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抢建“零容忍”——福建长汀河田镇不断加强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长汀县河田镇坚持“5+2”“白加黑”,节假日不停歇的工作模式,坚持辖区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巡查,坚决从源头遏制新生违建,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抢搭抢建、未批先建、超层超面积建设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打一起”,“不走过场、不讲人情”。
8月1日,长汀河田镇综合执法队于巡查发现中街村李某材等两户在未取得依法审批合规性证件下,私自进行违法建设,镇综合执法队依法对其两户下发《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
8月2日上午8时,李某材等两户在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后,仍继续进行违法建设,镇综合执法队立即给予现场阻止并上报镇相关站所。
秉承对河田镇辖区范围内违法建筑“零容忍”的工作态度,镇综合执法队立即联合镇村管所、河田自然资源所及中街片片长、工作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镇综合执法队、村管所、河田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向李某材等两户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避免李某材等两户因违建导致的成本继续增加,镇综合执法队依法立即对新增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长汀县河田镇宅基地审批流程
一、建房申请
建房户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定期召开村委会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并形成会议纪要,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有无影响相邻权利人利益,旧宅处置方式等。
二、报送材料
村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窗口报送材料:
1.建房户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建房书面申请;
2.村委会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会议纪要内容要体现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是否存在宅基地权属纠纷等内容);
3.村委会公示材料;
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签署到村一级意见);
5.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6.涉麻制毒、电信诈骗、非法出入境情况审查表;
7.相邻权利人意见(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才要签署意见);
8.建房户全家户口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旧房相片(要求相片从远处拍摄,看得见旧房全貌及周围参照物,正面、后面两张)。
三、实地勘察(一到场)
由相关村挂片领导牵头,镇经管站、村管所、综合执法队,河田自然资源所,相关村工作队长、村干部到现场,审查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河田自然资源所提供地类证明,若符合规划,由河田自然资源所在申请表上绘制拟建房屋四至图。
四、部门联审
镇村管所每周一联合各相关部门召开宅基地审批评审会,拟定初稿,提交镇党委会(扩大)会议研究,研究无异议后进行镇公示7个工作日。镇公示无异议后,镇村管所按名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向镇综合执法队备案。
五、定点放样(二到场)
由相关村挂片领导牵头,镇经管站、村管所、综合执法队,河田自然资源所,相关村工作队长、村干部负责,会同建房户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定点放样。
六、颁发证件
通知建房户到镇村管所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及建筑风貌设计图,并由镇经管站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建房户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建设监管
各村工作队长及村两委干部对属地内村民建房情况进行监管并每周向镇综合执法队报告,镇综合执法队对建房户进行全过程巡查、监管。建房户自开工之日起,依规应将《河田镇农民建房监督公示牌》竖立在新建房屋明显位置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至验收合格。
八、核实验收(三到场)
房屋建好后,由相关村挂片领导牵头,镇村管所、经管站、综合执法队,河田自然资源所负责,现场验收所建房屋是否符合核发证件要求建设,符合的则由镇经管站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和住房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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