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23年计划开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支持建设50家左右公共实训项目,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加快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高的企业、院校。
2.设有负责实训日常管理运行的专门机构。
3.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实训指导师队伍,其中专职队伍不低于50%,具有专科以上(含)学历或取得高级工以上(含)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实训指导师不少于60%。
4.拥有自有产权的实训场地,实训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米,专门用于实训设备安置、实训操作、成果展示等实训用途。
5.具有一批专用实训设备,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6.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开展实训业务,多渠道筹措资金。
7.实训管理、财务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考核评价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管理)、应急安全管理等制度完备。
8.与不少于5家的企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实训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
9.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5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2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400人。
10.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3.涵盖的职业(工种)3个以上。
4.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等方面的投入不低于50万元。
5.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
6.申报成功一年内,年实际实训人数不低于年可提供实训服务能力。
7.充分发挥实习实训、供需对接、评价认证、技能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作用。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其中,省级(含)以上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技工院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各类企业和其他院校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登录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点击法人登录(未注册需先注册)后填报有关信息,提交到相应主管单位。
(二)综合考虑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则上推荐不超过6个,请于2023年7月31日16:00前在平台完成审核推荐工作,过期不报视同放弃,无各市、省主管单位盖章推荐意见视同无效。登录网址http://project.gxt.shandong.gov.cn/,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向联系人索要。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实训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实训能力、实训任务是否达标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实训项目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密切程度、实训工作完成数量及质量、技能人才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等方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在此基础上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按程序发文公布。
(四)申报成功,申报单位可使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技能实训工作。
(五)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四、注意事项
实训项目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带山东、山东省、企业或学校名称等字样,示例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
联 系 人:省工信厅产业人才处 朱沧洋 李善峰
联系电话:0531-51782583 51782521
申报网址:project.gxt.shandong.gov.cn
账号登录注册技术支持:石传建 13075376161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文旋旋 15692370361
附件:
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
2.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模板)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