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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鲍毓明案被迅速遗忘。”

宗城 宗城的小黑屋 2022-05-30

企业高管鲍某明涉嫌强奸李星星案仍有待法院判决,在结果出来之前,几篇围绕此案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在本次分享中,讲者将围绕鲍某明案中的媒体表现,来分析性侵报道中的写作伦理,以及非虚构写作的理想状态和实际操作间经常存在的区别。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上半场由主持人分享,下半场和观众交流提问。想要互动的观众可以在聊天版块输入自己想问的问题,主讲人会选择一些问题进行回答。


主持人:在你看来,鲍毓明案和相关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影响?你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背景,以及相关案件的判罚结果吗?


宗城: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方面是,它是在全球Me too浪潮的背景下发生的,Me too运动是以韦恩斯坦案为标志,在全球掀起的反性侵的、女性争取个人权益的一个运动。在这个浪潮之下,很多之前沉默的女性选择发声。他们追求的一方面是,法律给予一个公正的结果。但另一方面是,在可能法律正义无法兼顾的地方,去提升大众对女性处境的认知,推动性别平权。因为我们知道,性侵案取证其实是非常困难。可能几千宗性侵案的case,最后能够在法律上得到判罚的是很少的,所以很多人他主动站出来,并不一定是说为了最后的那个法律的宣判的结果。还有一种程度上是通过法律之外的形式,能够让人们意识到女性所受到的困局。它追求的是一种实然正义而不等同于法律正义。这个背景之下,这几年发生了很多关于性侵,或者说女性自己站出来言说的事件。比如日本的伊藤诗织案,这些事情有这么一个大背景。


第二方面,也就是财新的报道会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我认为是,公众很大程度上对媒体存在一种期待。这个期待就是,他们希望媒体为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发声,或者说是为一种社会伦理去进行报道。那在这个事件里面,在一个大众的普遍印象里面,鲍某明会象征的是一个所谓的权贵。李星星在这里作为一个所谓的弱势者,那么这个时候公众可能会很自然地把更多的同情在李星星这里。所以我们会发现,其实同样是单方面的信源,信源的比重倾向另一边,南风窗的报道反而是引起了公众的一片赞誉,但是财新的报道可能会引起舆论的一片轩然大波。


因为公众在所谓的新闻的专业程序之外,还有一种期待。他们希望新闻报道是为真善美或者说社会伦理去发声的,而财新的这个报道某种程度上令他们失望了。这是第二层面。


第三层面是从一个操作角度来说,财新的这个报道,严格来说,操作上是存在问题的。这个问题比如说是,它在没有一个充分的调查的情况下,就直接把这个案件定性为所谓的洛丽塔式关系,然后引述一个所谓的相关人士的话,认为李星星存在斯德哥尔摩症情结。但是如果在这样,对于一个涉及了权力结构和性别议题的报道来说,单纯的引述某个人的话,或者说仅靠单方面的信源来断定这个关系是洛丽塔式关系,它某种程度上是非常地片面的,或者说是在操作上存在问题。而同时呢,这个报道本可以去挖掘出一个更深的视角,比如说,鲍某明是通过什么渠道来寄养这个14岁的女孩,寄养背后的输送链是怎样的,或者我们可以再思考,李星星的母亲在这里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这些都是可以深挖的点。


更大的一个问题,或者说引起公众愤怒的一个原因,我认为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是那个记者的几个朋友圈截图。他的朋友圈做了一些比较武断的判断,让公众认为她可能是一个缺乏性别敏感意识,或者说在操作这个选题上相对缺乏敏感度的一个记者,所以就并不信任她的报道。


这三个方面的合力,导致了财新的这个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后面我们注意到财新是发布了一个道歉声明,但是这个道歉声明似乎并不是很让人满意。截至目前的话,这个案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进展。第一个话题我暂时说这么多。

 


主持人:你刚才也提到了性侵案件举证的困难以及很多中立的事物背后可能隐藏了性别的结构不平等,所以人们也希望媒体能够替受害者发声,呼吁大家来关注受害者处境。所以,财经的报道在新闻方面不足的问题可能会让报道有失偏颇。然后,其实我发现有很多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也对一些他的报道形式产生了疑惑,比如说我们常听到“新闻”“非虚构”“特稿”“新闻评论”这几个词,但是很多人会把他们混为一谈,那这些词有什么区别,你可以和我们讲讲吗?


宗城:我先说这个“非虚构”吧,“非虚构”是引自西方或者说美国社会新闻界的一个词。它首先是来源于杜鲁门·卡波特的非虚构小说创作。杜鲁门·卡波特创造的《冷血》被称为非虚构小说,它是以真实信息组成的一个具有文学性和强大感染力的一个文本。他是用真实的信息写出了小说的效果,所以当时评论家把杜鲁门卡波特的《冷血》称为非虚构小说,后来就有非虚构文学这么个分类。美国比较著名的作家盖·特立斯、中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何伟、欧逸文,他们都是非虚构文学里面比较出众的作者。


2008年以后,“非虚构文学”这个概念被频频地在中文互联网上应用,比较有代表性的媒体,比如《人物》《GQ报道》《真实故事计划》《谷雨》《ONE实验室》《每日人物》等。在中国一般说到非虚构,其实强调的是新闻报道在文学性上的努力。其实我们会发现,一般提起非虚构,它是有一个文学上的向往的。很多记者不希望只写出速朽的新闻评论、新闻报道,他们希望像杜鲁门·卡波特一样,写出一个能够经过几十年半个世纪仍然有人阅读的文本,所以非虚构是一个基于文学考量形成的概念。


与之相对的是“特稿”这个概念。“特稿”虽然跟“非虚构”有一定的重合,但是并不是一个完全等同的关系。特稿更多说的是新闻报道里面的深度报道。他是用大量的取证、调查、多方信源之间的平衡对比,力图呈现出一个纵深性的、尽可能避免作者主观视角而呈现出这个新闻的复杂面貌的文本。特稿基于的主要立场不是文学的,而是新闻的,是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更高要求。“特稿”这个概念在中国最早被使用,是21世纪初,李海鹏写过一篇《举重冠军之死》,那时候出现了特稿的概念。在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李海鹏等记者也写出了关于地震及灾后重建的纪实类报道,也被纳入在特稿的行列。


然后我们再说另外几个概念,比如我们比较熟悉的“新闻评论”。新闻评论跟特稿、非虚构又不一样,新闻评论是作者基于他自己的主观视角输出观点的文本。新闻评论跟新闻报道的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呢?


新闻报道是一个叙述性的文本,它更多是基于对事情的叙述和表现。新闻评论则是输出观点的。新闻报道要克制作者自己的观点。作者可以有他的立场,但是作者不能从文本中跳出来,以评论家或者法官的身份说这个事情,说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作者在报道里面是需要克制他的观点表达欲,与之相比,新闻评论则不用避讳。


可以再延伸几个概念,比如“报告文学”,或者说“纪实文学”。它在非虚构出现之前是一个中国文学界常常引用的概念,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篇叫《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常常被提到。大但是在千禧年以后,报告文学被提到频率就比较小了,大家更多地提到的是“非虚构”“特稿”这几个概念。


我们回到这起事件。严格来说,无论是《南风窗》关于“高管疑似性侵案”的第一篇报道还是《财新》的报道都不算特稿,它们更多的是一种一般性的新闻报道。《南风窗》的报道我每天都看,这一篇其实跟一般性的新闻报道并没有太大区别。记者从李星星方获得了比较一手的资讯,然后很快发出来,引起公众的关注。这篇报道的名字叫《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它严格来说不是一篇特稿,而是常规的新闻报道,这在《南风窗》的日常推送里比较多见。这家媒体每天都会推送新闻报道,要求每一篇的质量都达到特稿的水平并不现实。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从当事人李星星及其母亲的角度来讲述案情,它让公众第一次深入关心这起案件,这是这篇报道的现实意义。但这篇报道存在比较大的局限性。首先它的叙述方法是非虚构故事体,从一开始就有故事性色彩。比如“1972年生的鲍某明,一米九左右,200斤上下,又高又壮像座山一样。”“血已经止住了,但李星星的下体一直疼痛。她安静了好些天,鲍某明终于把手机还给她。”这样的叙述,它是一个小说叙述常见的口吻,被运用到新闻报道中,第一折损了真实性,第二,这些直白的、对当事人身体部位的描述,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不适,造成二次伤害。

 


文中有这么一段:


“黑暗中,鲍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本能地推开,但当时只有70多斤的李星星,与近200斤的鲍某明,根本无法抗衡。她用尽力气,‘爸爸’却像铁桶一样箍住她,摸她。‘穿衣服睡觉不健康’,鲍某明一边说,一边强行脱掉李星星的衣服,然后侵犯她。巨痛,从下体一直冲到肚子里来,她流血了。”


如果受害者看到自己被新闻报道这样描述,联想到已经到千万读者读到这样的文字,受害者会作何感想?她如何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压力乃至那些窥视的欲望?新闻报道要把事实传递给公众,也要注意对受害者的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这是在新闻报道实践中需要斟酌的问题。


几天后,《南风窗》补充了后续报道和评论。评论文章《否认养父女关系,鲍某明就能逃过强奸罪制裁?》认为:“即便鲍某明在采访中否认养父女关系,但舆论依然不会反转。不论最终认定鲍某明是否构成犯罪,就现有报道披露的相关证据所呈现的事实而言,鲍某明的所作所为经不起不论依据何种道德观念和道德水准所做出的‘道德审判’。”


《“高管性侵养女事件”再调查》则是针对此事件的深度报道,其中补充了鲍某明一方的信源,对比上一篇报道,这篇报道在采访上更加充分、叙事语调更为克制、在调整信源比例上下了功夫。


舆论场上的另一篇争议报道,也是引起舆论愤怒的一篇,是“财新网”发布的《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关于这篇报道的问题,首先明确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公众对这篇报道的批评,不等于抹杀财新在此之前报道新冠疫情上的努力。这两件事是分开的。财新在疫情报道上的专业、深度和持续性行业内有目共睹,即便个别报道有争议,整体的操作仍然令人肃然起敬。但是,这篇针对鲍某明案的报道,从操作层面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网友的愤怒并不是说,不可以挖掘别的,而是在写作别的角度时,首先性别意识和专业伦理是要在场的,即角度意识到整个事件中巨大的权力不平等、女孩在最初的无选择权,以及中年男人与未成年女孩这样关系本身的危险性所在。


与此同时,是在报道此事时,去努力争取女孩、母亲、鲍某明乃至外围的社工、律师等角色的多方信源,去平衡报道素材,让立场不同的人发声,而不是在篇幅上较大地侧重于某一方,或者大段大段地引用当事人的话。苑苏文记者关于此案的报道中,鲍某明一方的信息比重过大,而关于其他角色的增量信息又太少,导致了报道给人一种为某方辩护的色彩,这是因为鲍某明及其律师的发言,是为他们辩护的。而这时候,记者不只是要做引用,还是思考,这里面有没有缺失的地方,能否争取到不同的声音在场。即便,退一步说,有一方不愿意开口。但记者应该去争取,哪怕采不到更多关于女孩的信息,也可以采访社工、律师。然而,在记者把这个故事定义为洛丽塔式关系,判断女孩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后,对此的信息补充就停止了。


这是第一点,信源侧重点的问题。第二点是非虚构故事化的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重大的、涉及性别议题、权力关系、且需要小心翼翼思考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应该用什么手法记录?非虚构故事体在这个时候恰当吗?如果过多引用鲍某明情绪化的辩护,把这个写作安排地像一个故事会,即便素材是真实的,它也会因故事体而远离真正的真实,沦为一种新的猎奇。


实际上,这件事情可以成为讨论非虚构故事体是否应当介入这类议题的契机。非虚构是一个重要的热潮,但其中一个问题在于:


非虚构一旦目的是追求故事,就不可避免失真,或者说不再是非虚构,而是一种用真实素材做成的小说。


它的深层次问题,是媒体在商业和严肃性上的取舍。很多媒体欢迎非虚构故事,是因为它有市场,有流量,它在商业上更可观。但是,非虚构故事在议题上的边界是值得深思的。


主持人:你谈到了非虚构和特稿的区别,我想进一步问一个问题,你认为非虚构报道真的能做到客观吗?


宗城:“非虚构写作”的客观是一个伪命题,写作可以是一种严谨、诚恳的笔调,但要做到客观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是全知神,人只能知道他所知道的真实,真正的客观建立在全知全能中,但作者做不到这一点,“非虚构写作”追求的不是客观,而是有态度的真实。


你可以从特朗普的角度写,也可以从希拉里的角度写,你可以为小人物立言,也可以写大时代的切面,你的选题,本身就是你的态度,否则人海茫茫,你为什么选这个人、这个事写。即便是“新闻专业主义者”引以为标杆的《纽约时报》,它也有自己的立场,我昨天看到《纽约时报》一篇批评特朗普防疫不利的非虚构,全篇都是以批评特朗普为基调的,这是一种立场,但它建立在信息核查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它竭力保证自己的依据是真实的。一个多元的舆论场,是不同立场的交锋,哪怕是新闻媒体,也是不同态度甚至不同政治立场的较量,媒体选择曝光什么新闻、使用什么标题、为哪一个政党投放报道资源(以及报道姿态),乃至用什么笔法写人记事,这都是它的立场,你会发现苛求一个绝对客观是不可能的,那只是类似禁欲主义者对道德一厢情愿的幻想。


真正可行的方案,其实是不同立场的媒体充分交锋,用真实可靠的信息,佐证它们的立场,让事件内情在交锋中浮出水面,让读者看到“真相”的不同侧面。只可惜,因为不言自明的原因,当前我国不具备这种充分条件,能够深入禁区的,是拥有特许权的媒体,而公众对它们的道德标准也会更高。当这样的媒体被批评,可以思考的是,为什么如今做深度报道的媒体不多了,那些曾经为理想奔赴前线的记者,他们为什么选择离开?在中国,媒体是一个人人可批评的存在,但是当一个普通人遭遇不公时,媒体仍是它少数可以指望的依靠。


主持人:关于鲍某明案,公众重点讨论的话题包括了法律正义和实然正义的区别,以及媒体在这其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在这方面能给我们展开讲讲吗?


宗城:在这个案件,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可能在法律上未必能够等到鲍某明得到一个所谓的符合公众期待的宣判,因为这类案件的举证非常困难。在这个可能性之下,新闻报道为什么会追求为弱者发声,或者说,去挖掘更多的角度呢?因为新闻报道的目的不等同于法律正义,法律基于程序,遵循证据说话的原则,由于很多案件缺乏证据,受害人一方拼尽全力,可能也并不能将所谓的真凶绳之于法,或者说,它难以得到一个公正满意的结果。但是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很多社会救济或者社会惩罚的手段。


村上春树有句话很多人引用说:“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虽然在现实中,我们有时需要分辨高墙与鸡蛋之外更广大的灰色地带、高墙与鸡蛋这种二元叙事所遮蔽的人性复杂面,但是一个人也会意识到:社会上客观上存在一个巨大的权利不平等,诸多个人悲剧背后是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差异化与掠夺所导致的结果。作为一个写作者,他能够感受得到哪一方更加需要一个声音在场。这并不是说写作者一开始就充当了法官的角色,而只是说,他可能相对希望为那个被遮蔽的声音去提供更多的一个视角。



主持人:记者在报道这一类事件的时候,性别意识问题和专业伦理问题是不能缺席的。如果没有对性别议题的敏感并注意到报道之后的信源的问题的话,就会造成报道的偏颇和人们的误解,让受害者变成一个被凝滞的对象,甚至会挤压一些元素议题讨论的空间。那我知道宗城你曾经做过记者,操作过一系列媒体选题,如果你来操作性侵议题的话,你会想到注意些什么?


宗城:我可能先会查类似事件的报道,比如说可能会查伊藤诗织案这四年是怎么进展的,或者说林奕含案它最后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宣判?然后我觉得,可能需要注意的是,在操作这类性侵议题的时候可能需要有一定的性别议题的敏感度,一个写作者在操作性侵议题的时候,要考虑这个议题背后的社会文化土壤。这并不是说它只能为性侵受害者发声,实际上我在操作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可能不会把它列为一个受害者的符号。我是希望,从一个具体的人的角度去呈现这个报道。


假设我是记者,你是当事人,你现在在经历这个事件,那现在我想知道,你,包括你的对立面,包括这次过程中参与的人,你们在这个事情中不同的立场、你们行为的逻辑是怎样的?这时候我尽量避免用一个判断性的句子,然后情绪渲染的句子也不要,因为这不是写小说。咱们在得到信息信源之后,要想的是尽量把这个情绪的煽动性降低,克制作者站出来代表别人的意志,先让它退一腿,记者扮演的是——帮助公众更好了解这个事情不同脉络的一个角色。《端传媒》记者杨子琪说得好,她认为在性侵报道的操作中,可以帮助思考的三个原则:


一、尝试删掉这个句子/事件,是否影响读者理解整件事情?

二、写出这个细节/事件,是否有助于改变某种观念,或说明现存制度的问题?

三、当你决定写出这个细节或事件,你的写法,只会满足读者的猎奇心,还是会引导读者去关心这个受访者,或者关心这个事件?


可以拓展的一点是,为什么很多媒体在现实操作中很难遵循这个规范?因为媒体经常会在专业性跟市场之间权衡。非虚构故事这几年很火的一个原因是,非虚构故事在市场开拓上非常具有潜力。公众非常喜欢看故事,喜欢看一类猎奇的新闻。中国的很多媒体,要么是受到党派、意识形态的因素制约,要么是受到市场化的考验,它要怎么在市场竞争中活下来,这是第一步。


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媒体很难有成本去养活一个专业的特稿团队。另一方面,它们在操作这类议题时容易受到流量的诱惑。也就是说,当编辑看到一个很有故事魅力的文本袭来的时候,他很难抛弃对流量的渴望,如果这个东西全网热议,编辑很可能是受到褒奖甚至拿到奖金的。很多时候,媒体会讨巧采取的方式是,作者和编辑做出一个符合大众期待的故事,用感动来挣取流量,从而换取收入。


据我所知,现在中国真正能养的起非虚构特稿团队的只有很少几家。非虚构团队里面很重要的一个职位叫事实核查员,他会针对这个报道里面的每一个信源的真实度去进行核查,但其实大部分媒体是没有这个事实核查员的。


主持人:你刚才提到了非虚构写作可能具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比如说涉及到市场的原因,他可能要为流量服务。那么你觉得非虚构写作还存在哪些伦理问题?有什么经典的案例可以跟我们分享?


宗城:身为作者,时刻要提醒自己,你知道一个故事写出来一定能很吸引人,但是写出来未必是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它可能造成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第二点是,有时候你会追求文学性,这种对文学的追求,某种程度上会让你充当了一个审判者的角色,一个偶像的角色,但是,实际上记者是要避免把自己当偶像或者避免把自己作为一个文学神话去构建的。新闻报道一个很重要的伦理就是你要去保护你那个受访者,你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让受访者遭受到铺面而来的二次伤害。


我想到的一个案例就是,杜鲁门·卡波特在创作《冷血》的时候,他在小说里写的主人公是当时全美热议的一个杀人犯,那个杀人犯被判处了绞刑,但其实杜鲁门·卡波特他是有机会争取到一个更好的律师去为他辩护、为他减刑,可是,杜鲁门·卡波特为了《冷血》达到一个最高的叙事效果,需要绞刑所带来的情绪渲染,他放弃了寻找律师,也没有和当事人说,尽管当时他已经和当事人有了很深的感情,因为他们共处了很久。杜鲁门·卡波特发现,这位主角很像另一个自己,他们一个走到了光明的正门,一个走到了黑暗的后门,卡波特是那个走到光明的人,他享受了明丽,享受了光辉,而那位主角走到了后门的阴暗面,等待他的是绞刑。


另一个案例,是伊藤诗织案,这起案件严格来说是舆论推动司法的一个样本。


据《黑箱》一书记录:


2015年春天,还只是新闻系学生的伊藤诗织回到东京,和业内名人山口敬之见面。彼时,山口敬之是日本著名记者,给安倍晋三写过传记。两年前,伊藤诗织在酒吧打工时与ta认识,视ta为前辈。山口敬之约ta谈工作签证的事情,但整个会面过程中,山口不断吹嘘自己的成就,伊藤诗织一边附和,一边喝了少许清酒。未几,伊藤诗织感到一阵晕眩,借口去洗手间,却就此晕了过去。ta在那一晚遭遇性侵。


事后,由于日本法律对于强暴的定义和取证十分落后,伊藤诗织不得不在三名男警员前,和一个真人大小的人偶模拟案发经过。这个恶心的经历让她感觉自己遭遇了二次侵犯。伊藤诗织被下药迷奸,检察方却管把起发生在密室、没有第三方知情的案件视作“黑箱”,撤销了对山口敬之的指控。不仅如此,她那些眼神迷离、身材性感的照片被娱乐小报大肆传播,说她不检点的言论在舆论中发酵,警察劝她放弃,家人要她服软,直到2019年,伊藤诗织才等到了公正审判。


伊藤诗织胜诉了,但在她背后,很多人迫于舆论、对方的权势,连公开站出来都害怕。ta们怯懦、微小,ta们是“不完美受害者”,但这不等于ta们遭遇的伤害合法合理。恶行就是恶行,是不应被掩藏的已经发生的过错。侵害发生后,对受害者的理解和陪伴弥足珍贵。


对后续活动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公众号宗城的小黑屋”,以及作者在喜马拉雅、抖音或B站的同名账号,第一时间收听分享。



宗城的小黑屋

作者:宗城

图片: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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