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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浪,请管好你的身份证!
近期,公安在开展打击涉案对公账户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专项行动中发现: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使用14-28岁的居民身份证注册企业、开办对公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便利条件的“后浪”青年居多,这些涉案“后浪”有的是被犯罪团伙利用,有的是因不劳而获的思想作祟滑入深渊。
在此,给所有心中有火、眼里有光的“后浪”们提个醒:逐浪,也请管好你的身份证,严守法律底线,才能飞得更高!浪得更远!
1.充当洗钱工具
在黑产内,对于全套身份伪装信息,有个专有名词,叫做“四件套”。所谓“四件套”,是指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对应手机卡+身份证对应银行卡+网银U盾,一般来说银行卡都是已经开通网银的,某些手机卡甚至还会预存话费。
有了这四件套,诈骗犯足不出户,就可以用这些银行账户来接收诈骗得来的巨款,再迅速把这些巨款通过网银“天女散花”似的转到数百个帐户,再雇用专业的“车手”去柜员机取款,也有转入第三方或第四方支付平台洗钱。
就是出借身份去注册各种公司。这种公司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诈骗,实际控制人为了逃避打击就借尸还魂,有钱自己赚,有事“法人”顶。还有一类是注册空壳公司,形成公司“四件套”(营业执照、公章、对公帐户、U盾)出售给诈骗集团用于洗钱。
4.“薅羊毛”
这些“薅羊毛”大军就使用买来的身份证批量注册僵尸用户,用这些僵尸用户大量领取各种优惠券、红包后再通过各种方式变现,让商家损失惨重!
那么,买卖身份证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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