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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正式接受申请!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之“积分制入户”专栏入口开放,有意愿申请入户广州的来穗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申报。
居民户口簿
入户审核工作日缩短一半
具体如何申报?
主要步骤如下
1.通过该局门户网站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网址),进入“积分制入户”专栏进行“网上承诺”后即可提交入户申请;
2.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按“积分-医保-居住证”排名规则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
3.名单内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
4.对成功受理的申请人再次排名并公示公告,将在12月向获得入户资格的来穗人员和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5年
据介绍,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沿用去年做法,关联来穗人员“大积分”进行。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4年8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温馨提示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户请务必提交个人真实的信息材料。如存在提供材料虚假,经有关部门查实的,按规定“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已经入户的,公安机关根据入户审核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编辑 | 蔡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