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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全链条闭环解家事纠纷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联合国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国际家庭日,旨在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和进步。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改革新要求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顺势而为,多措并举推动家事纠纷化解与多元解纷联动协同、与专业审判强力助推、与职能延伸深度融合,形成家事纠纷全链条闭环调处模式。


多元解纷:外引内联形成聚合之力

5月11日,记者走进北京一中院家事案件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室。与各地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常见的圆桌、沙发、绿植等温馨元素不同,眼前的调解室正中悬挂着国徽,玻璃柜里摆放着家事审判专业书籍,墙壁上展示着该院家事审判案例见诸报端的各项成果,让这个调解室多了几分庄严肃穆。

面对记者的疑惑,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上诉到中院的家事案子,矛盾纠纷一般都比较尖锐,这样的布局形式,既不失法律威严,也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这里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

记者在现场看到,宽敞明亮的家事案件多元化解中心设有诉讼指引区、媒体宣传区、成果展示区、家事调解室、审判法庭等。借助中心平台,家事法官可将庭前询问、证据交换、矛盾化解等工作远程连线“云端”进行,避免了家事案件远郊诉讼当事人往来不便、未成年人应诉到庭不适等情形。也可使用平台在线对特定案件实行案后跟踪问效和案后回访,了解当事人生活状态。

对家事矛盾纠纷的化解,非司法机关一己之力可成。吸纳社会力量,形成多元解纷的聚合之力才是解决之道、推进之策。

2018年,北京一中院家事审判庭与北京市妇联权益部联合签署《在家事审判中注重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引入一支由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人员、退休干部等组成的家事调解员队伍。他们日常参与协助案件调解、调查、心理疏导。据了解,多方聚力使北京一中院家事案件调撤率近5年从27%上升至35%,许多案件实现同步执行,无一起矛盾激化案件。

北京一中院家事审判庭还先后推出多份涉家事规范指引、程序指引、维权指引、释明规则等“秘笈”,近期又与北京人民调解协会、北京市妇联权益部建立了协作伙伴关系,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专业审判:深耕细作终局定分止争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1月13日,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新规婚姻关系解除案,在北京一中院审结。

据该案主审法官、北京一中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张琳介绍,该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关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新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时间效力的相关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合议庭当庭作出改判。

在张琳看来,家事审判注重法理情相交融,不仅有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双重作用,也需要情感互动和柔性关怀。这种独特的审判思维和工作方法的实现,离不开北京一中院这支拥有“最强大脑”的家事审判团队。

据悉,在家事法官的选任上,北京一中院权衡经验与学历在家事审判中的重要作用,选任热爱家事审判、具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员担任法官,并在每个审判团队中配置至少一位女性法官,更好地落实妇女权益保护。目前,家事审判团队共有25人,86%以上的员额法官、90%以上的法官助理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审判思路转变是专业化审判的关键。”北京一中院副院长单国钧表示,通过学习培训,家事审判庭法官从以往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财产权益的一体化保护,实现从刚性司法向柔性司法的转变,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现代家庭纠纷的诊断、治疗、修复等多维功能。

专业化的审判团队组建后,其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优势很快就显现出来。

数据显示,近5年来,该院家事审判业务庭两个团队审结各类家事案件4031件,案由涉及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等,收案量呈逐年上涨趋势。


职能延伸:微创新让司法为民不停步

近日,伴着初夏的暖阳,几沓厚重的司法专邮从北京一中院寄出。而城市另一端的当事人还不知道,一份特别的判决正在赶来的途中——

“如果说结婚是一场因爱相聚,那么离婚则是一次为爱转身。愿你们就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案卷堆叠下,北京一中院家事审判庭法官吴扬新在电脑前将审理离婚案件的万千思绪一字一句凝结成一篇真挚的法官寄语,附页于判决书后。想起双方当事人争夺孩子互不相让的场景,吴扬新写道:

“虽然你们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你们却能够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虽然你们不能将爱情进行到底,但你们却可以将爱进行到底……离婚判决并非割裂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而是对婚姻解除条件下子女生活的安排。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仍需要你们去呵护与维系。”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当事人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早早等在了法院门前,“法官寄语字字句句温暖融化了我的心,这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书,我们一定会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

据介绍,针对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等特殊案件,北京一中院家事法官探索在判决书后附上寄语,既保证了判决书的严肃性、规范性,又温暖了当事人。

北京一中院司法为民步履不停,2020年4月又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开具机制及配套线上申请系统。离婚证明书上只有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及生效时间,并记载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等信息,不涉及双方离婚具体事实。

“离婚证明书的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二者都能起到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的作用。”张琳介绍,离婚证明书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时,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既便于携带,又很好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据了解,离婚证明书可通过北京一中院线上申请系统申领,快速便捷,专邮送达。截至目前,北京一中院已累计发出近百份离婚证明书,时间跨度涵盖2007年至今的生效裁判。

“微创新能带来大变革。家事法官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并转化为具体行动,不仅是北京一中院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切实贯彻,也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注脚。”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如是说。

本文原载于《人民法院报》

2021年5月14日 第01版

记者:白龙飞

通讯员:葛媛媛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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