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两会时刻】民革界别政协委员参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江南文化联组讨论

苏州民革 2023-09-20

点击上方“蓝字”,发现更多精彩。

今天(3月31日)上午,民革界别政协委员根据大会日程安排,讨论了政协苏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及选举办法,并反馈了讨论结果。





下午,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江南文化联组讨论会上,委员朱依东作了题为《深化古建老宅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的发言。



朱依东说,苏州古城最具有代表性的元素包括:苏州园林、小桥流水、古建老宅。古建老宅是指分布在古城区内的文保建筑、控保建筑等具有苏州典型历史文化特色的古建筑。从古城保护更新的角度,苏州古建老宅众多,要修得满意,用得舒坦,面临现实困境。建议:

优化管理体系,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形成市、区两级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考核监督与评估激励。强化并整合现有相关指挥部职能,构建以指挥部统筹,区、相关部门、实施主体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对项目规划方案、资金流转等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审定和推进。


坚持保护优先,建立修缮修复引导体系

通过对古建老宅的历史研究、建筑本体研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与改造方案,建立修缮修复引导体系。修缮时按照原有特征,使用相同材料进行修复,修旧如故,以存其真。


完善标准规范,建立适应性的制度框架

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古建老宅保护修缮技术规范、修缮改造施工技术导则、保护利用消防导则、设计评审机制等,修订适应保护利用需要的专项技术标准。


强化活化利用,建立分类管控引导体系

在保护基础上探索古建老宅更好的利用方式,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使其在活用中获得新生。


拓展资本渠道,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研究制定古建老宅买卖、租赁、经营等涉及的土地置换、土地出让金、租金优惠、税费减免、公积金使用等激励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主体共同参与。



委员徐华平作了题为《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江南文化最美的底色》的发言。



徐华平说,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苏州公共文化服务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创新性不足。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科技应用不强。三是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不充分。四是公共服务适老化便利程度不高。五是“江南文化”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引领还不够。为此,建议:

全域布局,推动公共文化空间新颖化
1

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出台苏州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导性意见、建设规划、引导规范等政策文件。

2

引入资本,推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应用PPP模式,推出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试点。

3

多元融合,关注基层。以社区为中心,整合社区周边菜场、活动中心、体育设施、公园广场等空间,进行“微更新”“微改造”。


科技赋能,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
1

积极开发新技术,布局元宇宙新场景。在苏州博物馆、山塘街,同里、周庄古镇等旅游打卡地,布局沉浸式演艺、体验式夜游、互动式娱乐等元宇宙场景,助力苏州文旅产品升级。

2

运用现代技术,推动文旅服务科技化。在各大文化场馆,以及景区景点等建设多功能文旅服务展示空间,增强服务体验性。

3

借助大数据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全市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建立大数据收集、分析、应用平台,提升公共决策科学性、精准性。


智慧服务,推动公共文化适老化
1

预约类文化场馆推出老年关怀版。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线上预订关怀版”,可以采用大字版、语音版,线下开通老年人通道。

2

旅游景区推出适老化智慧服务平台。景区可推出基于实时定位的导览、导购、导航、求助等一键式服务,让老年群体放心游苏州,推动银发经济。

3

苏州文化旅游总入口关怀服务多样化。“君到苏州”作为我市重点打造的面向游客的手机端一站式服务平台,可进行适老化的改造和应用。


扩大文化供给,推动公共文化精品化
1

推动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将“江南文化”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主流文化之一,搭建长三角区域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交流平台、行业协会、服务分站等,更好服务市民。

2

创作文化艺术精品。挖掘昆曲、丝绸、评弹、园林等苏州元素,打造江南文化IP,提升优质江南文化供给。

3

加强运营宣传。在苏州公共文化服务生产端、配送端、宣传端持续发力,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江南文化最美的底色。



委员郁子楸围绕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行了发言。



郁子楸说,苏州自2018年3月实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来,在古城保护议事协调、规划实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为此,建议:


用好法律“护身符”

法律应该是我们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器、利器,是我们解决一切困难、问题的“护身符”,我们应当在法律框架下,熟练运用法律条文推动古城保护。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条例》实施至今已经有4年了,涉及到古城保护相关领域的一些上位法可能已经进行了修订、完善,我们应当及时对《条例》进行增删修改。同时,在苏州的权限范围内,也应当在不违背上位法的情况下,敢于突破,勇于创新,进一步结合古城保护实践,丰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古城保护保驾护航。




编 辑 _ 蒋思远


扫码关注我们微信号:suzhouminge苏州民革


往期精彩回顾



【两会时刻】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今日开幕,民革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开幕式

【两会时刻】委员说(一)

【两会时刻】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隆重开幕,民革进行会前动员

【两会时刻】一起来看看今年市两会民革都提交了哪些提案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