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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欧美地区的外国人喜欢看起点文了?

赤戟 赤戟的书荒救济所 2022-08-25

互联网这一全新的媒体平台,为全球性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更加廉价的渠道,更加公平的机会,中国网文的输出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基础,各种来源的数据都表明,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喜欢上了以起点为代表的中国网文。


当然,这种交流并非单方面的,外国也有优秀的网文输入中国,比如那本优秀的哈利波特同人《Harry Potter and the Methods of Rationality》,中文译为《哈利波特与理性之道》。不过从规模和影响力范围来看,中外相差极大,中国网文的输出有压倒性的优势,中外网文输出之间的对比更像是手工制品和大工业化产品之间的差别。


个人认为,中国网文的输出并非一件小事,不同于靠政治力量推行的孔子学院,中国网文是自发性的全球扩散!这是一种真正有生命力的文化传播方式,从更大的视野来看,这是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崛起的一个缩影,是中国文化输出的一个先兆。

--------------------------------进入正题之前,说点题外话--------------------------------

2014年,我在知乎有过两个相关长答:

如何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待网络小说?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4054560/answer/26524602

是什么阻碍了当前的中国成为文化输出大国?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613557/answer/26599021

在当时知乎对网文近乎一边倒的否定声中,作为网文支持者的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网络小说(将)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IP核心。

时间过去将近三年,当年的大胆预测和期望居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逐一变为现实,即便对网文最乐观的人也没有想到,’大IP’,‘泛娱乐’的概念会在2015年如龙卷风一般席卷中国,成为年度热词。网文甚至成了当前中国文化输出的排头兵。

说这些东西,并不是想证明自己多有预见性,只是想告诉看这篇文章的人,或许我接下来的观点会让你感觉有些颠覆,有些争议,有些超前,但请相信这些观点诚意满满,绝非哗众取宠,是我对网文行业长期观察和思考的结果, 不敢说有完备的论据和清晰的逻辑链条,但相信肯定是有些价值的。

--------------------------------下面正式开始---------------------------------

必须承认,中西方文化因为语言,文字,历史,政治,宗教,种族的种种差异,存在巨大的文化隔阂。

西方发达国家是成熟的商业社会,有着海量的娱乐产品,从亚文化到主流文化,从音乐动漫到影视游戏,各种载体,各种题材,从小众到大众,包罗万象,你很难想象这么成熟的商业社会存在海量的没被满足的消费欲望。

兼之近代中国的衰落,文化影响力随之下降,中西方交流中,西方向东方输出是一种主流模式,中国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即便一些对中国文化产生好奇的西方高知群体,要么是政治需要,要么是知识消遣,要么是研究所需,要么是商业利益……中国的文化产品大概重来没有像网文一般,对西方中低层人民产生过如此大的吸引力。

参照历史经验,对比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利用动漫游戏这些新的娱乐载体实现文化产品输出全球的经历。在没有全新文化载体出现的时候,中国想要去击破文化次元壁 ,实现文化产品在欧美发达地区的输出,简直令人绝望。

然而现实比网文更意淫!

不是音乐, 不是漫画,不是影视,不是游戏这些更具亲和度的娱乐载体,没有政治商业力量的强势推动,仅仅靠着那些粗陋的翻译,凭借着文字这种近乎原始的文化载体,中国网文就神奇的击破文化次元壁,自发性的输出海外,而且越来越多的欧美地区的外国人喜欢上了看以起点文为代表的网络小白文……(事实上,网文的输出范围远不止欧美,除了非洲和南极洲不是很了解,中国网文通过互联网在世界各地的扩散是个全球性的文化现象)


凭什么是网文?为什么是网文?为什么是这些网文中的小白文率先击破了文化隔阂,实现了病毒式,自发性的全球扩散?


对网文的调侃算是知乎惯有的风气,并非什么稀奇现象,网文本身问题多多,垃圾更多,良莠不齐,常被人冷嘲热讽,处于鄙视链条底端。也正因为此,其价值长期得不到正视,很多人对网文的认知极为有限,受主流舆论影响,误解甚多,要么盲人摸象,要么以讹传讹,感性者众,理性者少。

乍一看,居然是网文中的那些小白文,成了中国文化输出的急先锋,可能会让很多人倍感诧异。


事实上和很多人的感性认知不同,从全球文字娱乐产品发展来看,中国网文的发展是极为超前

网文是中国最早具有互联网思维特征的文化产品,是中国互联网上最早的粉丝经济践行者,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内容变现者的摇篮,有互联网上最成熟的内容变现平台。

网文有极强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娱乐内核和较先进的迭代创作模式,其日更,周更机制天生切合碎片化时代的阅读需求,长期连载更新带来的眼球效应,互联网这一新媒体平台低传播成本和快速交互能力带来的分发优势,天生拥有大IP运作的潜质。

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些脱颖而出的,最受普通读者追捧的小白文,都是做到了‘极致’的互联网产品。相比传统的文化娱乐作品,它更能触及当代普遍用户的痛点。能满足用户更深层次的欲望需求。这种强大的渗透力,吸引力在全球的文字类娱乐产品中是独一无二的。


网文是中国最早具有互联网思维特征的文化产品,虽然它缺乏这种自觉:网文参与门槛接近于无,所以作者的来源广泛,带有鲜明的草根特点,但大抵可以分为两类,最初的作者源于看书不爽的读者,因为追更作品更新太慢,某些毒点难以忍受,或者追更作品断根等种种原因,于是愤而写书;另一批作者是因为VIP制度的存在,写小说居然也能赚钱了,于是读者变作者。

这是推动网文发展的两个主要创作动力,一为兴趣,一为赚钱,前者满足自己的需求(让自己’爽’),后者满足读者的需求(让读者’爽’)。但归根结底,网文的本质是满足用户的需求(让人’爽’)。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网文的创作动机和根本方法是去尽量满足用户需求,无论这个用户是自己还是他人。体验至上,一切以用户为核心的用户思维是镌刻在网文骨子里的基因。

因为扎根于互联网这个飞速更新换代中的平台,网文的迭代速度是传统文字类产品难以想象的高速,正如蛤蟆所言:“ 网文是一个瞬息变化的行业,创作观念和方向,一年比一年变化更多”。

可以这么说,网文是一切以用户为核心的用户思维,体验至上,强调代入感,强调微创新,然后在此基础上的快速迭代,把让用户‘爽’这一点做到了极致!


网文有互联网上最成熟的内容变现平台,虽然现在来看,问题很多:

早在2003年,以起点为代表的主流网文平台就陆续推出了VIP制度,这是推动内容创作者通过小说创作直接变现的制度,无疑是跨时代的进步,09年,起点推出了‘打赏制度’,对了,就是现在主流的内容创作者平台(微博,微信,知乎,天涯)通用的这个打赏制度,你没看错,确实是起点第一个搞出来的,并发扬光大的。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尚未到来的年代里,以起点为代表的主流网文平台,是最具变革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内容变现平台,至今都是最成熟的内容变现平台,无论你是贴吧文,天涯文……只要你写小说有变现的想法,如果不能走通传统出版路线,那么这些网文平台基本上是你最佳的变现选择。(当然,现在对内容创作者而言,网文平台在很多层面上都已经落后,但可能不是这些网文平台发展太慢,而是这些移动互联网新平台的发展速度太快)


网文有极强的创新能力, 较先进的迭代创作模式:

可能这个论断会引来很多争议,但我仍然选择把它放在这里,我这里的创新能力不是单指某一本书,某一个作者,这是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看,因为网文中的微创新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很多作者写书往往是因为对之前追更作品某些桥段的不满,或者是自己在看书途中,有了极具吸引力的灵感,他的创作往往会吸收他喜欢作品的优秀之处,结合自己的灵感,改进那些让自己不爽的桥段,如果他成功了,那么这些优点又会被看书之人吸收,接纳,改进再创作,当这种现象以极高速进行迭代之后,那些优秀的东西会在脱颖而出,成为那些被老虫们口诛笔伐的狗血桥段,这些被经过反复打磨的优秀桥段,一旦被那些新读者看到,是极具吸引力的。网文正是以这种独特的迭代机制,维持着自己的创新能力,或许从单个作品来看,创新极为有限,充斥着同质化现象,但从一个更高视角去考量,你会发现这种机制下,小说总体上的创新是高速推进的。

07年zhttty写了那本《无限恐怖》,从此无限流成为网文中一个极具生命力的流派,其衍生作品无算,创新并不明显,但之后诞生了以卷土为代表的无限数据流,和之前的无限恐怖,将力量体系数字化,在升级感控制上,有了极大提升;之后又衍生了主神经营流,主角不再是恐怖世界里苦苦挣扎的队员,而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主神,以种田流为卖点,创新不多,但卖点已然不同;之后的发展中,渐渐打破无限流主神的框架,多偏向于多位面穿越的多位面穿越流,这种流派弱化主神的存在,强调穿越那些主题世界,去体验那些小说影视剧的世界,比如武侠,比如漫威,比如日漫同人等等;还有以黑色火种《地狱公寓》为代表的惊悚类无限流,强调惊悚的氛围,利用无限流的独特题材性去串联诸多恐怖小故事,也走出了自己的路;其影响力更为扩大化的是,其系统主神设定逐渐脱离流派限制,以系统流的方式从网游,无限流中蔓延出来成为诸多类型小说的泛用金手指。从一个相对宏观的角度去考察,无限流及其衍生品种,发展速度之快,变化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网文有先进的娱乐内核:

相比传统的通俗小说,网文拥有更为先进的娱乐内核,如果说传统的通俗小说停留在‘情节编排的曲折离奇和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的传奇性和超凡脱俗’上,那网文已经是另一个层面的产品。网文视之为对手的娱乐产品,重来不是经典类的文字作品,而是影视娱乐游戏产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二维度产品对三维度产品发出的强势挑战!

相比单薄的文字载体,影视娱乐产品有更强的体验感,声音图片的刺激更为直接有效,游戏则更为强势,其互动反馈机制带来的强效刺激,拥有比影视娱乐更为强大的成瘾性!以文字为载体的网文如何能够与之竞争?

要明白娱乐的本质,就要知道娱乐是什么?recreation。将造物进行复现的过程,化而言之,这是一种体验感,娱乐的本质就是获得一种体验感。这是为什么RPG游戏长盛不衰的原因,网文提供的正是这么一种体验感,  在我看来,网文能够在这些更具亲和力载体的娱乐产品夹击下,依然日渐壮大,在于它有效的提供了这些体验感!

影视娱乐游戏产品虽然天生拥有比文字更强的刺激性,但也因此有更严密的审核机制,创作成本,  所以一旦涉及对娱乐体验的长尾满足能力,影视娱乐游戏产品拍马也赶不上文字娱乐产品。 而网文在快速迭代过程中,广泛的学习游戏的反馈机制(升级换地图……); 极致化思维中对代入感,爽感的充分强调,将文字娱乐产品的‘低廉的创作门槛,多样性广’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致,无意识中实现了对长尾的有效利用。

如果读者耐心将以上内容通读,相信已然明白网络小白文之‘强’,现在来说说传统娱乐作品之‘弱’。

特别是在满足用户‘玛丽苏’这种心理欲望的能力上,网文简直是举世无敌!需要注明的是,这里可并不是嘲讽,这也是为什么网文小白文率先击破了文化隔阂,实现了病毒式,自发性的全球扩散的根本原因。

虽然传统娱乐作品的创作动机同样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角度去创作,但根本问题在于,用户需求多种多样,特别是最大众的,草根用户和创作者之间其实存在巨大的阶级沟壑,创作者难以理解和提取受众用户的需求,而分布在长尾中的大量小众用户的需求,因为创作者有限,渠道有限,成本有限,性价比的种种问题,传统创作者根本无从接触,无法去满足这些需求,这是传统娱乐作品,创作者的局限性。

当然,一些潜在的道德优越感也是阻止  ‘玛丽苏’作品产生的障碍,在西方世界最为大众的影视娱乐游戏产品中,带着典型的中产阶级审美情趣,即便是小众类作品,也是中产阶级的小众爱好,那些最为草根阶层的审美渴求,在传统商业社会中,因为有限的商业价值,若有若无的道德歧视,始终得不到重视。连递个剧本都需要中介机构……

你能想象这种源于底层群众渴望的需求能被中产阶级及以上的人注意到并且愿意去满足么?你能想象‘快手’这种软件能诞生在这样的社会么?即便是在中国,在知乎这样的平台上,那些满足最为草根人群需求的东西都是被批到臭的……

当这种‘干柴’遇到了打磨得极为成熟的‘烈火’,熊熊燃烧的火焰就喷薄而出,烧穿文化次元壁,病毒式的,自发性的全球扩散,也就不足为奇了。

之前看到一个叫:lnmtl.com的印度网站,它甚至直接使用了机器学习的方法,抓取中国盗版网文进行机器翻译,翻译质量极为可疑……但网站流量楞是从百万名以外迅速窜升到了两万名以内!真是疯狂呀……


最后再说点题外话:

个人认为中国网文的超前发展,率先出海,并非孤立事件,这是中国互联网产业崛起的一个缩影。跟移动支付这一全球领先的支付手段率先在中国普及有异曲同工之妙。长期关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童鞋应该不会陌生,移动互联网时代以来,PC时代流行了十多年的C2C(Copy to China)商业模式,悄然转向2CC(to Copy China)模式。

更为有趣的事情是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出海淘金浪潮,将中国互联网行业成熟的商业模式输出到海外,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创业方向。从前些年茄子快传,猎豹清理大师,UC浏览器等工具类软件出海,到去年在北美大红大紫的短视频社交类app musical.ly 和直播类社交app live.me,在50多个国家遍地开花的新闻类app News Republic……这些来自中国公司的互联网产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零星突破,点线成面。2016年进入海外Top1000的中国app有119个,比年初的时候多了将近30个。

08年以来,口号式的经济转型升级正在逐步变为现实,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从商业模式输出到到文化产品输出,中国的崛起的速度比想象中更快。如果说中国正在对外输出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那就是互联网思维带来的人本主义思潮,优质的商品和娱乐产品不是中产阶级及以上者的特权,每一个平凡草根都有能力和权力去享受现代化社会的造物,从价廉物美的商品到精彩的精神食粮,努力满足最为庞大草根人群的需求是中国输出价值观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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