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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应用操作指南

真空包装、防光包装、防尘包装或者恒温储存的高新技术货物在口岸命中查验,拆箱会影响货物性能品质,怎么办?

亲,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了解一下?


目前,重庆海关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正在如火如荼地推广中哦!





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

布控查验模式




为持续创新优化高新技术产品监管查验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供应链产业链安全,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


那此项工作企业如何参与呢?



1

适用范围

适用企业范围


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型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出口贸易或物流企业,且企业信用等级为非海关失信企业。


适用口岸范围


全国空运、海运口岸


适用货物范围


真空包装、防光包装、防尘包装、恒温储存等不宜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的高新技术产品,以及与上述高新技术货物同批报关的配套货物。进口目的地与企业注册地在同一关区范围内。


政策优势


已备案企业进口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般不需要在口岸开拆包装实施查验,更好的保护货物的性能品质。


对需要检查的已备案企业进出口货物,主要采用机检或外形查验的方式处置。



2

申请流程

企业自愿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贸易企业应以捆绑方式向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隶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经营材料

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进出口情况、近三年通关查验情况等,进出口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报送。



企业资质材料

包括高新技术资质、企业信用等级等。



地方政府推荐意见

地级市及以上政府发布名单公布的承担政府重点项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可免于出具推荐意见。



货物清单

商品名称、10位HS编码、无法在口岸拆包查验的理由、进出口岸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



其他需提供材料


海关审核评估


企业注册地隶属海关初步审核,直属海关风险评估,完成货物备案。



3

申报要求

单一窗口申报


已备案企业申报备案货物时,在“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勾选“41(真空包装等货物)”选项,以便系统对报关单实施自动校验和识别。如不采用该模式,则不得填报“41(真空包装等货物)”。



模式要求


进口货物应规范填报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同时,为避免系统识别出现偏差,建议该模式申报货物暂不采用“两步申报”模式。


备案调整


备案登记清单原则上每月调整更新1次。


试点备案货物如有调整,相关企业应按照前述申请流程重新进行货物信息备案。



4

重点提示

符合性要求


备案企业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超出备案货物范围的,将取消相应资格且一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同类申请。


其他提示


企业可向注册地隶属海关咨询相关事宜,获取材料填报要求。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供稿:刘玥 陶林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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