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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激活“沉睡资产” “贷”动乡村振兴

中安在线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靠着不动产权证授信的40万元,今年午季我多收了30万斤粮食,多收入了10多万元。”8月3日,在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经营粮食收购站的赵丽高兴地说,得益于当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她的门面房,能够变现了。


近年来,农村农民融资需求日渐旺盛,而农村农民的大量“不动产”却长期处于“沉睡”状态。今年以来,亳州市在谯城区试点,启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抵押贷款,既增加了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又为乡村振兴注入了金融“活水”。



有房无证 发展遇“瓶颈”


记者了解到,在亳州市一些人口多、面积大、商业氛围好的集镇,门面房价格并不低,甚至与城里繁华路段的门面房价格相近。但因为农村集镇门面房没有不动产权证,“含金量”与城市里的门面房无法相比。“只是看上去值钱,房子仅能在集体内部流动,由于没有‘证’,在银行眼里连贷款抵押的资格都没有。”谯城区古城镇古城村党总支书记李刚对记者说。


李刚告诉记者,过去,农村集镇的商户若是要扩大经营规模或者有急事要用钱,只能通过公务员、教师等人群做担保来贷款。实在周转不开了,就通过民间借贷,甚至被迫借“高利贷”。“后来有了个人信用贷,但为了规避风险,实际的人均贷款金额并不高,有时不能满足集镇商户的需求。”药都银行古城支行行长助理单凤真告诉记者。


“随着农村房屋尤其是集镇上的房屋价格不断上涨,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古城中心所负责人南瑞成介绍,如果农村房屋也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很多矛盾可以避免或及时化解。


今年以来,亳州市把谯城区古城镇作为试点乡镇,启动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古城镇位于谯城区南部,商贸较为发达,镇域面积大,经营性用房多,在探索集镇经营性用房确权登记颁证方面有优势。


“若办理国有产权证,需要更改土地性质并经过招拍挂进行土地出让,最后价格高者得,而现在农民房屋已建好,这样做显然不符合农村实际。”古城镇党委书记王冠介绍,该镇依照亳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办证,并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和统一登记发证,既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房屋和土地纠纷,又能让土地上的房屋变成真正的“资产”,助力乡镇商业更上一层楼。


登记颁证 房屋“活”起来


“要想让集镇的房屋有价值,拥有产权抵押的资格,首先必须通过严谨的调查,进行确权。”王冠说,农村的土地,伴随着界限模糊、邻里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并非易事。


早在去年9月,谯城区便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古城集镇进行了航拍,为集镇所在的古城村、祖寨村和后杨村的房屋进行“精准定位”。依据航拍图,在第三方公司的协助下,三个村的邻长、干部、党员等组成确权调查小组,挨家挨户地进行产属确权。“就算农户家庭主要成员外出打工了,村里也要通过电话通知外出人员把资料寄回,或发照片由村委会打印归档的方式进行确权。”李刚说。


王氏两兄弟在古城街上有4间门面房,但面积有大有小,兄弟二人因为权属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包片干部和村委会一起做哥俩的思想工作,最后大哥主动选择了面积较小的两间,兄弟俩多年的矛盾纠纷也迎刃而解。“亲兄弟都有矛盾,更不要说邻里之间‘多占一点地、少了几片瓦’这样的琐事了。”王冠告诉记者,镇村干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镇里每周组织具办人员和镇、村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工作例会,倒排工期,及时解决权籍调查、指界确认、纠纷调处、资料审核、公示公告等各种问题。在权籍调查基础上,镇里多次组织召开群众会,听取意见、解答疑惑,有序确定好宗地四至关系,力争每处登记颁证都无争议、符合政策要求。


至今年4月底,古城镇共摸排集镇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2461宗,占地面积1417.45亩。其中,符合办证条件的938宗,共发放集镇不动产登记证916本。


村民柴振坤已经在古城镇集镇上住了几十年,拿到集镇不动产登记证后高兴地说,“感觉踏实了,以后用钱也方便了。”


在解决他项权抵押的基础上,为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流通难的问题,经多次讨论,谯城区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的信贷模式,即“银行牵头审核、村委会参与调查、信贷户主动配合”的三方信贷模式。


“目前全区22个乡镇集镇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共有30953户,经摸排确认,符合‘两规’本地人员有15583户。”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力争到今年10月底,全区集镇建成区经营性用房确权颁证应办尽办,抵押融资要贷尽贷。


特色信贷 “资源”变“资产”


“在三方信贷模式中,银行与村委会签订委托协议,村委会参与授信评估和处置逾期后的抵押资产。”王冠介绍,这样既消除了银行对资产处置的担忧,又能依法依规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流通。


集镇房屋有了产权证,村委会参与向有证农户进行授信,银行放贷吃下了“定心丸”。药都银行推出了“乡村振兴—农房贷”信贷产品,集镇经营户提供不动产证和基本身份资料,银行与村委会共同调查后确定授信额度,银行与经营户一起持签订好的贷款合同等资料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理好后,经营户将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他项权证书交至银行,随即银行放款。


“整个流程三天就可办完,目前已为26户授信827万元。”单凤真介绍,已办理抵押登记16户、贷款510万元,为集镇企业及个体经商户规模发展解决了资金困难。“据此估算,全区每个集镇建成区可颁证经营性房产1000宗左右,按每宗30万元放贷,短期内可为全区22个集镇市场经营主体释放信贷资金60亿元以上。”谯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有了不动产登记证后,银行立马给我们授信了,我终于不用羡慕城里人的房屋能抵押贷款了。”村民朱化杰说,他在古城镇街上经营一家电器店,由于诚信经营,生意兴隆,电器销量大,进货量也大,不时会遇到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这次银行为我授信了40万元,以后进货终于不用再为资金发愁了。”朱化杰高兴地告诉记者,不仅贷款快,利息还低,随借随还,用几天算几天的利息,一年算下来,连正常年息的一半都不到。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能够把闲置、低效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挖掘出来,让其成为强村富民的动力引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统计,亳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宗地数共1630448宗,集体建设用地宗地数共4223宗,现已外业测绘1622735宗,完成权属调查1602133宗,权籍库建设1143601宗,发证58635宗。


“农村不动产权证书替代过去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信息更明确,不仅维护了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更赋予了广大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可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有效提升村民的合法权益,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助推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盘活农村资产、活跃市场主体,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在全市推广农村房屋特色信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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