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试点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释放改革红利,推动乡村振兴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事关乡村振兴和民生民本。在2020年年底正式启动的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浏阳再度入选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020—2022年。
在新一轮改革中,中央明确了“四个允许”,即允许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允许继承的多宅确权、允许城里人下乡合作建房。其中,浏阳在城乡合作建房等方面的试点经验被成功采纳。2015年至2019年,浏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县(市),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城乡合作建房政策大门打开,不仅能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也为人才和资本下乡畅通了渠道。张坊镇上洪村村民王中蒸就切身感受到了改革试点带来的红利。
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城乡合作建房试点,2018年,王中蒸在村上的集中居住点买了一块宅基地,与哥哥王中翼和他的两名大学同学共建了3层楼房。“除第一层门面外,每人分到一套住宅,房子总共花了80多万元,分摊后我只出了15万元,挺划算的。”临近新春佳节,王中蒸正准备给房屋进行一次大扫除。
市委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改出样板,改出红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如何推进?浏阳正在开展一系列有益探索。
被确定为试点县(市、区)后,浏阳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成立了高规格领导机构,组建了强有力工作专班。与此同时,浏阳正式将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责从市自然资源局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职责调整为由乡镇承担,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将在前一轮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打造一个平台,完善两项制度,健全两大机制,探索六种模式’的思路,抓好改革试点深化。”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打造“一个平台”,即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宅基地市乡村三级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给农村宅基地管理插上“大数据”的翅膀,从源头杜绝审批过程中“一户多宅”和无宅基地资格权人获批农村宅基地等现象发生。
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制度“两项制度”,健全农村宅基地监管机制、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两大机制”的基础上,浏阳还在积极探索公平合理的农村村民建房面积标准模式、适度相对集中居住模式、超面积建房有偿使用模式、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农房抵押融资模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模式、农村宅基地市域内流转模式等“六种模式”,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规范。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将推动乡村振兴和乡村风貌提升,同时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改革带来的红利。”上述负责人表示,将紧紧围绕试点任务,蹄疾步稳、精准探路,贡献更多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浏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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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自然资源部答复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不动产预告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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