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东决定建立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

行政区 2022-04-01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省区划地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结合山东省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实际,省民政厅决定建立山东省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

  在自愿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酝酿,以下人员被聘为山东省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成员,26日,省民政厅现予公告。

  据悉,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时的劳务报酬,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鲁财采〔2017〕28号)执行。山东省行政区划和地名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由省民政厅负责选聘、调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