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蜀丨《国家图书馆古籍目录资料三种》 解题
缪荃孙编《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以下简称“缪目”),是国家图书馆第一部古籍善本书目,同时也是第一次以“善本”命名的中国古籍书目。缪荃孙(一八四四至一九一九)字炎之,号筱珊,又作小山,晚号艺风老人,江苏江阴人。缪荃孙是中国近代著名学者,精通金石、目录、考据、校勘之学。他还是我国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开拓者,参与创办了江南图书馆(今南京图书馆)和京师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
缪目是近代图书馆建立后,顺应公藏图书的庋藏、整理、流通,以及保护诸方面的需要而编纂的。宣统二年(一九一〇)学部颁布的《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第七至九条规定:
很明显,《章程》所谓保存类图书即为善本,观览类图书则为普通本。其对二者分别规定的保存和阅览制度,被国家图书馆和各省馆借鉴、沿用了百年之久。当然,分别编制善本书目和普通本书目,也就成为惯例,这才有了国家图书馆的七部善本书目。
编纂善本书目,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定义善本。《图书馆通行章程》虽有“内府秘笈、海内孤本、宋元旧椠、精抄之本”之说,却过于笼统,且与明清以来藏书家的善本观,多有雷同。对此,缪氏没有明确的论述,但他的编目在实践上回答了上述问题。缪目共收录经、史、子、集四部书七百七十三部,其中宋刻本一百一十三部,元刻本一百八十六部,金刻本两部,明刻本二百零四部,清刻本十三部,影宋刻本一部,影宋抄本八部,影元刻本一部,影元抄本两部,其他各类抄本二百二十七部,稿本九部,活字本三部,朝鲜(高丽)刻本四部。从中可以看出,缪目收录了大量明刻本,以及十几种清刻本,与明清时期藏书家只重宋元本和稿抄本相比,也算是一种进步吧。
据缪荃孙《艺风老人日记》(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六年)记载,从宣统二年“十月廿五日癸未,到图书馆开箱”看书,至宣统三年(一九一一)“九月十二日丙戌,赴学部交书目,乞假”,全部编目过程仅耗时十一个月。那么,缪氏编目时的京师图书馆馆藏状况如何呢?据《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等资料记载,宣统二年至三年(一九一〇至一九一一),京师图书馆的基本馆藏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清内阁大库残帙,主要是其中的历代典籍。据国家图书馆藏抄本《清内阁旧藏书目》统计,约有三千三百五十一部五万零二百六十六册。
二、归安姚氏及南陵徐氏藏书。两江总督端方得知张之洞拟创建京师图书馆,特采进姚觐元咫进斋和徐乃昌积学斋藏书,以充实馆藏。据端方《奏江南图书馆购买书价请分别筹给片》记载:购得姚氏藏书一千零十一种,徐氏藏书六百四十一种,共计十二万九百余卷,分装一百八十箱,共编目录一份。
三、常熟瞿氏进呈藏书。京师图书馆筹建期间,端方拟购进瞿氏铁琴铜剑楼藏书,未果,改为抄书配以旧刊本进呈。至宣统三年,抄成三十七种,加旧刊本十三种,共五十种,交与京师图书馆。
以上三项图书总计五千零五十三部,加上自购和各地捐赠之书,与一九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京师图书馆呈教育部《造送书籍数目册》统计的五千四百二十四部比较,基本相符[《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1909—1949),书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一〇八六页]。缪目之所以能够快速成书,得益于各类藏书均有目录可以考核、借鉴。对此,林振岳的《缪荃孙〈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编纂考》(载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缪荃孙诞辰170周年纪念会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二〇一五年)曾予论证,其结论是:“缪荃孙《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一书,主要是根据曹元忠《文华殿检书分档》(即内阁大库书目之一种。——撰者注)、姚觐元《咫进斋善本书目》、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三种书目改编而成,造成此目体例不一的原因也在此:因利用曹稿,故目中有书志详考之例;因沿用姚目,故留下了过录藏书题跋的体例。”此说言之有据,但反观清代至民国年间,私家藏目以研究型居多:热衷于标注行款及版式、过录序跋、识读藏印、梳理递藏、校勘文字、甄别避讳、考证版本。然而,因古籍版本各自的差异性,以及书目编纂者的嗜好、侧重不同,以及能力、精力所限,有话则长,无话则短,造成了条目之间篇幅和体例的较大差别,故由私家藏目向图书馆公藏书目过渡的缪目,较多保存了私家藏目的特征,亦不足为奇。
缪氏的主要功绩,在其短时间内从五千多部馆藏中将精品遴选出来,落实了善本、普本分别编目、庋藏的制度;确立了图书馆公藏目录正本、副本逐书登记的编目方法,保障了馆藏资产的安全,为此后江瀚、夏曾佑的《京师图书馆善本简明书目》奠定了基础。以上两点,也充分证明缪荃孙具有深厚的文献学及版本目录学功底,以及在建设近现代图书馆方面所具备的独特眼光。
当然,因时间仓促、编目人手不足等原因,缪目也难免出现一些差错。例如《列子》错入儒家类,应属道家类;《意林注》错入儒家类,应入杂家类,故夏曾佑《京师图书馆善本简明书目》云“缪目无此书,江目有”,其实是缪目分错了类,并非无此书;集部《贾长沙集》即贾谊《新书》,应入子部儒家类;《资治通鉴纲目》和《资治通鉴纲目发明》两书不同本子的条目均未在一处;《通鉴释文辨误》,略为《释文辨误》;《本草原始》错为《本原原始》;《百将传》“朝鲜刊本”错为“青鲜刊本”;等等,不一而足。但瑕不掩瑜,缪目在国家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编制中的筚路蓝缕之功,当永载史册。
《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刊载于一九一二年六月出版的《古学汇刊》第一集。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有该书目稿本残本两册,书叶上有缪荃孙批改手迹,书前有庄尚严墨笔题跋,曰:“数年前在护国寺街一小书店购得此目两本,查系前教育部《京师图书馆编目》稿本,虽残,亦可留。况有缪艺风手迹,今谨赠国立北平图书馆。廿一年双十节(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所出《明清以来公藏书目汇刊》第七册收录的《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即是此目。——撰者注)。”从该稿本中可窥见曹、姚、瞿三目及缪氏审阅批改之端倪。例如经部《汉上易集传》十一卷,缪于天头增补版框尺寸、圈改文字顺序后,又在次叶空白处重录部分内容,将行款尺寸从文后提至文前,“广四寸七分”改为“宽四寸六分”。《东汉详节》三十卷,于天头增补“卷尾又作‘吕大著点校三刘互注东汉详节’,只有六卷,七八两卷配二十四字本,首行‘诸儒校正东汉详节’,与是《十七史详节》本同”。此类增补不少,均为刊本采纳。又,缪氏在空白叶重写、补写条目一百余条。可见缪荃孙对《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倾注了不少心血。
值得注意的是,缪荃孙在编纂《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时还刊印了一部善本图录——《宋元书景》。《宋元书景》成书不晚于一九一六年,辑录了四十种宋元善本书影,共计七十叶(国家图书馆藏本),摹刻成书。《宋元书景》对所收书均注明来源,如“学部图书馆藏”“刘氏玉海堂藏”“缪氏艺风堂藏”“徐氏积学轩藏”“张氏适园藏”“无锡”“刘氏嘉业堂藏”等。《宋元书景》篇幅不多,却体例严谨、内涵丰富:所收书影以“筒子叶”为单位,下半叶即使空白无字亦收,版框尺寸原大;正文卷端、牌记、牒文,以及序跋中有关版本信息的文字等,一应俱全,《茅山志金薤编》《重校添注音辩唐柳先生文集》《伊川击壤集》还保留了原书的藏印。
图录的体例由来有自,杨守敬在《留真谱》中收录的古书版式、序跋、牒文、牌记、木记、钤印等“有关考验者”,《爱日精庐藏书志》《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天禄琳琅书目》,乃至本文提到的内阁、姚氏目录等书目均已有之,但以文字记录之,如内阁书目描述宋本《汉上易集传》版式云:“上有字数,下有刻工姓名。蝶装。首二卷均缺。三卷首行题‘周易上经噬嗑传第三’,次行‘翰林学士左朝奉大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长林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朱震集传’。下卷首行题‘周易下经咸传第四周易下经夬传第五’。第二册上卷首页残敚,中下卷首行题‘周易系辞上卷第七周易系辞下传第八周易说卦传第九’,次行结衔皆同,唯末卷题‘周易序卦传第十周易杂卦传第十一’,皆无结衔。”还有各目过录宋元本之牒文、序、跋,描绘刻书牌记等。然而这些用文字描述方式的展现,不如书影直观且差错更少,因此图录在古籍书目系统中的作用,日益为人们看重。《宋元书景》是公共图书馆第一部古籍善本图录,为此后南京国学图书馆编纂印行《盋山书影》起到了示范作用。故柳诒征在《盋山书影序》中谓:“星吾杨氏访书东瀛,创《留真谱》以饷学者。澄江缪师踵为《宋元书影》,刊载全叶,视杨书为进矣。”赵万里先生对图录也极为重视,将其列入了国立北平图书馆古籍编目系统工程之中。傅增湘在一九三三版《国立图书馆善本书目》序言中,便转述了赵万里先生的这一宏伟蓝图:“今乃拟定体例,将欲辑为书影,录为书志,次第刊布,以便编摩。先成《简目》四卷,授之梓人。”文中所谓“书影”,就是图录。
夏曾佑(一八六三至一九二四)字穗卿,号碎佛,笔名别士。浙江仁和(今属杭州)人。光绪十六年(一八九〇)中进士,授礼部主事,后改任安徽祁门县知事。光绪三十一年(一九〇五),清政府“预备立宪”,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夏为随员之一。光绪三十二年(一九〇六)赴日考察回国后,任泗州知州、两江总督署文案。一九一二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任命夏曾佑为社会教育司司长。一九一三年二月,京师图书馆馆长江瀚调任四川盐运使,夏曾佑以社会教育司司长身份代行馆长职务,同年八月被任命为馆长。一九一八年一月去职。
夏曾佑主持馆务期间,在重编善本书目的同时,还遵照教育部的指示抓了两项工作:
一、搬迁新址。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发文:“查北京图书馆创自前清,曾经学部奏定地址,嗣因鼎革,未及开办。民国肇造,日不暇给,因京城图书馆系举国观听,姑就旧藏书处暂行开馆。今国家粗定,不能不谋所以进行,仰社会教育司转饬北京图书馆暂行停止阅书。”十二月,教育部令京师图书馆“暂行停办,以图改组扩充”(《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二〇〇九年,第四十八至四十九页)。一九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京师图书馆在方家胡同国子监南学旧址重新开馆。
二、强化书籍管理。一九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饬令第四二六号:“查京师图书馆为首都册府,所藏珍本甚多,一切事宜亟应妥为布置,以期尽善。该馆长莅事以来,整理图书,修缮屋宇,业已具有端绪。惟尚有种种事宜,应于开馆之先预为加意:一,书籍当盖印编号也。该馆所藏书籍,多系旧椠精刊,版本种类甚多,审认颇为不易,自非悉加大字戳记,难免抽换。且现在陈列,仅照经、史、子、集四部编目,卷帙浩繁,检点不易。应分别部类,编列号数,刊印标签,逐册粘贴,依序陈列,以便收发检查。”(《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上,第四九页)。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再发布饬令第四六五号,发交“京师图书馆收藏印”石章一方。饬令云:“为饬知事,前因该馆所藏书籍多系旧椠精刊,版本种类甚多,审认颇为不易,非悉加大字戳记,难免抽换,业将书籍当加盖印章办法饬该馆在案。兹特发交石章一方,文曰‘京师图书馆收藏印’,仰即遵照前饬,将该馆所藏书籍逐册多盖是项印章,以昭慎重而便稽查。此饬。”(《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上,第五〇页)。
以上教育部加强书籍管理的各项措施,意在杜绝书籍丢失,此前坊间传闻,京师图书馆曾以古籍赠达官贵人,恐非空穴来风。然教育部相关精神此后并未落实到位。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指示“书籍当盖印编号也”,针对的是所有馆藏,所谓“非悉加大字戳记,难免抽换”之“悉加”,特指所有图书。然京师馆于“编列号数,刊印标签,逐册粘贴,依序陈列”一项,没有施行;“将该馆所藏书籍逐册多盖是项印章,以昭慎重而便稽查”之措施,仅限于善本书目中的书籍,且遗漏不少。故十几年后,在赵万里所编一九三三版《国立北平图书馆善本书目》中,许多缪目、江目、夏目曾有之书未见踪影。这里仅举数例:
经部:缪、江、夏三目皆有之姚氏藏书《周易兼义》两种宋刻本(夏目著录为《周易正义》);徐氏藏书《读礼通考》一百二十卷,清徐乾学撰,稿本;清内阁藏书《诗集传》十卷,元刻本;姚氏藏书《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清段玉裁撰,家刻本,黄丕烈校,顾凤藻过录本;姚氏藏书《乐书正误》一卷,影宋朱墨本。
史部:姚氏藏书《古史》六十卷,宋苏辙撰,宋刊本;徐氏藏书《三朝野纪》七卷,明李逊之辑,旧抄本;姚氏藏书《平宋录》三卷,旧题元平庆安撰,旧抄本。
子部:姚氏藏书《荀子》二十卷,宋刊四子纂图互注本;瞿氏藏书《荀子考异》全卷,宋钱佃撰,影抄本;姚氏藏书《新刊分类近思录》十四卷,宋朱熹、吕祖谦撰,宋刻巾箱本(存卷七至十)。
集部:姚氏藏书《陶渊明集》六卷,清陈焯手抄本;清内阁藏书《分类补注李太白诗集》二十五卷,朝鲜活字本(存卷一至二、六至九、十二至十四);国子监南学藏书《会昌一品集》二十卷别集十卷外集四卷,唐李德裕撰,明抄本,陆心源据明本校,又以影宋抄本覆校。
上述未见之书,缪、江、夏三目全有者居多,夏目皆有。夏目所载之书,不足京师图书馆典籍总数的五分之一,遗失之书已不在少数,库中未编书之状况,可想而知。究其原因,盖由时局不稳,经济凋敝,经费、人手严重不足,管理者缺乏经验造成。
另,前引教育部第四六五号令,谓发交“京师图书馆收藏印”石章一方,当为“京师图书馆收藏之印”,不知是原始档案还是《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记载有误。现存国图馆藏及抗战时期运至美国,后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善本书中,确有不少钤盖了“京师图书馆收藏之印”,而且不止一种,仅长方形印章就有两种;还有一种正方形,印文一样。同时期还有一种长方形印章,印文为“京师图书馆藏书记”,大多钤盖在明刻本中,为数不少。
夏目是京师图书馆第一部官方审核通过、正式出版发行的善本书目。此前缪目、江目虽亦上报学部或教育部,备案而已,无须批复,虽排印于《古学汇刊》《教育部编纂处月刊》中,皆为刊物之附庸,与前言、凡例、版权俱全之夏目,不可同日而语。
夏目共收书一千一百四十四部,其中经部一百八十七部,史部三百五十八部,子部三百七十五部,集部二百二十四部;对比江目经部一百二十五部,史部三百三十九部,子部一百九十二部,集部二百零六部,总计八百六十二部,夏目总数多出了二百八十部,增长不少。但夏目中某些书收录副本甚多,实际增加品种并不多。例如子部《内训》收副本十四部,《劝善书》收副本一百二十六部,仅此便多达一百四十部。
夏目前言对之前缪、江、王三目做了简要评价,并举例说明改进措施。但总体上看,夏目相对于江目,并无实质性的改进和提高,书的品种和数量变化不大,体例一依其旧,甚至书名都照搬无误。
《上海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研究》二〇一八年第三期刊登了黄建年、胡唐明、侯汉清三位先生的文章《古籍分类的典范:〈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源流、演化与时代的适用性》(以下简称“黄文”),详细阐述了民国以来图书馆分类法的演变,尤其是对中国古籍分类的变通处理,读后深受启发。美中不足的是,在《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的源流介绍方面,因史料的欠缺,该文稍显不足。笔者试图根据手头的资料,以及一九八七年开始担任《北京图书馆普通古籍总目》责任编辑,参与相关工作调研的经验,对黄文所述源流部分略作补充。不当之处望大家批评指正。
刘国钧先生于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度出任新组建的国立北平图书馆编纂部主任,负责该馆的图书分类编目工作。其实,早在一九二九年八月国立北平图书馆和北平北海图书馆合并前,刘国钧先生便应蒋复璁、袁同礼之邀,参与了北平北海图书馆的图书分类编目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务报告》[民国十八年(一九三九)七月至十九年(一九四〇)六月]记载:“本馆前在北海图书馆时代,曾制订编目条例一种,现经试验之结果大加扩充,因改订为十四章都九十八条,于著者、书名、版本,选择著录之法,详加规定,编制极细,为中国今日仅有之编目条例。”此编目条例便是刘国钧先生所著之《中文图书编目条例草案》。《草案》导言介绍编制经过时说:“于是䌷绎宋元以来之公私著录,抉其通例,征之于西方目录家学之规定,而略为变通,笔之于纸,以为临事之一助,盖五年于此矣。稿凡数易,其间得之于实地之经验者固多,而得力于友朋之切磋,若蒋君慰堂,曹君祖彬,李君小缘,袁君守和之所赐者,尤不一而足。”(《图书馆学季刊》一九三〇年第三卷第四期)蒋君慰堂(蒋复璁)和袁君守和(袁同礼),分别为北平北海图书馆中文编目组组长和副馆长;另外两位任职于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可见刘国钧先生在一九三〇年之前,已经参与北平北海图书馆的编目工作数年之久。最早的项目便是制订编目条例,然后才开始分类编目。
前引《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务报告》又曰第二馆(即北海图书馆)“依照原定计画继续编制新式目录。自制定《编目条例》后制成之目录片,已经完毕者有经籍门、文学门、史乘门、地理门、古器物学门、美术门、应用科学门、传记总记门。……本馆第二馆前已拟定分类法一种,原定二十二类,兹就一年来之试验结果,并参考其他之图书分类法,略加删并为十五大类。类各分属,属各分目,总期内容足以包括新旧书籍,无扞格偏重之弊”。以上所言,表明北海图书馆继《中文图书编目条例草案》之后,《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也从二十二大类过渡到十五大类,并且完成了其中九大类的编目工作。
刘国钧先生于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九年,同时创作了图书馆分类及编目的三部曲:《中国图书分类法》《中文图书编目条例草案》《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其中《分类法》为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而作;《分类表》则为国立北平图书馆撰集;《草案》系编目通用之著录规则,但针对馆藏以古籍为主的国立北平图书馆的意味更浓。这样说的根据,一方面见前述《草案》导言和《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务报告》;另外,《草案·下编》列举“目录片基本格式”的二十二例中,二十例为中国古籍。接下来的问题是,刘国钧先生专为北平北海图书馆制订《分类表》,有何历史背景;黄文所言“可惜未能亲眼目睹,未知详情”的初版《分类表》究竟何样。
我收藏了两本早期《分类表》,名称均为“国立北平图书馆普通图书分类表”,没有“中文”“线装”四字。其中一本为老北图员工王树伟先生所有,钤有“王树伟印”。王树伟(一九〇九至一九九三),河北省宛平县人,一九二七年考取北京图书馆学徒馆员,一九二九年十月转正,并终其一生在北图工作。另一本是普通线装书编目工作用书,因日常频繁使用,破损较为严重,修补痕迹累累。两本《分类表》系版本相同的毛笔手写油印品。在印本页面上使用者用毛笔或钢笔、铅笔做了大量改动,主要是添加新的内容和说明,以及删去一些小的类目等等。据此,并对照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前言和内容改动的情况,可以断定我所藏的这两本《分类表》,就是黄文所说一九二九年《分类表》最初的版本,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修订工作,都是在该版上手写完成的。
问题是《分类表》最早的版本为什么没有“中文”“线装”字样,仅称“普通图书分类表”?答案是那一时期的国立北平图书馆,处于清末民初宫廷及私家藏书楼向现代图书馆转型的初期,馆藏主体就是中文线装书,没有必要强调“中文”和“线装书”;“普通”一词是针对线装“善本”而言的。这一点,当时的许多文献均可证明。据《国立北平图书馆概况》(民国十八年十月)记载,第一馆藏书共分四项,(一)普通图书;(二)善本图书;(三)四库全书;(四)唐人写经及金石拓本。普通图书共有中文书籍一万四千余部十四万三千九百余册,内有康乾两朝《赋役全书》为他处不经见之本,又历朝各省府厅州县志书,自唐宋迄今约共二千余种;满蒙文书籍七十六部三千七百十三册;西文书籍六百七十二册;东文书籍共一百七十八册。善本图书除了《永乐大典》,有宋金元明清本一千四百五十九部两万两千四百零五册;日本刊本六部四十二册,写本一部二册;朝鲜刊本八部六十一册。可见外文图书占比极小,现代中文新书几乎没有。第二馆藏书外文图书占比较大,也不足三分之一:中文书籍七万四千五百册,西文书籍二万七千册,日文书籍一千余册;除了期刊、报纸,现代图书数量亦极少。由于藏书中外文和新旧藉比例相差悬殊,加上观念的转变有一定的延迟性,故当时的编目思想视外文和新书为附庸,不足为奇。这一点也从侧面证明,我收藏的两本早期《分类表》就是一九二九年的初版。
我收藏的两本初版《分类表》,王树伟藏本为软皮封面,封面无字;另一本为硬皮封面的编目工作用书,封面明显是后加的,封面毛笔手书“国立北京图书馆普通线装书分类表”。查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得知,国立北平图书馆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更名为国立北京图书馆,一九五一年六月更名北京图书馆。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一年多时间内,《分类表》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北平”变为“北京”,“图书”变为“线装书”。虽然封皮内仍然是原先的瓤子,名称、内容未变,但封面名称的变更,昭示着人们的观念改变了。观念的改变,源于当时馆藏图书格局的变更。
据《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第一五三页公布的数据:“到1949年,国立北平图书馆藏书达140余万册,包括中文普通书362789册、又52箱,西文普通书163126册、又3274种、38箱,中文善本121805册,敦煌写经8700卷、照片12053片,舆图32208册,金石拓片23156件,期刊194717册、又34架、7箱,中日战事史料48853册。收藏的少数民族语文文献10196册,包括满、蒙古、藏、维吾尔、西夏等语文书籍;外文文献则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以及印度、缅甸、泰国、越南等国语种。”另据《民国时期总书目》等资料,截至一九五〇年前后,北京图书馆藏普通书,仅民国时期出版的平装、精装书,便有六万多种;全部换算成种数后,中文线装书的数量在整体馆藏中已无优势可言。为避免以偏概全,在《分类表》名称中冠以“线装”二字,就势在必行了。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第六章第二节记载:截止到一九五七年,北京图书馆馆藏总量达到五百二十余万册,是一九四九年的三倍多。其中有八十余种不同文字的书刊,外文图书共有一百二十余万册;一九五四年时订有八百余种外文期刊,一九五六年增至六千多种,外文书刊占比大幅跃升。馆藏规模及格局的变化,导致《分类表》新版本的诞生。
一九五七年六月,北京图书馆重新刻版油印了《分类表》,更名为《国立北京图书馆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名称中增加了“中文”二字。《分类表》封面下方标明“北京图书馆1957年6月重印”,故名称中的抬头“国立北京图书馆”一仍其旧。但此版绝非简单的重印,它将一九二九年初版《分类表》诞生后,历年在版面上所做的大部分修改内容吸纳并刻印成册,实为再版。此次再版,名称中“中文”二字的出现,说明北京图书馆作为中国国家图书馆,向着现代化、国际化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前言概述了该表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文献参考价值。前言说:“这个分类表是1929年为我馆所藏中文线装书编制的。当时要求将线装书和平装书分别分类庋藏,并且要合于‘四库’分类的体系。可是四库分类法原有的类目,并不能包括所有的线装书,而且没有号码,不便于图书馆实际出纳工作。在这种情况之下,就由当时编纂部主任刘国钧主持,编制了这个分类表。在实质上,是把四库分类法原有类目参考现代科学的性质,加以分散或合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类目(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成为十五个基本大类。……为了免得和我馆平装书所用的分类表相混,决定采用混合编码制,以文字(类名的一个字)和数字作符号。号码的第一部分是文字,第二部分是数字。数字基本上采用十进制。类表的层次比较少,所以号码比较短。三十年来,在实际工作中,也做了个别改动和增补,就是现在发表的这个表。”至于“个别改动和增补”的具体情况,后面将做简要介绍。
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问世后,一九六四年十月又再版重印,仍沿用一九五七年“国立北京图书馆中文普通线装书分类表”的名称。我收藏了国家图书馆普通古籍组资深馆员薛英先生所用一九六四版《分类表》。该《分类表》总门类中增加了“特”字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门”(实际编目工作中并未施行),但“对原编十五个门类的内容,仍依其旧,未作改动”(一九六四版《中文表》再版说明)。至于一九九九年版《分类表》,因我手头无资料,并且据黄文考察并无大的变化,故以下所言均截至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
经仔细核对,一九二九年初版《分类表》上手写变动的内容,一九五七年再版时大多予以采纳。例如初版“目录学”“史志”下的“正史”和“补史”类目被用笔划去,并在“正史”二字后标注:“32—39 各史艺文志及补志(按各史时代分,按著者时代排)。”查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史志”下已无“正史”“补史”类目,且正式排列了前述增补文字“32—39 各史艺文志及补志(按各史时代分,按著者时代排)”。再如,“采录书目”下的“善本”类亦被划去,旁注:“取消,此门界限不明,知见、经眼等入41,公私藏善本书目入300—400藏书目。”一九五七年版即予删除。又,初版“收藏书目”下之“清”,用钢笔字添加了文源阁、文渊阁、文津阁、文溯阁、南方三阁、四库荟要、有关四库全书之杂文,以及内府藏书和内阁及部院等小类。一九五七年版均予采用。再如,初版“图书馆书目”旁加注“专类藏书目入学科书目”,下面类目“普通圕”改为“公私立圕”,增加了“369 外国学校圕”“380 外人公私圕”,“营业书目”后加注“官书局目录入此”“其他”后加注“如出版物总目等”,在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中均被认可收录。又如初版《分类表》“经籍类”之“528 车制”“930—999 专经”,分别被划掉和标注“未用”,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中均予删除。以上类似变更多达上百处。
增加的内容中,有部分系著录方法的指导性意见,例如初版《分类表》经籍类“经学”,旁注:“凡依时代分者,若分类号已包括时代,则著者号仅按著者姓名,不加时代。”又,“经解”下之“专注”“注疏解说”及“杂论”前均加星号并注明:“专注、注疏解说,及杂论界限不明,每门皆须互相参看,以下各经同。”“地志类”“专类地志”下之“山川”,加注曰:“此指统论全国山川而言,其只记述一省者,依省区分,依修书时代之前冠一‘〇’字排。”于“各省区境内之山”旁,添加五条著录方法。以上各项,一九五七年版均予采纳,惟个别文字略有不同。
初版《分类表》添加或加注内容的取向,有时令人疑惑。例如,对史乘类“断代史”下的《国语》和《战国策》情有独钟,一改不对单种著作注解的做法,详加解释:“国语:(1)除汇刻外不用助记号;(2)韦注本书次号用时代号29,补注韦本再加补注人时代号,不重复时用一位;(3)他家注本用补注人时代号,重复时再加著者号。战国策:参照国语办法,但高注本用2,补注高本加最后一人之时代。”上述内容,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均采用,仅个别文字有出入。
有些初版中更改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合用,便未落实,如“目录学”下的“外国”类,加注“按国分”;但在那本日常工作用的初版《分类表》中,“按国分”下再被加注“未按国分,因书太少”,故一九五七年版“外国”类便没有“按国分”。
初版曾经增加并沿用若干年后又撤销,一九五七年版没有显现的内容,最重要的是附录中的“简明时代表”。说到此顺便纠正黄文中出现的一个小差错。黄文说:“1957年版《线装表》目录中有4个附表,即时代表、分国表、书号编制法、著者号码,与1929年版本相同。1999版《线装表》却有6个附表。在上述4表基础上增加通论复分表和专书助记表。”首先,我手头的一九五七年版《线装表》目录中即列有六表,照录如下:“附录 (1)时代表(2)分国表(3)书号编制法(4)著者号码(5)岁阳,岁阴表(6)通论复分表,专书助记表。”黄文将第六表的“通论复分表,专书助记表”当作两表,漏掉了“岁阳,岁阴表”。另外,我收藏的两本一九二九年版《分类表》中,亦有一九五七年版目录所列六表,只字不差。前面提到的“简明时代表”出现在一九二九版《图书表》第四六页右下角空白处,用钢笔书写:“简明时代表(民卅二,十二月订,此表限用于分类表内注明‘用简明时代表’之各类)……”王树伟一九二九版《分类表》还在目录页用钢笔字添加了“简明时代表”,列居表二,使附录变成了七表。
还有一种情况,初版《分类表》中使用者添加的大量内容,一九五七年版《分类表》并未采纳。例如地志类“河渠水利”“各省区境内之水”下,分别添加了百余字注释;社会科学124 124.1-9“历代”“断代”类,添加的内容多达三千多字;法律221“中国法令”类,添加的内容超过了两千字;经济学531“田赋”类,添加的内容也有两千多字等等,不一而足。再版者大概考虑到《分类表》不宜,也无必要分类举例过细,许多二级目录以下的图书类目,应该在实际工作中酌情处理,《分类表》面面俱到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