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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 福建省林业局等单位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学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10月是福建省第三十三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进一步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0月26日,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人教处、林业工会党支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党支部、省博物院第四及第五党支部、屏东社区党支部在华大街道屏东社区联合开展“学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展示了野生动植物宣传图册、展板、动物标本等,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等宣传材料及书签、购物袋、水杯等宣传品,并开展互动交流,给广大市民更直观、更深入的科普介绍,引导广大市民关心关爱野生动植物,自觉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不违法采挖野生植物。
热心群众现场书写“万物和谐”书法作品1幅赠送给省林业局。
来源: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一审:廖小军
二审:刘伯锋
三审:傅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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