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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库+碳库 | 全国首创!漳州这票,靓!
漳州在全国首创
林业地票林票碳票“三票融合”
近日,漳州出台实施方案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现了林业地票、林票、碳票
“三票融合”
“三票融合”在全国尚属首创,将有助于实现林业生态产品价值,使集体得财、林农得益、经营得利、社会得绿。
村集体和林农分别以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入股,持有地票;实际出资人以经营权入股,持有林票;地票、林票的发行人为开展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的漳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此举破解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不清、变现不易等问题。
“出地给地票,出钱给林票,凭票分红。”漳州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吴金盾解释道,地票是把林地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林票是把出资金额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碳票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
村集体所持地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质押贷款,村民所持地票只能在村内交易,旨在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收益牢牢锁定在村集体和村民手上。林票可供社会资本进入、流转、退出等,但须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碳票可用于交易和质押,进而提高林票、地票的价值。
来源:“闽南日报”微信公众号
一审:姚 斌
二审:黄 海
三审:傅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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