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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发放全市首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8月26日,兰陵农商行发放全市首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金额16万元,利率5.3%。该批贷款的发放有效放活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功能,是继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展,是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内容的进一步丰富。
在兰陵县大仲村镇小官庄村发证现场,兰陵农商行现场宣传、现场对接,当日受理需求、当日抵押登记,当日发放2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资金用于蔬菜种植和农产品运输。据了解,2020年10月,兰陵县成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今年2月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人行兰陵县支行强化部门协同,赴四川考察调研,听取多方意见,积极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破题。作为业务试点银行,兰陵农商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流程,广泛开展宣传,对有不动产证、有融资需求、有经营项目的“三有”农户优先以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组合支农再贷款进行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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