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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竞赛“积分”制实施办法来啦!

新媒体中心 华商传播与传媒学院 2022-12-11


为强化学生专业素质培养,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切实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传播与传媒学院拟推行专业技能竞赛“积分”制,以在此基础上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传院学风的不断提高。



一、参与对象


传播与传媒学院全体学生


二、积分统计范围


与传播与传媒学院专业密切相关的各项赛事,包括但不限于传院开展的各项专业竞赛,但仅认可政府部门、学校、权威专业协会举办的赛事。


三、各项赛事细分原则


四、表彰


(一)学院以学年为统计单位,对每学年积分排名前10的同学颁发“技能之星”荣誉证书,符合学校“技能之星”部分奖项标准的,推荐学校参评。


(二)获“技能之星”者,按照院系级竞赛一等奖,另外加学业科研分。


(三)获“技能之星”者,在毕业季,如无未解除处分,且预期能够正常毕业,可由学院出具优秀鉴定证明,并可商请学院领导开具亲笔签名的就业推荐书。


(四)获“技能之星”者,将提请学院颁发一定奖金或奖品(具体以向学院申请数额为准)。


五、附则


(一)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20年9月至今参加的比赛,可申请补充认定。


(二)上述各项细则解释权规传播与传媒学院所有。


传播与传媒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编辑|陈宇佳

初审|梁嘉韵

复审|黄   巡

终审|谢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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