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选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拓宽营商环境问题收集反馈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5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士,以及自愿参与全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普通群众和宝塔区常住居民。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原则性强,能够廉洁自律。
(二)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
(三)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和工作精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区属各部门单位从“五上”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招商引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以及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士中推荐“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人选(其中:区人大推荐人大代表3名,区政协推荐政协委员3名,区委统战部推荐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2名,综合产业园区管委会推荐民营企业代表2名,延安新材料产业园推荐民营企业代表2名,区经发局推荐“五上”企业代表2名,区司法局推荐法律从业人员2名,区融媒体中心推荐新闻媒体工作者2名,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推荐民营企业代表2名,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推荐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代表2名,区招商引资中心推荐招商引资企业代表2名,区工商联推荐企业代表2名,其他区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推荐工作人员1名),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组织推荐),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个人自荐),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审查聘任。组织推荐人员及自荐人员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聘任方式。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后,颁发“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证书。“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聘用期暂定为3年。
四、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
(一)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全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配合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区营商环境有关的调研、座谈活动;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行“点对点”代办、领办、助办等服务。
(二)工作纪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及时整理报送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不得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义开设微博、微信、微信群、QQ群等账号;不得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身份干预、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严禁接受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报名方式
(二)报名方式: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otaqu.gov.cn)、“宝塔营商”微信公众号下载《“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组织推荐表经单位盖章报送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礼堂老发改委楼406室),个人自荐表请发送至邮箱:btys608@163.com;联系方式:0911-8818650。
附件(阅读原文查看):
1.“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报名表(组织推荐)
2.“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报名表(个人自荐)
来源:宝塔区人民政府网
2022-05-16
2022-05-15
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