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19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 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龙港市人民政府驻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2019年8月16日民函[2019]83号批复)
(二)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祯埠乡建制,设立祯埠镇,以原祯埠乡的行政区域为祯埠镇的行政区域。调整后,祯埠镇辖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祯埠村。
同意调整船寮镇管辖范围,划出仁川、雷石、西村3个行政村。调整后,船寮镇辖1个居民区、3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黄言村。
同意调整瓯南街道管辖范围,划出上岸、白浦、陈学3个行政村。调整后,瓯南街道辖2个社区、1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景云小区1幢1号。
同意撤销石溪乡建制,设立三溪口街道。调整后,三溪口街道辖14个行政村(原石溪乡的8个行政村、船寮镇划出的3个行政村及瓯南街道划出的3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溪口村1号。
(2019年1月10日浙政函[2019]3号、2019年1月11日丽政函[2019]3号批复)
(三)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
同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驻地从清波街道惠民路3号迁移至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
(2019年2月1日浙政函[2019]15号批复)
(四) 淳安县王阜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
同意淳安县王阜乡人民政府驻地由郑中村迁移至王阜村。
(2019年4月4日浙政函[2019]43号批复)
(五)宁波市奉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莼湖镇、尚田镇建制,设立莼湖街道、尚田街道。
(2019年6月6日浙政函[2019]61号、2019年7月1日甬政发[2019]35号批复)
(六)诸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王家井镇和街亭镇建制,在其行政区域和暨阳街道划出的部分区域(三江新村、城新村、新光村、暨南村)内设立暨南街道。调整后,暨南街道辖1个社区、1个居民区、4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暨南路7号;暨阳街道辖21个社区、22个居民区、21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浣纱北路48号)。
同意撤销大唐镇和草塔镇建制,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大唐街道。调整后,大唐街道辖7个社区、1个居民区、2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开元东路75号。
同意撤销店口镇、阮市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店口镇。调整后,新的店口镇辖9个社区、3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中央路388号。
同意撤销江藻镇和直埠镇建制,合并设立姚江镇。调整后,姚江镇辖1个社区、2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学院路200号。
(2019年6月18日浙政函[2019]64号批复)
(七)嵊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石璜镇、雅璜乡、通源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石璜镇。调整后,新的石璜镇辖1个居民区、2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石璜村镇东路25号。
同意撤销谷来镇、王院乡、竹溪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谷来镇。调整后,新的谷来镇辖1个居民区、2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谷来二村振兴路119 号。
同意撤销金庭镇、北漳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金庭镇。调整后,新的金庭镇辖1个居民区、2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金庭村临江东路2号。
同意撤销贵门乡和里南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贵门乡。调整后,新的贵门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贵门村 12号。
(2019年7月18日浙政函[2019]80号批复)
(八)同意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崧厦镇、沥海镇建制。在原钱清镇、杨汛桥镇、马鞍镇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
(2019年10月15日浙政函[2019]118号、2019年11月1日绍政函[2019]68号批复)
(九)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皋埠镇 、陶堰镇、马山镇和孙端镇建制。在原皋埠镇 、陶堰镇、马山镇和孙端镇和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皋埠街道、陶堰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
(2019年10月15日浙政函[2019]119号、2019年11月1日绍政函[2019]66号批复)
(十)绍兴市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钱清镇、杨汛桥镇、马鞍镇建制。在原钱清镇、杨汛桥镇、马鞍镇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
(2019年10月15日浙政函[2019]120号、2019年11月1日绍政函[2019]67号批复)
(十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
同意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驻地由翠苑二区11-1号迁移至黄姑山社区万塘路69号。
(2019年12月10日杭政函[2019]111号批复)
(十二)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
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路北街道金水路迁移至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
(2019年12月12日浙政函[2019]144号批复)
(十三)新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回山镇、双彩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回山镇。调整后,新的回山镇辖3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进镇路1号。
同意撤销大市聚镇、新林乡建制,合并设立沃洲镇。调整后沃洲镇辖1个居民区、24 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新街218号。
同意撤销小将镇、巧英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小将镇。调整后,小将镇辖2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小将中路88号。
同意撤销澄潭镇、梅渚镇建制,在此区域内设立澄潭街道。
(2019年12月26日浙政函[2019]147号、2019年12月30日绍政函[2019]89号批复)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