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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成立区诉调对接中心,“无缝对接”打造大调处格局

长安评论 2020-08-26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良才

2017年8月,包河区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协调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区诉调对接中心,依靠双方的相互借力、优势互补,打造了各方参与的大调处格局。

完善机制,实现工作流程无缝对接


完善诉前委派调解机制。对于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编立“多元调”字号的案件,由诉调对接中心负责分流给区司法局,再由区司法局交给特邀调解员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中心法官予以指导。


对当事人息诉的,直接由调解员结案归档;对调解成功的,经当事人要求,可以由指导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及时向区法院进行反馈,并向区司法局报告,案件立即转入诉讼程序。


对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当即审理、当庭裁判。


完善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对于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由诉调中心审核把关后,书面委托区司法局指派调解,原则上在30日内并在开庭前调解完毕。


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官审核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由调解员指导双方填写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并记录双方争议焦点,及时回转到诉讼程序继续审理。


完善联动调解机制。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多次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共同探索多元化解工作模式。


区法院积极参与和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尝试吸纳法学、心理学等专家协助参与诉调对接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或辅导,助力纠纷化解;接收和办理街镇司法所和警民联调室等调解组织移送的司法确认案件。


科技支撑,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实现电子档案无障碍流转。诉调对接中心通过外接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一次性采集相关信息形成卷宗文件,写明案卷名称、案卷事由、案卷号和登记人,建立电子档案,实现所有材料线上登记流转。


纸质材料则全程由法院保管存档,避免流转中可能出现的丢失、损毁。


实现案件线上分流分办。坚持以法院为主、司法局全程辅助监督的案件派遣原则。


诉调对接中心对案件进行登记后,按照当事人居住地或案件发生地管理原则,将案件直接委派至相应的调解组织接受调解。


对于法院无法判定归属地的案件,可直接派发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派。


对法院委派案件的归属地有误的,各调解组织可退回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进行二次指派。


实现调解过程全流程管控。案件指派后,后台系统自动向调解员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醒其及时了解纠纷情况。


各调解组织在系统中查看案件基本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接收条件。


一旦接收案件,调解组织需及时组织调解,并在30日内将案件“六要素”(调解申请、案件登记、调解记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拍照上传至系统,及时报送给区司法局和区法院。


遇到案件复杂需要延长调解时间的,可写明理由提交延期申请,由立案法官审核决定是否延长时限。


实现调解数据实时统计分析。通过系统中设置的“案件查询”模块,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均可查询全区范围内案件的处理、交办、归档状态。


系统同时设立了“统计分析”模块,可以对所有案件的委派数量、接收数量、调解成功数量、司法确认数量进行数据统计,以此作为考核调解组织、发放调解员劳务补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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