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交警被处罚:主流媒体如此引导有失涵养节操
2018年11月19日,黑龙江延寿县一货车司机冲卡,执法人员拦截成功后,由于驾驶员拒不配合检查,工作人员对其喷射了辣椒水,之后对其给予200元罚款。由于现场执法视频被曝光,当地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经查,2018年11月13日12时许,延寿县路政、运管、交警三部门在开展联合治超过程中,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辅警赵欣宇、康延超和县运管站驻站办稽查员李净等3人在查处一辆闯卡货车时,存在辅警执法、追逐货车、违规使用催泪瓦斯等严重违规执法问题,执法方式粗暴,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县委同意,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涉事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赵欣宇、康延超清除公安队伍,对赵欣宇给予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秩序中队负责人王世栋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调整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负责人许岩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对涉事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站稽查员李净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运管站副站长刘志国、运管站驻站负责人金奈桦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王伟利给予诫勉谈话。
3.对县公安党委、县交通运输党委全县通报批评,并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县公安党委和县交通运输党委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整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重树执法队伍形象。
@黑龙江交通广播 微信公众号对处理结果进行了报道,但小编放出的评论,或有失一家省级媒体的涵养,也没能体现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没有把这件事作为一个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契机,所谓“立场在评论区”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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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卡和拍摄者究竟为何人,据知情者留言:这个大车司机闯卡,别警车,拍视频的是一个前科人员!
对“货车司机冲卡”的高度危险事实不作批评,只把矛头指向执法人员的失当,放出情绪强烈的评论,一时爽快之后,再让谁去制止“货车司机冲卡”之类的高度危险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是某些公民的躯体,还是小编的键盘?
文明执法不代表不使用强制力(包括警械和武器),当执法人员都成为“绵羊”之后,我们只能自求多福,学好中国功夫或者西洋拳击,或者祈祷蜘蛛侠、超人……能在我们危难时刻从天而降,打败凶残的坏蛋。
再科普下,中国警察执法证件是“人民警察证”,没有所谓的“执法证”,这等小事@黑龙江交通广播 可能不屑去做,也有可能生怕再无因讨要“执法证”引发的舆情甚至“人血馒头”可以围观。
请善待我们的舆论监督权,滥用了,终会伤到自己,抑或搭上卿卿性命。人世间有太多的“大货车”在横冲直撞,我们都去为“大货车”无原则辩护,谁来为我们的躯体筑起防护的墙?
与@黑龙江发布 共勉!
作者:新浪微博@牧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