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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老宅变成了丰收的梨园

联合视讯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金秋时节,走进平原县张华镇梨园村,一片茂密的梨园首先映入眼帘,成熟的梨子挂满枝头,孩子们在树下荡着秋千。村内修整一新的村民广场成为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地方。“我们村利用清理的50多亩闲置宅基地集中移植了村外20余棵百年梨树,并围绕梨树文化建设了主题花园,成功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梨园村党支部书记董光朋介绍。


这是平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结出的丰硕成果。成绩的背后凝结着该县政协的心血与汗水。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2018年7月,山东省选取1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以农村宅基地改革为切入点,着力撬动农村闲置土地资产盘活,平原县入选。


平原县政协积极融入全县中心,助力重点工作开展,制定出台了《县政协平原县委员会关于全县政协委员助力“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平原县政协党组关于切实发挥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发动各乡镇政协委员联络室、广大政协委员投身农村宅基地改革一线、献计出力、模范带头……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平原县政协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小切口”,抓住农村宅基地清理这一改革的关键环节,2020年6月,平原县政协召开了由部分委员,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协商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协商工作座谈会。这是平原县政协自2018年以来围绕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的第4次专题协商。


座谈会上,委员们畅所欲言,纷纷指出问题所在:各乡镇村庄工作标准不统一、政策有出入,造成乡镇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针对新情况委员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宅基地清理利用管理的意见规定,对宅基地定性、摸底调查、张榜公示、收费标准、开发利用、收益管理等提出统一要求,为乡村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会议结束后,该县政协梳理了6个方面19条具体意见建议,并撰写专题协商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报告得到县委相关领导的重视,批示“政协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望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落实”。


平原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在认真吸纳政协建议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导向,进一步探索完善了“6+1”制度保障体系(6个配套文件和1个实施细则),明确了“五项工作标准”,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南。探索实行了宣传发动、摸清家底、“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资格村民代表)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征收宅基地超占和空闲宅基地使用费、收回空闲宅基地的“六步工作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同时,鼓励村集体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宅基地用于发展餐饮、乡村旅游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平原县已拆迁废旧房屋1709座,新规划建设村级道路900多米、文化广场31处,种植美化植物36.5万株,发展乡村旅游项目21处,开展特色种植800多亩,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平原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通过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乡村振兴专题协商活动,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平原贡献政协力量。”平原县政协主席肖文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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