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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宇 郭学恒 巫阳朔 赵轩 | 高考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

赵静宇 郭学恒等 中国高教研究 2021-09-15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0.02.08

摘要

高考改革推出了系列举措,考试招生制度、考试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引发了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改革过程中,基础教育公平问题、教考衔接问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功能定位问题、命题新理念的落地问题、评分质量提升的问题逐渐显露。只有解决、缓解或者限制上述问题的负面影响,改革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关键词

高考改革;教育公平;教考衔接;合格性考试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启动了新一轮高考改革,也引发了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几年的时间内,高考考试招生制度、考试内容、高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成效显著。但随着改革的开展,一些问题逐渐显露,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继续推进。

一、高考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1. 基础教育公平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高考综合改革和高考内容改革的要求。教育部出台了配套文件和系列举措将之贯彻落实。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和招生录取机制。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个科目成绩组成。学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该政策带来教学领域的重大变革,传统的行政班教学模式被选课走班模式所取代。高考内容改革包括考查内容和考查方式的变化。内容考查更加注重于高校教学和高中教学的衔接,更加注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方式更加灵活多变,打破试卷的固化和试题的僵化,不断降低机械刷题的收益。这一举措冲击了应试教育模式,促使高中教师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式,真正在提高学生能力和素养上下功夫。

在高考综合改革和高考内容改革的双重作用下,一线教学的内容和形式、教学的组织管理模式、教学评价的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示范校和普通校在师资、生源、教学资源、社会资源、学校文化、获得的改革信息能力的不同,两者应对改革的能力、经历改革必然带来的阵痛期的长短、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的时间段也存在很大差异。在应对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有的国家级示范校在该制度推行之前,开设选修课就多达上百门,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学校能够通过调整优化教学的组织管理,在较短时间内化解选课走班制带来的压力。学生基础较好,学有余力,能够做到在素质全面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做到个性化发展。而由于教师队伍的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很多普通校不得不根据本校实际教情和学生选科情况进行调整,将选科人数较少的组合合并到其他组合中。很多规模较小的普通校更是面临着教室和课桌不够用的现实问题,出现学生随身携带塑料板凳去上选修课的现象。在应对高考内容改革方面,不断强化的独立思考能力考查对教师的素质和学生的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打破传统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觉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学生必须在具备良好知识结构的基础上主动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学科能力。示范校的教师和学生整体素质较高,能较快完成教学和学习模式的转变。而普通校的教师和学生则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改革信息方面,示范校和普通校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示范校的教师,多处于信息传播链条的上游,其中不少是改革的参与者,是改革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更多机会被听取和采纳。而普通校的教师,多处于信息传播链条的下游,是改革信息的受众,主动发声的机会少且声量小,容易被忽略。

从整体上说,示范校的适应性更强,行动迅速且行动力强,改革带来的不适会很快消失,优势地位会进一步强化。而普通校则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化掉改革带来的不适。

2. 基础教育和高考衔接的问题。本轮高考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加强教考之间的衔接。考查形式方面,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考查内容方面,明确国家课程标准是高考命题的依据。为解决长期以来的教考矛盾,特别是“考什么、教什么”的不良导向,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与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在课程改革、教材改革、考试改革多改并行的情况下,各省的教学和备考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全国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确实无法满足改革要求,不再适合改革形势。从逻辑上看,该举措有利于保证教考之间的一致性,有利于各省更因地制宜完成改革。但现实却潜藏着多种危险。

高考恢复至今,考试大纲已成为公布高考信息的最重要平台。考试大纲中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如考试时长、考试内容、试卷结构、题型比例等。这些对于高三年级的备考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改革变动时期尤为重要。不再制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中的相关信息,必须有官方、权威的渠道发布。否则,一边是原有信息发布渠道的关闭,一边是一线教学复习备考迫切而旺盛的信息需求,各种虚假信息、劣质模拟试题必然利用考试大纲缺席留下的空隙趁虚而入,对教学和备考秩序造成严重干扰。

3.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功能定位的问题。《实施意见》中提出分类考试的要求。《指导意见》要求,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要参加以下三类不同的考试:一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考查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二是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查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三是高考统考科目,科目为语数外,考查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每一科目都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考试:合格考和选拔考。两类考试应当有所区别,避免重复考查,实现考试效益的最大化。这种差异除了考查内容是否有选择性必修内容外,还体现在难度设计上。但是,鉴于参与两类考试的考生群体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难度设计有所不同,但不宜差异过大。而事实上,合格考的难度远低于选拔考。在某些省份,合格性考试的试题对绝大部分学生来说过于简单。

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合格考的定位尴尬。合格考是典型的标准参照考试,是为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等级。试题命制和分数线划定应以国家课程标准的学业质量标准为依据。但是,合格性考试是高中毕业考试,不通过合格性考试的话,学生将在三年学习后拿不到高中毕业证。面对相当数量学生无法毕业的现实压力,不少省份采取了妥协的做法,或者降低试题难度,或者根据学生考后成绩划定合格线,更多的是两种措施兼而有之。这种做法使得合格考形同虚设。

4. 命题新理念落实的问题。高考内容改革推出系列举措:既有顶层的设计,构建了“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高考评价体系;又有具体的落实,利用每年的高考试题,将高考的新理念贯彻于命题过程中,一一体现在素材选择、试题设问和答案设置上。在能力和知识考查方面,几十年的命题实践积攒了丰富的经验;价值引领和素养导向,则需要更多的探索和积累。而探索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必须慎重对待。

在价值引领方面,党的十八大明确了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作为连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高考必然坚持以价值为引领。相比于教育的其他环节,高考在价值引领方面是有特殊性的,即它是关系到学生前途命运的超高利害的场景。对于参加者来说,必须要呈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以争取在竞争中的优势。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价值引导,稍有不慎就会适得其反。如在高考作文中要求学生写出真情实感并将之作为得分点,学生呈现的往往不是真情实感,而是最像是在表达真情实感的话语。在素养导向方面,高考将其实现与情境相关联,认为复杂的、真实的情境能够更好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情境化试题有其优势,但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有些试题的情境化是必要的,能够考查更全面、更深入,有些则是典型的穿靴戴帽,考查的质量并没有提高,花费的学生作答时间却有所增加。

5.评分质量提升的问题。高考测评由两部分组成,命题环节和评分环节。目前高考内容改革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命题环节。事实上,命题环节的立意很多需要在评分环节得以实现。如果得不到评分环节的支持,命题环节的很多设计将前功尽弃。相比于命题环节来说,评分环节更为复杂。学生人数越多,评分难度越大。像高考这样的超大规模考试,评分细则的制订,评分尺度的把握是世界性难题。

目前,评分环节存在3个顽固问题。一是评分方式与题型不相匹配的问题。一些以思维层次、表达水平为评判标准的试题依然采用传统踩点给分的方式。二是评分尺度把握不适当、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尺度过严和过宽都不利于学生的区分。目前尺度过宽的现象更为常见。标准不统一则会带来不公平的问题。三是大型主观题分数分布集中。这一问题在高考语文作文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学生作文得分集中在40到50分之间,作文的有效分值大为缩水。随着高考内容改革的推进,上述问题有进一步加剧的可能。2017版的国家课程标准在对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建议中提出要多设置主观性试题、开放性试题的要求。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提出“多设置主观性、开放性的题目,展现学生智慧,鼓励学生发挥和创造”,《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提出“开放性问题和探究性问题,重点考查学生的思维过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逐步减少选择题、填空题的题量”。对于价值引导和素质考查来说,这是必然的。但如果评分水平依然停滞不前,主观题、开放性试题的增加不仅不会提高效度,反而会导致不公平和较差的区分。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上述问题,并非在改革中新产生的,只是改革的某些因素将其激化,使之更加尖锐和鲜明。这些问题由来已久,其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甚至会长期伴随改革。但是,恰当的处理方式将有益于问题的解决或者缓解,至少可以将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限制在可控范围,避免阻碍改革的总体推进。本轮包括高考改革在内的教育改革,最大特点是多改并行,多改交融。因此,解决问题总体思路为:一是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是把握好改革节奏,在协同配合中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关键作用,缓解基础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公平是全社会的事情。普通校自己的努力是必不可少,如制定适合本校的方案、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等。但更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改革的过程中积极行动,发挥关键作用。对于制定政策的教育行政部门来说,政策制定之前应全面了解并综合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政策推行之后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政策实施的真实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对于已经进入改革的省份来说,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组织优势和资源调配优势,在提高教育质量、锦上添花的同时做好教育帮扶、雪中送炭,抓住改革的窗口期给予普通校以政策支持和经济支持,为普通校提升学校硬件、教师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提供良好环境。对于没有进入改革的省份来说,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了解已进入省份的经验教训和面临的问题,把握好本省进入改革的时机、进入的节奏和进入的方式。

2. 建立教考互动的长效机制,实现教考无缝衔接。长期以来,教学与考试形成了两套相互独立的话语系统。两者的衔接是一项复杂工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带来其他的负面效应。必须建立两者互动的长效机制,系统性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建立责任部门的协调机制。高考改革的工作涉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学生司、基教司、教材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工作相互关联,应树立改革的全局意识,在重大事情上联合行动,共享信息,一同解决牵涉面较广的复杂问题,避免各行其政、各不相谋。二是建立教考标准对接机制。教学和高考均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但国家课程标准较为宏观的表述很难满足一线教学多样化和高考测量精细化的要求。在细化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时候,高考要在测量目标、测量理念、测量内容、核心概念、评价表现等方面与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保持高度一致,避免出现教考“两张皮”。三是建立一线教学反馈机制。高考改革方向是否正确、改革举措是否有效、改革力度是否适宜,要有理论推演、专家论证,更要有来自一线师生的真实反馈。可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一线真实情况;在具有代表性的高中设立观测点,深度了解改革实际效果,了解一线师生的迫切需求。四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高考不是单纯的高校选拔新生的考试,而是社会关注度极高、影响极大的政府行为。高考的相关信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以权威渠道公开发布、传达到位。高考评价体系、高考统考科目信息、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有关信息,一旦明确,就尽早公布、及时解读,确保进入复习备考阶段的师生能够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3. 改进考查方式,发挥合格性考试的把关保底作用。对于大部分学生,特别是希望通过高考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学生而言,通过合格性考试是不成问题的。基础薄弱、无法通过合格性考试的学生毕竟是少数。为了少数学生而降低标准是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在合格性考试上,首先要旗帜鲜明坚持合格性考试的功能定位,坚定地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命制试题。对于少数通过困难的学生来说,合格性考试正好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促使其好好学习以通过考试。其次,给予少数不通过者多次考试机会,以此降低不合格率,缓解现实压力。目前合格性考试采用的纸笔考试组织成本较高,很难真正实现一年多次考试。相比之下,机考成本更低,适合合格性考试这样的非高利害考试、标准参照考试。各省份硬件条件不同,好一些的可以合格性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差一些的可以首轮纸笔考试,补考采用机考方式。

4. 加强实证研究,确保命题新理念落地。目前关于命题的研究,存在三多三少。一是理论假设提出较多,但为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较少;二是专家论证、定性分析较多,基于考试数据的定量分析较少;三是前期研究较多,后期验证较少。在命题新理念频繁推出的时期,新理念是否科学、实现路径是否可行、实现效果是否明显,都需要有实证研究的支撑。而各类实证研究中,最急需开展的是分数的效度验证研究。效度验证是收集相关证据为特定分数解释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高考不仅要提供分数,还要提供分数解释,要提供支持分数解释的证据。唯有如此,高考分数的使用才是有效的,高考的新理念才算是得以落地。

5. 多措并举,提升评分质量。评分环节不像命题那样单纯,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命题环节评分量表和评分说明的制订、阅卷教师的水平、阅卷方式、阅卷流程等,都会对评分质量产生影响。要多管齐下,对评分不同环节的不同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首先,在命题环节提高评分量表和评分说明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在阅卷环节,出台政策提高阅卷教师各方面的待遇,提升阅卷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稳定性;再次,改进阅卷方式,特别是高考作文这样大型主观试题的阅卷方式;最后,完善阅卷流程,一是规范评分细则的制订,二是避免追求速度、减少重评率等功利心理对阅卷科学性造成干扰。

多改并行的教育改革大局中,必然要面对不断涌现的问题。高考是大规模、高利害关系,高考改革事关重大,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较为复杂,解决既没有完美路径也非一朝一夕。但依然可以尽早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以此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保证改革主要目标的达成。



作者

赵静宇,教育部考试中心副研究员,北京 100084

郭学恒,教育部考试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084

巫阳朔,教育部考试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084

赵轩,教育部考试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084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0年第2期第40-43页

栏目

高考改革研究

插图来源于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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