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宅基地农房翻建出资人能否在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上体现?
A: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对于翻建的房屋,房屋由谁出资建造与登记的权利人无关,应根据翻建的批准文件确定权利人。对于未经批准翻建的,由各镇(区、街道)选择下列一种方式确定:土地面积按宅基地规定面积确定,房屋面积因原合法房屋已经拆除而不予认定,证书附记地上房屋未经批准翻建。土地面积按宅基地规定面积确定,房屋面积按照翻建前的合法房屋面积、实际建筑面积、翻建时点的房屋面积标准,三者取最小值确定。镇(区、街道)对未经批准翻建的农房补办批准文件,根据补办的批准文件确定权利人登记。欢迎转载和投稿,微信:cnjlsy,电话:400831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