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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重庆海关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重庆海关 重庆海关发布 2020-10-22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精神,自2019年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对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重庆海关迅速落实相关要求,对包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和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2项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同时对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并继续优化审批服务12项,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庆外贸经济发展。

一、“审批改备案”2项

1.对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改革内容:

       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开展报关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并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改革范围:

仅适用于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企业备案后可在全国开展报关经营活动。

办理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提供备案信息,一并办理备案。

企业利好

       “证照分离”改革后,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即可,办理法定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登记证书有效期变为长期有效。

2.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改革内容: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开展生产出口食品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并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改革范围:

全国。

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

企业利好

       “证照分离”改革后,重庆范围内企业在申请时只需按要求备案申请表并承诺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即可,不再实施专家评审和现场考核,办理法定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备案证书有效期由5年有效期变为长期有效。

办理流程图及申请表示意


二、“实行告知承诺”1项

对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改革内容:

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申请人承诺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卫生设施、经营场所内微小气候、从业人员合格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管理人员等已符合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改革范围:

  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 

注:登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后,请先注册“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办理口岸卫生许可业务。

企业利好

       “证照分离”改革后,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公共场所办证企业,只需承诺经营场所等相关条件符合许可要求,即可享受到告知承诺、当场取证的政策。

三、“优化审批服务”12项

1.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2.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涉及食品、饮用水)

3.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4.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5.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6.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7.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8.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9.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

10.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11.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1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改革内容:

对上述12项审批事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1.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改革后,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住所证明、体系文件、股东证明等材料。

2.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3.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1.对于口岸进、出境免税商店的设立,由拟设地直属海关代为接收申请文件并完成实地检查,将结果反馈海关总署。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4.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5.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每年6月底、12月底定期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布全国保税物流中心(B型)存量情况。

6.对“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7.对“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8.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改革后,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9.对“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0.对“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改革后,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办理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养殖许可证、海域使用证、水质检测报告等材料;办理出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产许可证明、产品审查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饲养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等材料。

11.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2.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改革范围:

全国

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 .chinaport.gov.cn/car)。

12月3日,两江海关办理重庆首单“证照分离”改革业务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改革实施之后,在有效降低开办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便利重庆外贸企业发展的同时,海关也将通过加大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互联共享、信用管理、现场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控监管风险,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

供稿:重庆海关法综处  企管处    两江海关   

编辑:吴凯歌    卢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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