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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9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提高水运出口转关货物通关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规定,优化重庆关区出口转关流程,2019年12月5日,重庆海关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9年第15号)。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读下流程优化后有什么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

(2019 年 第15号)


 为进一步提高水运出口转关货物通关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规定,现对重庆关区水运出口转关货物转关申请流程作如下优化:


 水运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报关单放行后,企业即可向海关办理转关申请手续。转关申请单中的“海船船名航次”栏按照海船预订信息进行填报。如果最终确定的海船船名航次与转关申请单填报不一致,企业应在出境地到货核销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修改船名航次。


 本次转关申请流程的调整,不影响企业对原有操作流程的选择。


特此公告。


重庆海关

  2019年12月5日


海关解读


Q:

什么是出口转关货物?

A:

在境内任一设关地点(启运地)办理货物出口海关手续,货物在海关监管下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Q:

水运出口转关货物流程有哪些?

A:

出口转关货物,由货物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填报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电子申报,办理转关和验放等手续,在运抵出境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出境地海关方可办理转关核销。货物实际离境后,出境地海关核销清洁舱单并且反馈启运地海关。

重庆水运出口转关货物主要流程有报关单申报——货物运抵监管场所——获得配舱信息——转关申报——转关审放——离开监管场所——江船运输——运抵出境口岸


Q:

本次流程优化后有什么变化,给企业带来什么便利?

A:

按照有关规定,海船船名航次是转关申请必须填报项目,重庆地处内陆,江船从重庆港启运时,有时无法获得准确的出境海船船名航次信息,导致转关修改时有发生。现在,转关海船信息与转关申请单填报不一致时,企业可在出境地到货核销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修改船名航次,无需向海关申请等手续。经过优化,企业在报关单放行同时,即可发起转关申请,报关单申报、转关申请两个环节可在一个时段内并联进行,便利了企业操作。


END

来源:重庆海关

编辑:王磊 赵丁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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