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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血证清白事件:无罪推定只对违法人员适用?

警事V言 警视猫眼 2021-06-17

本文作者:樱花满地


一个需要自证清白的社会是怎么样的社会?

1月6日,发生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围观人员(违法者)污蔑出警民警喝酒执法就是再典型不过的自证清白案件。

黑暗之下,黑压压人群中,一个妇女叫嚣民警喝酒、众人附和起哄,被包围的老警形单影只,只能不停重复“我没有喝酒”。随后,赶来的交警拿着酒精测试仪对老警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以此证明老警没有喝酒。围观人员(违法者)没有就此罢休,污蔑酒精测试仪坏了,无理(起哄)要求老警抽血检测。

桥段很老,警察执法被围攻亦不新鲜。只是这自证清白(有罪推定)为什么屡屡用在警察身上,难道穿上警服就自带三分原罪,就不是人民了,就比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还遭人恨?无罪推定可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

1

民警的公民权利受到侵犯

围观人员(违法者)借机造谣滋事,揣着明白装糊涂,难道现场的公安领导也不知道吗?不知道现场是否有督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介入,但肯定有一定级别的领导到场处置。

作为现场最高指挥者,应当判明形势,作出正确处置。就算有一万个理由,有一千个错误的处置方案,让民警现场呼气、抽血却是最错误一个,因为这已涉嫌违法。

警察不论级别多高,立多大功,他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属于人民的一部分。既然是公民就应当享有法律带来的权利(除非法律特别规定)。这个权利有一项就是无罪推定,不允许自证清白。这些权利《宪法》有,《刑法》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有。

既然围观人员(违法者)“质疑”老警喝酒,作为后续增援力量到达后第一件事就应当接管、控制现场。同时老警在现场也需要立刻回避,就是说老警已自动“丧失”现场执法的需要(属性),后续执法由其他民警接手。此时相关领导(交警)对老警进行现场酒精测试(对警察权威是一种打击)是需要老警主动要求(法无授权即禁止),否则就违反相关法律程序。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的老警此时地位应当是公民(百姓),警方必须按照《刑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在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零的情况下,事情本可就此结束,但围观人员(违法者)继续“质疑”酒精测试仪有 “问题”。考验现场指挥者能力和法律水平的时候到了,结果却是继续做出侵犯公民(老警)权利的决定。

既然“质疑”酒精测试仪有问题,那么按照之前的流程,就应当是证明酒精测试仪没有问题,而不是继续抽血。抽血一般是被测人员提出异议或者呼气阈值达到醉酒标准后,采取的进一步刑事侦查措施。

老警是个老实人,这好端端的出警瞬间变成违法人甚至是刑事侦查对象,这不仅是对警察职业的亵渎更是对老警(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难道说警察执法可以不按程序规范而听从围观的“人民群众”们现场审判?

2

执法必须无条件服从而非争执 

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后,看不到对相关人员的驱散和处置,而是围观人员(违法者)一哄而上,争相看警察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的笑话。应该说,这是现场指挥领导的严重失误,导致事件处理的主动权被围观人员(违法者)牢牢抓在手中,“被动挨打”直至被迫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想想看,一个民警正常执法过程中三番五次被嫌疑人或报警人纠缠要求抽血自证,那么对民警本人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如果十个警里面有两到三个要求民警抽血,还让不让人活了?),这既是对民警执法的暴力阻碍,也是对整个公安队伍士气和整体形象是一个沉重打击。

在现场抹黑、造谣和围观起哄者,面对执法民警,毫无对法律的敬畏,相反却想通过这种违法的行为逃避处理或借机发泄对执法行为的私愤。这些人,都可以统称为人民群众,而这些所谓的人民群众中,夹杂着太多的违法行为或者是潜在的随时可能实施的违法行为者。

即将在2月1日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就对民警执法权威作了明确的表述。

要求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时自证清白的案列愈来愈多,从最初要求出示警察证(出示警察证已得到法律认可,但不代表就绝对正确)到现在要民警抽血自证,形势的严重程度已远远超出基层执法者地想象。

太和县要求民警抽血自证并不是孤立的事件,以前有,现在有,将来还有,甚至以后会有人要求民警自证没有吸毒,没有精神病等等。如果让这种随意造谣抹黑的违法肆意泛滥,必将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




3

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担当何在


太和县民警血证清白事件,看似一起普通的执法受阻事件,但却更是当前公安机关民警面临的困境。对这种人为设置议题制造负面舆论的行为,实质也是对执法工作的暴力抗拒,这与当下中国网络各种谣言大行其道却得不到有效处置的大背景是相呼应的。



面对这种杀人于无形的“袭警”行为,我们看到了去年江苏泰兴公安的担当,重庆大足公安的果敢,然而,阜阳此起事件中,事发后整整两天却没有看到当地警方有什么动作。这显然是一种责任心缺失的体现,更是领导没有担当的反映。

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国家相关机构再不严厉打击此类妨碍公务的行为,只怕以后基层再无可用之人,人民警察将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流尽最后一滴血。警察可以毫不犹豫撸起袖子加油干,但绝不能任凭谣言就撸起袖子抽血自证清白。在此,也敦请太和县公安机关尽快对此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进行查处,对当事违法之徒依法严惩,还警察以清白,还法律以尊严。


本文作者:樱花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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