢書辨疑》卷十七,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兩漢書訂補文獻彙編》影印廣雅書局本,第十八頁下。
[94]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四八,第3648頁。
[95]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上,第六葉上、第廿五葉下。
[96]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〇上,第一三葉下。
[97] [清]王念孫《讀書雜志》志四之十五,第二五—二六頁上。
[98]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上,第三二葉上。
[99] 蔡琪本《漢書》卷一〇下,第五葉上。
[100] 《漢書補注》引蘇輿曰:“搉與呰、疵,聲形均別,無緣轉誤。《說文》:‘疵,病也。’言惟用閹尹秉政,為國疵病,有污主德也。……晉注言‘使為政以病其治’,仍與如合,於搉義無涉也。”(第6270頁)其考辨理路與邏輯,實間接揭示了“搉”因如、晉注而變異為“呰”之根本原因。
[101] 蔡琪本《漢書》卷八七下,第十二葉下;卷八八,第卅八葉下;卷一〇〇上,第廿葉上、第廿九葉上。
[102] 慶元本《漢書》卷八七上,第十六葉下。
[103] 蔡琪本《漢書》卷八三,第十三葉下。
[104] 蔡琪本《漢書》卷八七下,第五葉下。
[105] 蔡琪本《漢書》卷八七下,第二〇葉下。
[106] 蔡琪本《漢書》卷八八,第卅八葉上。
[107] 蔡琪本《漢書》卷八五,第九葉下。
陆骏元,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史记》《汉书》研究、清代学术史、石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