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22〕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抢抓氢能产业发展关键机遇期,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履行“3060”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氢动吉林”行动,把发展氢能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加强技术研发,提升装备制造水平,贯通氢能产业链条,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抢占绿色氢能产业发展新赛道制高点,打造“中国北方氢谷”,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安全为本、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市场主导、产业协同、示范先行”的原则,积极顺应能源变革发展趋势,立足吉林产业基础优势,超前谋划布局,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聚焦“绿色吉化”(氢基化工)、氢能交通、氢储能、氢能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强化顶层设计、技术攻关、应用推广、产业扶持和项目对接,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省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氢能项目有序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初步完善,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产业链布局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6-8万吨/年;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炼化产能达25-35万吨/年;在“两轴多点”建成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规模达到500辆;力争氢能产业产值达百亿级规模。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30-40万吨/年,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炼化、氢冶金产能达20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70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7000辆;氢能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规模。到2035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千亿级规模。
二、先行先试
(四)设立先行先试区。设立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松原市、延边州、梅河口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为先行先试区,结合我省氢能规划“一区、两轴、四基地”空间发展布局,因地制宜,重点布局氢能示范项目,孵化氢能装备产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优化氢能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以点促面,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实施路径
(五)推进交通领域率先行动。发挥汽车产业优势,适应我省冬季高寒条件,率先在交通领域开展行动,加快培育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扩大氢能应用市场规模。以商用车为主、乘用车为辅,支持推广氢能车辆应用。在全省主要城市开展以城际交通、市内主干线、旅游景区等场景为主的道路交通应用示范。在示范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制氢加氢一体站、油气氢电合建站等基础设施。
(六)推进化工领域重点突破。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工业部门绿色转型需求,重点在工业领域进行突破,深度开发氢能在化工领域的应用潜力,大力开拓规模化用氢场景,实现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就地消纳。以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为抓手,重点推进绿氢在合成氨产业示范应用,持续探索绿氢在甲醇、炼化产业示范应用,逐步打造具有成本优势的绿色氢基化工产业链。
(七)推动装备领域自主发展。发挥技术创新优势,结合氢能产业的高技术需求,加快在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布局,有效融合氢能创新链与供应链,着力构建产业发展内循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引育可再生能源制氢头部企业省内发展,加强省内产业发展协同,形成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产业化能力。重点引育先进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企业,提升我省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全产业链技术水平,推动碳纤维高压车载储氢等装备研发制造。
(八)推动能源领域协同示范。发挥氢能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结合未来高比例新能源发电的储能调峰需求,前瞻性在能源领域开展布局,加强氢电协同,强化氢能产业发展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协调性。加快推动省内新建燃气轮机具备掺氢(氨)运行条件,并率先示范。逐步探索省内燃煤机组掺氨改造以及氢燃料电池在热电联供、固定式发电、数据中心、通讯基站等领域的应用。
四、分步实施
(九)培育示范项目。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聚焦《“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战略布局和六项重点工程,合理统筹产业发展时序,重点在“绿色吉化”(氢基化工)、交通运营、基础设施、天然气掺氢、储能调峰、氢气储运、装备制造、研发平台、标准体系(质量技术基础方面)等九个方向开展示范。
建立年度示范项目清单,推动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按年度开工建设;建立“十四五”滚动实施项目清单,储备一批短期有望具备落地条件的项目,按项目成熟度,逐步列入年度示范项目清单;建立“十四五”跟踪推进项目清单,跟踪一批符合我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适时列入滚动实施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年度动态调整,由吉林省“氢动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吉林省氢能产业发展顶层协调机制。成立吉林省“氢动吉林”行动领导小组,由省级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省直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省氢能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氢能项目示范,培育氢能产业集群。
(十一)建立政策体系。建立由《“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吉政发〔2022〕22号)以及相关专项政策组成的氢能产业发展“1+N”政策体系,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产业链示范应用、支持氢能企业做强、建立氢能服务体系等方面实现突破,推动我省氢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十二)发挥智库作用。成立氢能产业咨询顾问委员会,充分发挥氢能领域专家在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府涉氢事务等方面的顾问作用。引进国内外氢能产业顶级专家,构架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加速提高决策水平和研发能力,加快我省氢能产业发展进程。
(十三)成立产业联盟。成立吉林省氢能产业联盟,组织国内领先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头部企业,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平台,推动氢能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创新、资源整合、示范应用。引进全球氢能相关资源落地,积极组织行业交流与研讨,促进我省氢能产业全面发展。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氢能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体验氢能技术产品,提升社会对氢能利用的认可程度。积极开展论坛、座谈会、主题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省形成发展氢能产业的共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氢能产业决策公众参与水平。
附件:
1.“氢动吉林”行动年度示范项目清单(2022年度)
2.“氢动吉林”行动“十四五”滚动实施项目清单
3.“氢动吉林”行动“十四五”跟踪推进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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