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采风(VI)| 成本收益分析中的若干成本与收益【哈佛桑斯坦教授】
文献来源:Cass Sunstein, Some Costs & Benefits of Cost-Benefit Analysis, 150 Daedalus: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Sciences【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刊】,208-219(2021).
作者:哈佛大学法学院桑斯坦教授
编译人:张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审校:郑雅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摘要:美国这个行政国家已经转变为一个成本收益分析国家,至少对于行政机关而言,美国现行法律要求一项规制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时才能被推行。一些人为这一发展欢欣鼓舞,另一些人却表示反对。对于成本收益分析国家的拥护者而言,基于教条、直觉、纯粹表达主义、政治偏好或利益集团力量的规制通通违背了他们的理想。对成本和收益的关注是新边沁主义者的努力,旨在探究规制的现实影响。对那些反对现代行政国家、反对援引公共选择理论以及反对委托机关所谓自我决策的观点,成本收益分析投下了务实的、怀疑的目光。聚焦于成本收益分析对超越正反两方肤浅的争论也有着宝贵助益,这些争论往往会探求一个无益的问题:“你支持哪一方?”。未来会有更好的途径来检验规制的结果,我们可能会考虑使用新密尔主义的以下方式:1)减少事前投机预测,更多依赖实际评估;2)直接关注福利本身而不是其他不完美的替代品;3)密切考虑分配问题——哪一部分人受益,哪一部分人受损。
这篇主要分析了成本收益分析需要额外考虑的要素,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美国成本收益分析的使用缺陷与改进进路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成本收益分析的不足
成本收益分析会受到政治因素影响,无法成为规制推行的决定性驱动因素,在严谨性、覆盖面和准确性方面,成本收益分析也可以做得更好。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福利的代理,成本收益分析需要尽可能地使分析结果接近福利本身。为了分析潜在的风险,教授举了两个基于现实但又高度典型化的事例。
第一个事例是环境保护署拟推行一项优化环境的法规,在货币化的成本收益分析中,收益超过成本,该法规毫无疑问应该得到推行。但教授又提供了四个事实:法规的福利将主要由老年人享受;法规将造成重大失业影响;行政机关无法证明失业人群将在短期内找到工作;低收入人群和有色人种更多地享有该法规的好处。考虑到这些事实,决策似乎没有那么笃定了。
第二个事例是交通部拟推行一项法规,但这项法规的收益要明显低于成本。教授同样给了四个事实:这条法规将更多地减少幼儿死亡;丧失幼儿的父母将遭受巨大痛苦;新车购买者不会注意到购车成本的增加;摄像头还将提升人们的驾驶体验,但人们在买车时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考虑到这些事实,我们应按照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决策吗?
上述事例告诉我们,尽管成本收益分析大体上是最有效的分析规制福利的办法,但它告诉我们的信息还远远不够,一些难以量化甚至无法量化的变量在决策过程中也非常重要。如果我们能直击福利本身,比如知道那些成本收益分析中未考虑到的事实并能说明政策的实际后果,我们就可以不做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取决于支付意愿。但我们不能使用支付意愿来直接分析福利,一方面支付意愿是基于一种预测,有预测失误的可能;另一方面支付意愿取决于支付能力,根据支付能力不同,人们对福利的认知也不同,这使得人们无法很好地衡量福利效果。而且即使不考虑纯粹的分配因素,让高收入者付出的成本超过低收入者收益这一情况,福利到底会有多少,这个问题也很复杂。
(二)可供参考的福利分析路径
社会学家用来衡量福利的“自我幸福感报告”具有研究前景。经济学家保罗·多兰认为,福利由人们广义上的快乐感和目标感组成。这些感觉来源于人们对生活的实际体验,似乎比货币化的投射更加重要,基于支付意愿的“自我幸福感报告”或许能提供比成本收益分析更准确、更直接的福利衡量。
研究人员主要通过询问整体生活满意度来获得人们的衡量标准,从而测试生活事件对人们的影响,依此获得人们的评价性福利;而通过人们对工作、社交等具体活动的评价来获取人们的体验性福利。教授认为,评价性福利是更准确的福利衡量标准,但评价性福利是否体现了人们对整体生活的长期看法,这一点还不是很明确。
密尔对边沁的批判是有启发性的,人的价值感不能被忽略,这就要求我们对福利有一个更广的定义。如果福利分析措施忽略了人的价值感,那么人们将错过成本收益分析本能捕捉到的重要信息,因为成本收益分析通过支付意愿尊重了人们出于各种原因对不同商品的在意。
尽管主观幸福感研究有助于分析规制福利,但目前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才刚起步,无法为行政人员提供大量帮助。首先,福利的概念是模糊的,无法进行有效计算;其次,对于目标感的衡量,我们可以获取的信息太少了;最后,即使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我们也不能直接把特定的监管结果与福利变化相对应,我们更多了解到的是重大生活事件的后果,而非法规的福利影响。
(三)改进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应当被改进,以更好地弄清收支,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合上述分析,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时还应考虑下列信息:1)失业的影响;2)一项规制提供的剩余寿命,如果一项法规不成比例地保护更多的高剩余寿命,那么这项法规也应得到推行;3)巨大成本是否分摊在大量人口中;4)与某些结果相关的强烈情绪,如父母丧子的痛苦;5)与增加舒适性和便利性相关的体验性福利。6)人们支付意愿较小而福利收益巨大的公共救助事务,比如对精神病人的救助。7)分配的影响,谁获利,谁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