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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大家别催了!汇算清缴内容分享终终终于来了(第二弹)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调整“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在“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
3、是调整“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简单的说就是,为减轻金融企业填报负担,原《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的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相关行次,简并、优化到了《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所以,你看A105000、A105120的变化和大部分企业有没有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