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智能审单时代 | 奔跑吧,中韩: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规范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决策部署,做好原产地政策宣传宣贯,发挥自贸协定及各类原产地证书有效应对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带来的经济下行风险、缓解贸易摩擦压力、稳定外资外贸基本盘,充分调动企业利用原产地证书的积极性,重庆海关定期发布重点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及注意事项、优惠贸易协定要素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面提升自贸协定利用应用水平。
8月10日起,重庆海关作为西部唯一试点海关,将上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试点,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此次上线审单规则共涉及16种证书证书,智能审单后,可自助打印类型证书将可实现 “秒过、速签”的叠加效应!
重庆地区东盟自贸协定享惠位居前列,今天小编先带各位开启解读系列第二站,重庆出口原产地证书C位—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的详细解读!
第二站
关关老师,今天审单速度真棒!秒过啊!
智能审单系统上线,只要你填写无误,秒过都是常态。
智能审单系统上线后,企业根据填制规范正确填制证书,系统审核无误迅速通过,不受时间、人工影响,真正实现“秒过”,搭配原产地证自助打印,“速签”也不再是空话。
关关老师,那能给我们解读一下中-韩的填制规范吗?我们“假装有公司重庆分公司”向韩国出口产品太多了,真希望以后都“秒过、速签”。
好滴,那我们一项一项具体解读!
第1栏:Exporter(应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名称
快哭了……关关老师,我们公司怎么办,名字是“假装公司重庆分公司“。
赶紧给我们打电话联系维护进白名单啊!
第2栏:Producer(应填写中国境内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如果有多个生产商,应该填写所有生产商的信息
必须写吗?我生产商不想让客户知道!
不是的,如果需要保密可以填写“AVAILABLE UPON REQUEST”。
那如果是我自己是生产商,那又再填一次吗?
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的,填写“SAME”。
第3栏:Consignee(韩国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
注意了啊!只能填写韩国收货人,不能填写非进口方公司信息!
好滴好滴。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出运前申报:且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未知,此栏可填写“BY SEA”或“BY AIR”或其他运输方式。
出运后申报:必须填写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出运前……,要拿小本本记下来。
恩,顺便记上口岸正确的填写方式是口岸, 国别,如果有下拉选项一定要选择。
第5栏:备注
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号码等信息可以填在这一栏。
太好了,正愁不知道写在哪里呢~如果有非缔约方开具的发票呢?
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和所在国家或地区等信息。中国、韩国境内企业不属于非缔约方经营者。
好的好的,本本上记好了。
第6栏:项目编号
第7栏:唛头及包装号
唛头及包装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
友情提醒:
1、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N/M”或“NO MARKS AND NUMBERS”。
2、如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
3、如果唛头是图形或符号而非字母或者数字,应填写“I/S”或“IMAGE AND SYMBOL”。
4、CARTON LABEL、AS ADDRESS、AS PER INVOICE、AS PACKING LIST、AS B/L、AS BILL OF LADING 、COLOR LABEL等不能用作唛头。
第8栏: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描述
货物描述必须详细。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包装必须用英文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具体包装种类。货物无包装的,应注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IN BULK”、“HANGING GARMENTS”等。
敲黑板!!!必须详细,数量、种类、名称一个不能少!
第9栏:HS编码
此栏填写第8栏每项货物名称对应的6位H S编码。
第10栏:原产地标准
WO:货物根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3.4条(完全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或者附件3-A(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在缔约一方完全获得或生产的
WP:货物完全由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的原产材料在缔约一方生产的
PSR:货物在缔约一方使用符合《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
OP:货物符合特定货物处理规定的
企业在申报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哦,不要申报错了~
第11栏: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此栏应填写货物的标准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
此栏应填写货物的标准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
第12栏: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注意:发票日期不能迟于第3栏出运日期和第11、12栏证书申请、签证日期。
此外:如果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且不知道该商业发票号及日期,应在此栏注明出口方签发的原始商业发票号及日期。
哈哈哈哈怎么可能!怎么会有人把发票号码写在申请日期、签证日期或者出运日期之前啊!
……你别说,还真有,要多加注意。
第13栏:出口商声明
咳咳,划重点了啊。此栏是出口商授权签字,不是生产商,别弄错了。
关关老师,那我们这一栏搞定就可以到海关签证了吗?
???到海关???不用的!中-韩原产地证书是可以自助打印的,你们自己彩色打印出来就ok了。
那我只要完全填对就是“秒过、速签”啊,不用受限于海关上班时间啦~
bingo!
以上为本期内容,敬请关注下一期: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解读~~
END
素材来源:关税处 涪陵海关
供稿:马丽娟、肖清馨、李学思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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