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文件正式下发了,之前闹着说没文件的小伙伴可以转给老板了,关键时期要多多给老板报告好消息。
这个文件的内容其实和之前国务院的会议内容没有什么差别,是对会议内容的落地执行。当然,各省还会结合自己省份的情况出台具体的文件规定,这个大家多关注所在省的人社部门。
二哥给大家大概说说这个文件,get一些关键点,文件见后面附件1。
1.
把握免、减、缓三个字。
免!
湖北以外地区,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湖北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减!
湖北以外地区,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
大型、中小型划分标准已明确。
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这个文件大家可以去搜索看看,结合自己企业类型看看,说白了就是看你是中小微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因为都有优惠政策。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各省的政策预计2月份之前会陆续出台,申报社保不要急。
文件要求各省印发的具体实施办法于3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3月5日都要备案了,所以文件出来至少应该2月底之前。因为文件给了各省一个减免上限,那就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所以我们还得以各省的具体文件来给公司领导汇报。2月已经交了的不要急,如果你们省出台减免政策,退或抵是肯定的。如果还未申报的,先不要着急申报,当然有些省份已经暂时中止了申报通道。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在20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有的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各地也有退还是抵的说法,总之,不要担心。不会让先交的缴费人吃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五、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六、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执行,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各省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兑现减免政策。各省印发的具体实施办法于3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