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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开门红!中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 B2B 出口专列顺利发运,实现业务模式全覆盖。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将重庆海关纳入海关总署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9月1日起正式执行。



海关关员在发运现场进行监管


9月1日10时,全国首趟中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从重庆团结村车站缓缓驶出,标志着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 B2B 出口专列顺利发运,这是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搭载中欧班列运输的首次尝试。


本趟专列共申报报关单及清单12553票,货值3247万元,其中监管代码“9710”报关单和清单23票,货值1445万元,监管代码“9810”报关单和清单12530票,货值1802万元。主要货物包括玩具、服装、家居用品等,实现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报关单及清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报关单及清单等业务模式全覆盖。




中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


本趟专列将从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出境,途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德国等国,奔向7461公里外的欧洲国家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列车抵达布达佩斯后,这些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将通过海外仓送达欧洲消费者。


相较于传统出口贸易模式,“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申报更加灵活便捷,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者“跨境电商”转关两种通关模式,全程实现通关无纸化,系统自动比对验放,同时可享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便利通关、优先查验、退货底账管理等针对性创新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推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工作在重庆顺利落地,保障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顺利发运,重庆海关采取三大举措:


01

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试点筹备



各部门联动配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完善《重庆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监管方案》,明确监管流程,把牢风控重点,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优先查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确保快速验放。









现场监管


02

提前谋划、靠前主动服务,主动开展政策宣传



联合重庆市商务委,先后于8月21日和8月26日召开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监管政策宣讲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试点,享受政策红利,惠及企业50余家;建立“一企一策一档”,指导企业提前进行业务备案,充分收集企业问题;协调数据分中心,组织企业开展系统对接、数据测试工作,确保业务如期上线运行。

海关关员进行政策宣讲


03

积极支持企业依托中欧班列全链条开展业务



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设立海外仓,目前,渝新欧(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已顺利于德国杜伊斯堡建成了一个约6000平米的海外仓。充分发挥大通道物流的区位优势和跨境电商B2B出口的政策优势,支持中西部企业更广泛地参与全球贸易链,开辟中国制造“卖全球”的跨境贸易新渠道。





渝新欧位于德国杜伊斯堡的海外仓



下一步,重庆海关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物流链条、细化监管方案,用好用足“中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B2B”的叠加优势,支持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规模,最大限度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对于稳外贸基本盘,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的积极作用。

END

素材来源:渝州海关

供稿:宁社辉 黄巧靖 刘剑锋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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