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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行凶弑母,这地也有人敢洗?

警事V言 警视猫眼 2023-09-01


一条来自湖南的上六年级的12岁少年弑母的新闻,极度冲击了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民,骇人听闻却又真实的地发生了。


12月2日晚9点半,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的男孩吴某康持刀,丧心病狂连砍二十多刀将其34岁的生母杀死了于家中。随后后,吴某康将卧室门反锁,换下带有血迹的衣服,将菜刀扔到鱼塘中,镇定地向前来询问的外公称:我妈没在家。


外公发现陈欣的尸体后立即报警。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发现,在卧室内的床上、地板上均有大片血迹与打斗的痕迹,躺在地上的死者陈某身上有着多处明显的刀伤。警察带着吴某康回去指认现场时,村民发现,他居然在笑。



经初步调查,12月2日星期日晚餐后九点多,吴某在家吸烟,被其母亲发现,发生了口角其母亲用皮带抽打儿子。吴某当即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将母亲砍了20余刀,致其母亲当场死亡。其母亲死亡后,吴某一直带着2岁的弟弟在家住宿未外出。并且接听其母亲若干电话,回复其母微信,且吴某拿其母亲手机借母亲名义在12月2日星期日晚上10:49,,给其班主任发了请假信息,原信息是:“胡老师吴XX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此案发生后,立刻引发众多媒体和无数网民的报道与感慨,不少专家们又开始从儿童心理、家族教育、青少年成长等角度来分析并写出了大量的理论性文章和报道,然而,所有的一切,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显得无比苍白。


12月12日,也就是案发后十天,据媒体报道,该少年已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怕他又犯事。


是啊,如此一个毫无人性、丧尽天良的人形动物,谁愿意和他呆在一起?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看他一眼。网友们的评论也是铺天盖地,其中最主要的有几条:


小米大咖: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用来保护人渣的。

狼评天下的微博:类似案件频发表明刑事责任年龄必须要修改了。

求是阿非:其实这个事与父母教育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有自作自受的成分。

FLy听海:这尼玛,放出来个小恶魔,都不敢在他附近住!

白帽蓝衣:#弑母男孩被送长沙管束教育#我们曾经有少管所的,后来为啥没了呢?  


应该说这样的评论都很正常,也是大多数网友的观点。然而,就在昨日,警事V言居然看到了这么一篇来自于头条新闻的评论。



警事V言不知道写这帖的小编自己家里有没有孩子,如果有,你愿意自己的孩子和这个未成年人渣一起上课么?就算他愿意,别的孩子以及别的孩子父母愿意么?我想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正常人都不愿意。这个小编很巧妙地将球踢给了政府:不知道孩子到了那里,能不能像政府承诺那样,可以继续上学。这个仇恨拉得绝对到位。如果上不了学,就是政府的错。


此帖以“我失去的爱太多”替这个未成年人渣找到了弑母的理由,然而,失去太多的爱,真的可以成为弑母的理由么?很显然,小编似乎很是认可的。然而,广大网友认可么?不妨来看看这条帖文下的评论,有网友形容:这条帖的评论区翻车了!




你要说这人渣从小忠厚老实,孝顺父母,我也就习惯了,你要说他对人有礼貌,从小爱学习,我也不和你计较了。这样的洗地方方式我们见过了太多,你偏偏要说他之所以弑母,是因为缺少爱,网友们不干了!


这样的帖文,出自于一个知名的新媒体,不知道他们究竟想向公众传递什么样的舆论方向?如果说连弑母都能被说得如此堂而皇之,是否这个小编自己也可以亲手尝一下这样的苦果是什么样的滋味?动物界尚有虎毒不食子,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的说法,何况是人?


人要有基本的人性,弑母一事,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最残酷变态的一幕,而这家新媒体的帖文,更让我们不得不开始思考造成这种人间悲剧的真正原因!为了一点点击量,为了博取网民的关注和眼球,真的可以置基本人伦于不顾,视人性于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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