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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关技贸之声|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通报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叠加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致使技术性贸易措施作为贸易壁垒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为助力我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维护我国企业的共同利益,小编将定期对国外的预警通报、新规通报、WTO/TBT-SPS通报进行收集整理,希望能对相关出口企业起到提示规避风险的作用,同时也欢迎相关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参与进来,运用WTO规则,利用WTO通报评议、特别贸易关注的外交手段,对国外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质疑和关注,切实维护我国出口企业利益。本期内容如下:


1

国外预警通报


相关出口企业要及时关注国外预警通报情况,关注贸易国家相关技术法规要求,提高生产标准和质量,避免通报的发生。


2

国外新规通报


1.2021年7月7日,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联合批准并公布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法规》(SOR/2021-148),该标准是加拿大首次发布。标准对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高限作出规定:

▪ 硬木胶合板:0.05ppm(2023年1月7日实施);

▪ 刨花板:0.09ppm(2023年1月7日实施);

▪ 中密度纤维板:0.11ppm(2023年1月7日实施);

▪ 薄中密度纤维板:0.13ppm(2023年1月7日实施);

▪ 层压制品:0.05ppm(2028年1月7日实施)。

法规要求,所有复合木制品在加拿大销售前应贴上标签,或者销售商应保留一份可随时提供的标签副本。制造商应向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提供测试报告。上述与美国环保署于2016年12月颁布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要求(EPATSCATitleVI)相同。


我国对于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限量要求是《室内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该标准未对不同类型的板材进行分类限制,限量要求统一为0.124mg/m,经换算相当于0.10ppm,在硬木胶合板、刨花板、层压制品方面低于美、加标准。


我国是加拿大进口室内木制品的最大输出国,约占其总进口量的37%。新规实施后将对我国出口复合木制品、地板及家具的企业与制胶行业相关产业链提出更高要求。



2.2021年10月1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2021-1号食品中兽药残留修订公告,拟制订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麻保沙星(Marbofloxacin)等5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表。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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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0月14日,美国食品安全和检验局(FSIS)发布公告,修订关于验证肉禽加工和蛋制品生产企业中非日常卫生程序的指令(5000.5指令),该指令向肉类、家禽加工操作和蛋制品企业的检验人员 (IPP) 提供了有关如何验证企业对产品接触设备进行频率低于日常(LTD)的全面清洁和消毒是否符合卫生法规的说明。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针对蛋制品企业的相关程序说明,以验证企业LTD清洁和消毒是否符合9 CFR 416法规要求;

(2)IPP将使用9 CFR 416 和 417中的适用法规评估 LTD 卫生程序,因为此类卫生程序是食品安全系统的基础;

(3)企业无需向 FSIS 提交其程序以供事先审查或批准以实施 LTD 卫生计划;

(4)肉加工操作以及蛋制品企业可按照每天以外的频率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FSIS不允许屠宰企业执行LTD卫生程序,但已调整以稳定水的pH值和温度,且抗菌水平足以抑制细菌生长的家禽水冷机除外。该修订为该指令的第三版,第二版同时失效,但不得在2021年10月29日前在蛋制品企业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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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荐评议WTO/TBT-SPS通报


01 信息标准的审查——服装和纺织品护理标签

通报号:G/TBT/N/AUS/135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通报日期: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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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1年食品安全与标准(标签和展示)修正法规草案》涉及糖精钠产品标签的警告语和各种面包的命名

通报号:G/TBT/N/IND/211

通报成员:印度

通报日期: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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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对《电器及仪器质量标签法规》的部分修订

通报号:G/TBT/N/JPN/709

通报成员:日本

通报日期: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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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定文书草案:《2021年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修订)》

通报号:G/TBT/N/GBR/43

通报成员:英国

通报日期: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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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对食品标准和规范的拟修订案

通报号:G/SPS/N/KOR/7401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日期: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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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

通报号:G/SPS/N/JPN/707/Add.1

通报成员:日本

通报日期: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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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1年食品安全与标准(健康补品、营养药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疗食品、功能性食品和新型食品)修订条例》

通报号:G/SPS/N/IND/269

通报成员:印度

通报日期: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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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外交涉手段


通报评议机制

对WTO成员新制修订的对我出口产品有不合理影响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措施在60天内提出评议意见,促使其修改、延迟或取消有关措施,切实维护我出口企业利益。


特别贸易关注机制

在WTO/TBT委员会及SPS委员会例会上对其他成员已实施或拟实施的对我出口产品有不合理影响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措施表达关注、提出质疑,促使其他成员国对不合理限制措施做出解释,促使其修改或取消有关措施,切实维护我出口企业利益。



海关建议

🔺 对国外不合理的预警通报、国外新规通报可通过提交特别贸易关注的方式表达关注、提出质疑。特别贸易关注格式如下:

🔺 对国外不合理新规通报、WTO/TBT-SPS通报可通过提交通报评议的方式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格式如下:

如有特别贸易关注、通报评议

请将电子邮件发送至cqhg12360@customs.gov.cn邮箱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法综处

供稿:王雅丽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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