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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关技贸之声|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业务指南(柑橘篇)(上)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为履行好、运用好RCEP协定中关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有关要求,重庆海关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技贸课题研究,对越南、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RCEP成员国市场准入、合格评定、通关要求等进行系统研究,形成首批覆盖柑橘、调味品、红茶、榨菜、新能源汽车、摩托车6个商品类别研究成果。为更好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助力重庆市乃至全国有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我们将研究成果转换成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系列业务指南,并陆续推出,供出口企业参考使用。




本期的主角柑橘,是世界第一大类水果,世界第三大贸易农产品,而我国是柑橘的起源中心之一,种植历史已经超过四千年,也是全世界最大柑橘种植面积国,据2021年联合国贸易数据统计,RECP国家是我国最大柑橘出口市场。




一、出口企业资质要求




1.出口水果果园注册登记要求


▪ 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 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 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2.出口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要求


▪ 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 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 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 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 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1出境水果果园

①《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 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1.2出境水果包装厂

①《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③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1.3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日期:应填写递交申请资料当天的日期;

(2)专用农药保管间及状况:填写果园专用农药保管间数量和面积大小;

(3)主要种植种类及品种:填写果园主要种植的水果种类及品种,并另外填写其中涉及出境的水果种类及品种;

(4)提交的管理文件清单:按照清单提供全部材料,并勾选;

(5)负责人签名:果园/包装厂法人代表签名;

(6)加工水果来源:填写已通过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的果园名单、注册登记编号、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海关递交材料,所在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经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符合许可条件的,直属海关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注册登记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备注: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上述流程办理。


3.办理方式


登录“互联网+海关”页面,先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注册企业账户。然后在常用事项下点击“行政审批”选项,点击右下角“更多”。



弹出页面选择“出境动/植物及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在左侧栏选择设立申请、 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注销申请等。



在下拉菜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申请的项目:



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申报”即可提交申请。


4.其它事项


4.1变更申请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1.果园种植面积扩大;

2.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植保员发生变化;

3.包装厂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

4.向包装厂提供水果货源的注册登记果园发生改变;

5.包装厂加工水果种类改变;

6.其他较大变更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出口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申请;

2.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变更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产业政策证明材料)。


4.2延续申请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果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换证。

需提交材料为企业延期申请书。


4.3重新申请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1.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

2.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

3.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三、柑橘出口检验检验要求




▪ 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

▪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

▪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 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 贸易合同等签订明确的检验检疫要求。




四、柑橘出口通关流程





1.出口申报


获得注册登记资格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出口前应凭有关单证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


2.出口安全风险监控


实施出口水果安全风险监控是为了保障出口水果安全。按照海关总署年度进出口水果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要求,对出口水果实施一般监控和重点监控。


3.现场查验


申报后系统命中需实施现场查验的,应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一般在水果加工包装后的冷藏库或存放仓库实施,主要工作是核查货证、环境和外包装检查、抽取样品进行病虫害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疫鉴定。


4.合格评定


现场查验完毕后应结合监管、安全风险监控、现场检验检疫等情况按照输入国家和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和买卖双方合同和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等对出口水果进行合格评定。


评定结果合格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并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出境;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重新检验检疫后仍不合格的或未经技术处理、无有效检疫除害处理方法的,不准出境。


5.放行


海关对申请检疫检疫和报关的出口水果现场查验合格后放行,查验不合格且无技术处理整改合格的不准出境。


6.柑橘归类及退税


根据《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2023版),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分类如下:



柑橘出口退税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出口退税税率为9%。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RCEP技贸研究小组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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