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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为乡村振兴打好“地基”

浏阳日报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浏阳改革再出实招。日前,浏阳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系列制度,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农民权益更有保障,为乡村振兴打好“地基”。


2015年至2019年,浏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县(市),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2020年年底,浏阳再次入选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为盘活“沉睡”的宅基地资源,“相对上一轮的改革,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范围更广、试点任务更重、重点更为突出,最大的特点是制度建设更全面。”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新出台的系列制度目前主要涉及城乡合作建房、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农村宅基地民主管理、使用权流转、有偿使用、有偿退出、资格权认定、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8个方面。


探索城乡合作建房,不仅能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也为人才和资本下乡畅通了渠道。为实现宅基地所有权人、资格权人和使用权人共赢共享,新出台的《浏阳市城乡合作建房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了自愿协商、民主决策和面积上限三个“基本原则”——城乡合作建房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加干涉。凡有意城乡合作建房的,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资格权,只有最高40年宅基地的使用权,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参与建房的农户依规可批准的用地面积上限。


对于村民超面积建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新出台的《浏阳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宅基地,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农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的宅基地,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每年交纳有偿使用费的方式体现农民使用宅基地的相对公平。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等重点改革,吸引社会资本下乡,激发广大农村的创富活力。“下一步,浏阳将不断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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