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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锚定五种类型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出《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照“聚集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村庄类型,按需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助推乡村振兴、美丽浙江建设。
《通知》明确,要着力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加强村域用地管控、推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现代农业,深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需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村庄分类、行政村的规划布点,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村庄单元划分及相应控制要求,在村庄规划中确定全域用地布局,落实乡村振兴项目。
为加强规划“一张图”管理,《通知》强调,村庄规划经批准后,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相关规划数据入库到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乡村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及规划监督评估、监测预警、执法考核的依据。各地要依据村庄规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实施管理。
同时,推行规划师下乡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进“驻镇规划师”“社区规划师”“驻村规划志愿者”制度,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振兴、历史文化保护、城乡景观风貌提升、未来乡村建设等,建立规划联络员队伍,推动规划专业人才下基层、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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