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他那修信经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修的作品,所以它极县权威性。
但在第十七世纪时,罗马天主教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他提出亚他那修必以希腊文著作,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决非出于亚氏,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 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
亚他那修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四十句教条,可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第二部份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
亚他那修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
1.在公共崇拜中使用。
2.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
3.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利乌及犹提干等异端。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只夸基督十架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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