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教会为何要为婴儿施洗?
改革宗教会为何要为婴儿和成人施洗,有好几个不同的圣经理由。伯克富(Louis Berkhof )、弗兰西斯·图伦丁(FrancisTurretin)、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以及其他人都指出改革教会要为婴儿和成人施洗的各种圣经理由。显然还有更多围绕此议题所展开的讨论,但我很欣赏何顿(Michael Horton)的解释:
「从圣约的角度看,不可能将信徒的孩子是圣洁的(林前七14)这个主张,与约的记号和印记分开。根据传统重洗派/浸信会的观点,儿童不能被视为圣洁,直到他们悔改和相信。不过新约保存洁静/不洁的区分,只是现正它不是关乎犹太人和外邦人、受割礼和未受割礼,而是关乎信的家庭和不信的家庭,而洗礼是约的正式生效。事实上,保罗特别努力指出,所有的人——犹太人和外邦人、受割礼和未受割礼的——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都是唯独籍着信心而成为亚伯拉罕之后嗣,正如亚伯拉罕一样(罗四3和创十五6;参:加三~4章)。教会在基督里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一时,被理解为以色列存在之应验(太二十一43;罗九25~26;林后六16;多二14;彼前二9;加六16;启五9)。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在诠释旧的圣经和新约圣经之间的关系时,最基本的假设是连贯性和不连贯性。由于新约圣经本身诠释旧约圣经的方式,我们应该以连贯性为优先。」
「如果是这样,证明的责任便由主张婴儿施冼者转到浸信会会友的身上。由于最初的基督徒的犹太背景,命令他们向儿女施行约的记号和印记,并不会让他们感到惊讶,命令他们停止施行才会使他们感到惊讶。不过,我们不是只有诉诸默证。这个给信徒和他们孩子的应许,已经展示在吕底亚的归信和冼礼之中。在她相信福音之后,『她和她一家领了洗』(徒十六15)。后来在同一章,我们读到腓立比的禁卒归信。保罗告诉他:『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冼』(31、33节)。保罗记得他替司提反一家施过洗(林前一16)。如果在旧约圣经的施行里,儿童被包括在恩典之约以下,他们在新约的施行中,肯定也不会被排除在外,因为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新约比旧的『更美』(来七22)。」
我重申,还有更多关于此议题的讨论,但我很赞同何顿关于新旧约之间的连贯性的言论。 这些言论有助于我们认识,大约在二十个世纪之前使徒在世的时期,婴儿已被纳入圣约当中。 假如在新约时代婴儿不再是圣约团体的一部分,人们就会期望一个非常明确的命令:现在要将信徒的孩子排除在外。相反,在新约圣经告诉我们,信徒的孩子是「圣洁」(分别为圣)的,并且这个应许属于他们和他们的父母(林前七14; 徒二39)。 保罗告诉孩子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弗六1)。主耶稣亲自接待孩子们,祝福他们,为他们祈祷,并说,「神的国正属于这样的人」(路十八16;《圣经新译本》)。因此,「为什么教会拒绝张开双臂欢迎那些基督已纳入祂自己里面的孩子呢?」 (弗兰西斯·图伦丁)
注:reformedreader.wordpress.com,第二、三段落摘录自《基督徒的信仰:天路客的系统神学》,801-802页,迈克‧何顿(Michael Horton)着/麦种翻译小组译,美国麦种传道会出版,2016。
只夸基督十架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加V:DANIELZHOU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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