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启动新一轮农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月13日,青海省新一轮农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青海省祁连县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一轮农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通过制定实施计划、任务书、时间表等方式,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准备、实施、总结等三个阶段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自2015年青海省湟源县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试点《方案》,推进制度创新,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经过五年的探索与实践,较好完成第一轮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形成了富有西北民族地区特色的改革成果,得到了中央深改办的充分肯定。祁连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确定了改革范围、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和时限,同步推进第三方摸底调查及相关制度编制等前期工作,为确保全面高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在摸清底数上先行,在“三权分置”上先试,在完善制度上先改。把握改革的底线要求,既要充分保障群众意愿诉求又要充分纾解群众现实困难。同时将注重改革的方式方法,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历史规律客观事实,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问题,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青海将成立机构,建立专班,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全面启动。精心组织,规范试点,确保改革试点可管可控。同时,将从抓好调查摸底和信息化管理、坚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决遏制增量、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等几方面筑牢基础,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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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自然资源部答复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不动产预告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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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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