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汇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等扣除补填报指南
导语
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个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山东税务开通【个税年度汇算】系列操作指引,相关操作一网打尽。
【 个税年度汇算】
APP操作指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篇
01
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扣除。
02
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大女儿A目前就读某大学一年级,二女儿B刚4岁,就读某私立幼儿园。
问:该夫妻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两个女儿均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每月小张和小李可以对两个女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包括:
扣除人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方案四 | 方案五 |
2000 | 1500 | 1000 | 500 | 0 | |
0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03
申报方式
【△本文操作流程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2019”,模块选择“子女教育”。
③进入子女教育填写界面后,选择需要申报的子女信息,选中子女信息。
④开始教育信息填写,据实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就读学校,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为选填项,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于子女不再接受教育时填写。
⑤需要增加受教育子女信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 关系栏选择“子”或“女”,填写“子女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点击保存。填写完信息进入教育信息采集,进行采集即可。
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置扣除比例, 界面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选择100%(全额扣除)是自己全部扣除,选择50%(平均扣除)是自己和配偶分别扣除50%。
⑦选择申报方式。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个税年度汇算】
APP操作指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篇
01
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02
扣除主体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和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可以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2019年进行本科学位的继续教育,2019年6月份毕业,2019年下半年毕业后小张取得了税务师的证书。
问:小张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①小张接受2019年1-6月本科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小张本人按照继续教育400元/月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小张父母按照子女教育1000元/月扣除。
②小张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的3600元定额扣除。
03
申报方式
【△本文操作流程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2019”,模块选择“继续教育”。
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报“继续教育信息”。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填报: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根据所进行的继续教育阶段进行选择,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填写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写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所填写的项目一样,发证(批准)日期、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发证机关,以证书为准。
④选择申报方式。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个税年度汇算】
APP操作指引——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篇
01
扣除标准
纳税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02
扣除主体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和小李在2020年1月1日领证结婚,两人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扣除条件的住房。
问:该夫妻2020年能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①小张和小李选择一方扣除1000元。
②小张扣除500元,小李扣除500元。
【提醒】有且只有小张和小李这种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情形,可以享受每人每月定额扣除500元。
03
申报方式
【△本文操作流程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2019”,模块选择“住房贷款利息”。
③进入后填写房贷利息基本信息,先选择产权证明类型,具体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
④根据已选择的产权证明类型,填写证书编号、房屋坐落的省市地区、详细地址。
⑤选择贷款方式,方式有: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根据贷款方式填写房贷信息,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组合贷需要填写公积金贷款信息和商业贷款信息。
⑥填写扣除比例。据实填写本人是否借款人,扣除比例选择:100%是自己全额扣除,选择50%是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⑦选择申报方式。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 个税年度汇算】
APP操作指引——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篇
01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
①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②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③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02
扣除主体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家在淄博,在淄博有一套住房,无房贷。平时小张在济南工作,在济南租住了一套住宅。
问:小张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小张可以享受1500元/月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03
申报方式
【△本文操作流程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2019”,模块选择“住房租金”。
③进入基本信息填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如需修改,点击“修改”。
④进入租房信息填写界面,如实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省市地区、详细地址、租赁时间起、租赁时间止”;
租赁合同编号为选填项,如有据实填写;
出租方类型有自然人和组织可选择,如出租房是自然人可选填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出租人身份证件号码,如出租人是组织可选填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单位名称;
主要工作城市(省/市)据实填写。
⑤选择申报方式。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 个税年度汇算】
APP操作指引——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篇
01
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注】: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2
扣除主体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标准定额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兄妹两人,父母都已满60周岁。
问:小张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如果选择均摊,小张可以享受1000元/月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如果选择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按照分摊额扣除,但是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
03
申报方式
【△本文操作流程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2019”,模块选择“赡养老人”。
③核对基本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无需修改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界面。
④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如没有采集信息或者选择其他被赡养人,需要点击“添加被赡养人”进行信息采集。
⑤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分摊方式。若为“独生子女”,则分配比例自动为“全部由我扣除”。
⑥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共同赡养人信息。没有共同赡养人信息或共同赡养人不全,需根据相关信息进行添加。
⑦非独生子女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分摊方式、填写本年月度扣除金额。
⑧选择申报方式。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