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传播与传媒学院学生竞赛“积分”制实施办法来啦!
为强化学生专业素质培养,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切实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传播与传媒学院拟推行专业技能竞赛“积分”制,以在此基础上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传院学风的不断提高。
传播与传媒学院全体学生
与传播与传媒学院专业密切相关的各项赛事,包括但不限于传院开展的各项专业竞赛,但仅认可政府部门、学校、权威专业协会举办的赛事。
(一)学院以学年为统计单位,对每学年积分排名前10的同学颁发“技能之星”荣誉证书,符合学校“技能之星”部分奖项标准的,推荐学校参评。
(二)获“技能之星”者,按照院系级竞赛一等奖,另外加学业科研分。
(三)获“技能之星”者,在毕业季,如无未解除处分,且预期能够正常毕业,可由学院出具优秀鉴定证明,并可商请学院领导开具亲笔签名的就业推荐书。
(四)获“技能之星”者,将提请学院颁发一定奖金或奖品(具体以向学院申请数额为准)。
(一)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20年9月至今参加的比赛,可申请补充认定。
(二)上述各项细则解释权规传播与传媒学院所有。
传播与传媒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编辑|陈宇佳
初审|梁嘉韵
复审|黄 巡
终审|谢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