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正式发布:生物
生物
Ⅰ. 考核目标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将课程标准的必修及部分选修内容,确定为高考理工类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
1. 理解能力
(1) 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
(2) 能用文字、图表以及数学方式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3) 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 实验与探究能力
(1) 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等进行运用。
(2) 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分析、解释,并能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
(3) 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运用观察、实验与调查、假说演绎、建立模型与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
(4) 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做出恰当的评价和修订。
3. 获取信息的能力
(1)能从提供的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2)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与生命科学相关的突出成就及热点问题。
4. 综合运用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学问题。
Ⅱ.考试范围与要求
生物学科的考试范围包括必考部分和选考部分,必考部分在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范围内,选考部分在课程标准选修模块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模块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范围内。必考部分的试题是考生必做的,选考部分的试题需要考生在规定的选考内容中选择。
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知识内容表中用Ⅰ和Ⅱ标出;实验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则用文字说明。
Ⅰ和Ⅱ的含义如下。
Ⅰ: 对所列知识点要知道其含义,能够在试题所给予的相对简单的情境中识别和使用它们。
Ⅱ: 理解所列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能在较复杂的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
生物知识内容表一
必 考 部 分
生物知识内容表二
选 考 部 分
信息来源: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网站
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
《中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