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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爱辉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爱辉区城镇户籍人员;
2.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在户籍所辖地社区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人员;
4.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二、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就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
2.推荐用人单位。就业部门为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用人单位,帮助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具体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
3.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就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三、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承担。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8270582
地 址:爱辉区雪松街与魁星路交叉口人社大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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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郭淑英
审核:杜馨玉
编辑:吴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