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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招聘120名辅警公告

陕北小招 2023-02-21

根据《榆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榆林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20名,其中男性108名,女性12名,具体招聘职位表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可靠,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一线道路交通勤务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敬业奉献,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具有榆林市常住户口(2021年11月26日前已落户的)。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1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另:本公告发布之日前,退役士兵或由榆林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并派遣至公安机关管理使用未过渡为辅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

7.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彩发、无色盲色弱等。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目前已纳入榆林市公安机关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yl.gov.cn)、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http://ylgajj.yl.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名请登录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进入。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8:00至2021年12月3日2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4日8:00至2021年12月6日24:00。

(三)网上缴费

1.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8:00至2021年12月9日24: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2.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后,本人可向考务机构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

3.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在现场审查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岗位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数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2021年12月15日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退还报名费。

(五)笔试

1.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笔试以客观题为主,满分150分,采取机器阅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3.对笔试违纪和零分两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公安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现场审查和政审

1.对笔试成绩有效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现场审查和政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现场审查和政审。

2.现场审查与政审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另行通知。

3.对应聘人员有无残疾、有无口吃、有无重听等情况现场进行初审。

4.对应聘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

5.参加现场审查和政审的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有二维码);

(5)《报名登记表》;

(6)退役士兵需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榆林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并派遣至公安机关管理使用未过渡为辅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派遣等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榆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1)。

6.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参加现场审查和政审,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审查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递补至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为止。

(七)体检

1.对现场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规定及本次招聘公告基本条件中第七项内容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及复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及现场审查和政审情况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按照陕西省、榆林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榆林市市本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现场审查和政审时,需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陕西健康码”为“绿色码”,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如实告知情况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榆林市公安局官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避免错过。

5.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和14:00至17:30,咨询电话:0912-3285304。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榆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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