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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关技贸之声|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业务指南(红茶篇)(中)


各国红茶监管要求

(一)马来西亚


1.监管机构


马来西亚进口红茶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有农业部(DOA)、农业与食品工业部(MAFI)、检疫检验局(MAQIS)、卫生部(MOH)和皇家海关署(KDRM)。


2.监管法规


马来西亚进口红茶安全监管技术法规和标准主要有《食品法(1983)》、《食品法规(1985)》《植物检疫法(1976)》、《植物检疫条例(1981)》和《MS 295-2017 茶 要求和试验方法》。


3.重点指标要求


(1)理化指标

在红茶的理化指标中,马来西亚没有制定水分、粉末、茶多酚、儿茶素指标,其他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2)安全卫生指标

▪ 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


▪ 微生物限量要求


▪ 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产业规定了残留限量的农药种类有70种。


经对主要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比对分析,马来西亚农药残留要求比我国严格的有4种,马来西亚要求而我国未有要求的有3种。


▪ 霉菌毒素限量要求


4.合格评定程序


(1)检疫要求

进口商在进口红茶时需要向植物检疫处申请进口植物检疫许可证。一般来说,进口检疫许可需逐票货物单独申请,有效期3个月。马来西亚农业部规定进口红茶除符合本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外,同时不得带有《植物检疫条例(1981)》中注明的马方重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标签要求

马来西亚对食品标签中的语言(马来西亚语或英语)、设计文字的颜色和规格、生产日期(任何食品都必须注明有效日期或是最短适用日期)、营养标签、成分表、注意事项等进行规定。


(3)认证要求

马来西亚要求食品应获得HACCP认证。另外,食品加工企业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清真认证。


HACCP认证申请流程:

🔹 新的/更新的/额外的产品认证申请应通过在线系统(https://fosim.moh.gov.my)进行;

🔹 申请人应通过FOSIM提交文件;

🔹 卫生部将审查和核实申请和文件。申请完成后,报价单将通过FOSIM发给申请人;

🔹 合规性审核(新申请)及新增产品,卫生部应向财务部申请信托基金批准;


确定申请数量的标准取决于食品类别和加工过程的复杂性。


5.进口程序


红茶具体进口程序如下图所示: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RCEP技贸研究小组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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