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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调整补充公告
经榆林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市参加“陕西省师范类高校就业联盟2021届毕业生大型招聘会”招聘条件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中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2条:“第一批次相关教育类专业202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调整为“第一批次师范类专业202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将中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3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学历须为第二批次及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招聘专业以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主”,调整为“普通高校2021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学历须为第二批次及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招聘专业以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准”。
三、将小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第一批次普通高校2021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将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第二批次普通高校2021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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