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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轩、何沛芸:新闻实操中的困境、风险与伦理|媒笔记

深度训练营 深度训练营 2022-04-30


/ 媒笔记 /


🕐 2022年3月5日 20:30


📚从深度到热点

国内新闻环境下的风险与伦理思考


✍🏻 张晓艺


朱轩 何沛芸

深度训练营四期学员

澎湃新闻调查新闻部热点记者

从最近的“俄乌战争”“柬埔寨血奴事件”等热点新闻开始,两位记者首先分享了自己在信息核查方面的经验、技巧;更进一步地,通过自身的实践和观察,她们从不同阶段、多个角度讲述了处理与采访对象的关系时可能遇到的困境、矛盾与伦理思考。


正如两位分享人所说,文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欢迎正在阅读文章的你在评论区留言,一起探讨~



如何核实受访者身份」


何沛芸:有些选题的操作周期比较短,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如何搜集资料信息、需要核实哪些信息、如何核实信息?


首先,如果涉及到采访,受访者的身份需要核实。这时一般可以请受访者提供相关证件。例如之前西安考研期间遇到困难的学生,可以请他们提供准考证。还有一些侧面确认的方式,比如实名账号、手机号、支付宝,还有来自社区工作人员或者街道人员的确认。


「一些实用的信息核查工具和机构」


何沛芸:在核实信息时可以用到一些工具:


第一,Google反搜图片,按照时间顺序找到最初发布信息的源头,以此为线索看是新图还是旧图;


第二,InVid-WeVerify软件可以提取视频中的关键帧并进行反搜,也可以搜到最原始的视频。


还有一些国内外新闻核查机构:国内的“有据核查”,英国的Bellingcat(一个英国调查记者成立的组织),美国一家电视公司旗下的Verify;还有一些传统的新闻机构,比如BBC也有事实核查的栏目,他们会做一些更深入的分析性推理,如果对推理逻辑比较感兴趣可以去看一看。




但有些消息可能是权威信源也无法辨知真假的,比如说在这次俄乌战争期间“乌克兰的总统泽连斯基是否离开了首都基辅”这一话题,交战双方的说法其实都有待考证,采信可能都要谨慎一些。这就是一个罗生门。


「信源获取难度高:柬埔寨血奴事件」


朱轩:近期的“柬埔寨血奴事件”处在一个很微妙的地带——这个事情发生在柬埔寨,但是在国内引发了很多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从官方信源进行核实是比较难的。


我看最初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与当事人的对话,对话在国内引爆,上了几次热搜,紧接着有媒体去做深度一点的报道,挖掘周边的产业链(比如网络诈骗产业园区),再引入血奴事件。然而后来柬埔寨警方辟谣说血奴事件完全是编造的,大使馆也如此声明。


这个事情信源把握难度比较高,因为在我们得知这个事件时它已经是热点了,已经形成了“这个男子被胁迫到柬埔寨做血奴、他是受害者”的刻板印象。在第一个媒体介入后,后面媒体都依据前面媒体的信息去采访,不会再有事实上大的改动。


新信息的补充也比较困难,这种时候柬埔寨警方或者大使馆很难独立获取。所以前期的信源就只有当事男子,以及救这个男子出来的志愿者,信息在这个两个信源中打转、循环,热度越来越高,之后事实就变得很难澄清了。


所以最后即使有大使馆的辟谣,很多人依然将信将疑。因为前期没有做好多信源处理,国与国之间存在信息差,记者也没办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也是大部分国际、边境新闻的问题,容易造成谣言的信息战漫天飞。

 

何沛芸:大使馆辟谣当天,我打电话去询问了相关信息。但当时大使馆是不会单独透露信息给媒体的,这造成了官方取信的困难。


「单信源风险和单信源提示」


何沛芸:“口述或者对话报道”这种单信源呈现需要警惕(前段时间“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事件最初也是以对话稿引爆媒体圈的),我觉得在当下的新闻环境中,这种非正式新闻报道文本是有一定公共价值的,它讲述的不仅是个体事件,并且呈现出一定的对权力的质疑。但是这种报道形式要求读者有较高的媒介素养,能够意识到这是单方面叙述。因此我想,以后媒体是否可以在口述和自述形式的报道前方或者后方增加单信源提示?

 

Q:如果在多信源突破中遇到困难,比如只在其中一方有信息突破,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朱轩: 如果这个事情是独家,还没有被报道出来,那就没办法发稿,信源缺失是硬伤。当然,如果某一方掌握了非常确凿的证据,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者是盖有公章的文件,如果文件核实为真,这也是侧面报道方式。

 

Q:我可以通过系列报道的形式,不断呈现信息增量吗?

 

朱轩:要基于它的风险性进行考虑。如果考虑这个信息源头不稳妥或者偏激,那就必须要寻求另外一方的印证。如果你觉得信源(例如官方信源)非常可靠,那可以去用。不过现在大众似乎也不再百分百信任官方信息了。

 

何沛芸:警惕官方信源其实是一个挺好的现象,比如大众对之前“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事件的官方通告的评价是两边倒的,有人说为什么你们不相信这么清楚的警方公告,有的人就是对这个公告存有质疑,因为它避免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时间点和信息,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事实的全部。


现在的媒体、自媒体环境下,“谣言到底能不能倒逼出真相”这个话题是值得探讨的。无论是否能倒逼出真相,谣言和假新闻对舆论环境的伤害是绝对的。



「身份证明/拉近距离VS隐私保护」


Q:在没有记者证的从业初期,应该如何让受访者相信我们的身份?

 

朱轩:会有一定法律风险。有些时候对方会以“并非持证记者”的理由起诉你。因此在报道过程中,如果对方一定要看你的证件,要提供带教或者编辑的记者证。


第二,如果他一定要你的身份材料,我觉得可以进一步沟通,比如以电话的形式告诉对方,我在这个平台有发稿,有过往报道可以查看;如果对方坚持要看你的身份证,你可以马赛克掉其他信息,只呈现出姓名。你也要和对方沟通好,不可以随意传播我的身份文件。信任的建立还是挺有难度的。

 

何沛芸:说到这个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做暗访时如何保护身份安全。如果是线上,可以采用注册小号、支付宝隐藏信息的手段;如果是线下卧底,还可以PS自己的身份证。

 

朱轩:之前做过一个偷拍黑产的选题。当时为了获取相关材料的话,就要把自己伪装成他们中间的一分子,在口气、姓名、性别上进行伪装。当时我给自己的设定就是一个有特殊癖好的猥琐老大哥,加入他们的群聊,购买摄像头破解软件获取信任。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这些人如果发现你是卧底,保不齐会人肉你,或者侵犯你的隐私,所以在转账时要隐藏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让他们没有办法通过支付宝去搜索你的电话等信息;还有换头像、换名字。


Q:当这个暗访报道发布时记者要署名,是用真名还是化名?后续是否会被对方人肉或者威胁?

 

朱轩: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采用化名。 如果对方很有心,通过你的转账记录(有时即使你隐藏信息,他还是可能会看到你姓名的后一位),之后和报道一对,大致就能猜出你的全名。

 

Q:和采访对象互相加微信之后,朋友圈权限如何设置?

 

朱轩:因人而异。加到一些比较敏感的群体时,最好还是不要开放自己的朋友圈,因为如果你发自己生活相关或者是一些娱乐的信息,当事人看到之后可能会有点受伤——你在报道事件的过程中,居然还在发朋友圈?他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进而质疑你的专业性。


有些不那么敏感的群体,比如专家学者,以及要求你开放朋友圈的人,你是可以和他们分享自己的生活的,毕竟朋友圈是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可以有一些观点呈现和交流互动。


「如何面对带有私人目的的当事人」


朱轩:一般情况下,媒体接收到的爆料信息都是比较单方面的,无论是通过邮箱、个人渠道,还是当事人在微博发声。很多热点事件开端时是没有对立信源的,只有一个人以受害者的姿态站出来,当然媒体也不能只采用这一单信源,在面对这样此类的受访者时也要保持谨慎和质疑。


前段时间我收到编辑转来的一个投诉,当事人说ta在当地一家知名珠宝店买到了一个纯金制造的冰墩墩吊坠,花费了一万多(有购买单据证明),而这个形象是没有经过奥委会授权的。


紧接着是一些后续报道,比如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珠宝店PR的回应,整体现象的观察(比如这个产品还有哪些是在未得到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售卖的),货源(后来证实它的货源主要是来自深圳水贝,当地市监局也做了回应),包括作为宣传平台的短视频平台也对这类商家或产品作出了处理。


但是我发现在退货过程中,当事人和珠宝公司的口径不一致——一方表示已经排查了涉事的门店,发现仅此一家,也已经退货处理;一方说并没有退货处理,出于对这个产品喜爱ta留下了产品,同时指出并非只有一家在售卖。几次询问之后,某天他们的口径突然统一了,有一种可能性是珠宝店公关和当事人私了了。


因为中间有一些不太符合常理的操作,这时我对当事人的信任感开始削弱,我想ta也可能不是纯粹的个人维权——不过这都是我个人猜测。但总体来看,这个事件所推动的方向是好的。


所以有时我会困惑:如何面对不完美当事人?比如ta可能是职业打假的,但是所述的事情的确是真实的、有符合公共利益的良性推动作用的。但是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处理记者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对爆料人的预警:新闻不是工具」


朱轩:做过一个选题,内容是河南的一高校教师读博后离职,校方向ta索赔八十万。这个教师向我们爆料,我在采访了ta、学校相关负责人,结合法院判决做了报道。站在法律角度来看,ta确实是受害者,至少八十万是远高出法定的索赔金额的;但是校方认为教师违约在先,理应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当时报道的评论区有点一边倒,全都在骂这个教师;在这之后,当事人也比较焦虑。我也跟ta反复解释,记者无法掌握舆论方向,能做的只是呈现已知的事实。


这里想要提醒大家:一定要把握好和采访对象的关系。尤其是遇到这种复杂的纠纷,要预先提醒当事人,这个报道发出来之后不一定对你有利,也不一定能帮你解决问题。我们不是一个工具,我们只是一个能够客观呈现多方意见的平台。

Q:如果提醒了之后,当事人不再愿意进行采访或者不同意发布怎么办呢?
 
朱轩:有遇到过类似情况,但当时稿子已经发出来了。当事人对于一些词句不满意,认为表述不够严谨,大发雷霆,让我们撤稿。这时只能不断沟通协调解释,帮他辨明撤稿的利弊。但一般不会撤——如果呈现的事实没有问题,为什么要撤稿呢?
 
Q:您在跟当事人解释不撤稿原因的过程中会表明自己的观点(例如认为这个教师过错较小)来缓和对方情绪吗?还是我们在解释过程中依然要保持第三方的中立呢?
 
朱轩:做一篇报道肯定还是有自己的立场的,如果你认为这个教师的遭遇很合理,可能就不会介入。我是在看到ta提供的一些详细证据之后,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才会去联系。

当然在报道之前是没有表明个人态度的。报道发出来之后,我对ta表达了我的观点,觉得ta确实是受到了很大压力;但是当我感觉到受ta支配时,就停止了后续报道,让法律去做最后的决定,之后再看看能否跟进。

 

Q:一篇稿件完成后发布前应该给当事人看吗?


朱轩:为了确保术语或者结论的准确性会给专家看稿,除此之外,一般不会给当事人看稿。针对记者自己存疑的部分,可以通过电话或者文字的方式和当事人沟通,问这样表述是否可以;不能把整篇稿件或者是表达方式都给当事人看,这相当于被掌控了稿件的节奏,失去了客观立场。


「受访者提供的信息疑似有误,是否要告知?」


Q:请问如果是当事人来求助记者,多方信源求证后得到的信息和当事人有利益冲突(很可能对当事人造成负面舆论影响),但信源真实度有待考证,只是当作事实报道的话是否能发布,发布需要保证当事人对其他信源的知情权吗?

 

朱轩:这个问题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即当事人的叙述和第二、第三信源的叙述冲突。如果事实完全不吻合,这时还要再找另外一方去验证,比如官方。


如果事实部分重合,有一些细微不同的话,要考虑报道中文字的平衡呈现,可以把双方的意见平衡地展现在标题和段落中,比如用“回应体”,前半段是当事人的说法,后面是对立面的说法。


如果冲突当中有一些疑惑的点,可以去寻求第三方信源的解释,了解信息冲突的来源。


如何面对陷入某种思维困境的当事人」


何沛芸:和采访对象的关系有时候是挺难处理的,不同风格的记者处理方式也不同,有的记者可能倾向于和采访者维持较好的关系,以获取采访资料,甚至会为采访对象提供一些支持。


我曾经做过一个“气功大师和他的信徒”的题,大致是:一群东北中老年人,经常到山上去信仰一个气功大师,这个气功大师的法力可以治好他们的疾病,让他们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生活。


当时找采访对象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因为当时那个气功大师已经被官方抓住了,处于拘留状态,那个时候他的信徒都会比较谨慎,不愿讲话。因此一个分享欲旺盛的采访对象是非常珍贵的,我会非常想要去共情ta,希望ta多讲一些自己的经历,更好地呈现这个故事。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她在过去的生活中遭遇了一些病痛和困难,在这个气功大师这里得到了一些心灵上的慰藉。我和她聊了大概两三个小时,很好地共情,聊得非常好;但当我回头去整理采访录音时,发现自己缺少了一些质疑,比如说她相信气功大师的法力可以治好她的病、念经会让家人健康,这是明显有悖常理的。


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挺深:有的采访对象可能并非主动要想隐瞒或者欺骗,ta可能出于自身原因,没有办法脱离事件看清一些问题。这种时候记者不能被采访对象带着跑,需要抓住一些事件的细节,看是否矛盾,是否有违背常识和事件本身的地方。关键点在于记者要分清采访者对事件的解读和自己对于这个事件的解读。


「受访者是“朋友”,还是“工具”?」


Q:如果把受访者当成朋友,会不会破坏客观立场?

 

朱轩:在信源不够充足、事情被证实之前肯定要保持客观,去寻找对立甚至第三方信源。核实后这个新闻事件就结束了,记者可以退场了。


退场时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做后续访谈。比如我之前做过一个“九五后女孩独立买房”事件,退场后也可以在年末时候问问她的近况,这样是比较无害的。但如果这个事件还没有被报导出来,当事人还处在舆论漩涡中的时候,需要保持警惕,不能被一方牵着走。要把握好退场的时机。

 

何沛芸:之前听一个前辈讨论“记者应不应该和采访对象做朋友”这个话题。那位前辈一般不会再和自己曾经的采访对象联系,因为双方的生活始终是有距离的,采访对象就是一个当时获取信息、故事的信源,退场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我个人觉得要分情况讨论,如果遇到非常投缘的采访对象,最后成为朋友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在操作的过程中还是要有底气。

 

朱轩:主动向你爆料的采访对象一般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站在对自己有利的一方去跟你交谈。如果你太过于信任对方或者是在交谈中表现得弱势,ta很有可能会想掌控你的报道方向、文字取向,甚至把你当枪使。这是特别畸形的一种报道关系。为了避免陷入这种境地,要适当展示出自己的立场。

 

Q:和采访对象关系挺好的时候,会觉得作为实习生,并不能够给她提供很好的帮助,反而导致自身会比较焦虑和愧疚。

 

何沛芸:和采访对象成为朋友不一定是最好的帮助ta的方式,更客观、更平衡报道可能才是。

 

Q:如果信源是自己的朋友,那是不是让同事或同行采访会更好?

 

朱轩:朋友还好,很多报道的信源可能都是朋友。但是涉及到家乡、家属这类利益相关的事情最好还是要回避一下。


「同理心是一把双刃剑」


朱轩:很多时候同理心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一些顾虑、选择,比如被性侵当事人报警过程中的多次犹豫;但是有时,同理心也会把你带到某种风险边缘——理解和共情可能会盖过你对单方面叙述的警惕。因为每个采访对象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无论出于性格、记忆差错还是利益顾虑,其叙述都有可能部分失实。


「真实性是底线,平衡性是追求」


Q:如果被采访者有意造假欺骗记者,确实很难辨别,也不会苛责记者吧?

 

何沛芸:我觉得会苛责记者的,因为记者要做的就是分辨事实。当采访者有意造假的时候,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是用其他信源做旁证。辨别是记者的一个工作目的,还是要尽量做到事实的准确。

 

朱轩:在一篇报道发出的那一刻可能就被十几个平台转载,紧接又被分发到头条、抖音、各个APP端口,因此报道的发出是不可逆的;我们只能在稿件发布之前做好万全的措施,至少保证真实性。平衡性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但是每一篇报导都完美平衡是不可能的,而真实性是底线。

 

Q:平衡性这个问题的确挺难的——平衡到什么程度,核查到什么程度。

 

朱轩:对,因为我们都无法预估一篇报道可能产生的后果,只能把往严重的方向去预设,做好先期的工作。

 

何沛芸: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热点选题的限制特别多、也没办法找到较多信源,这时要在选题的价值和报道的风险之中做选择——这个选题的公共价值是否大到媒体愿意承担一定单一信源的风险?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公共价值,这个选题是否可以放弃?


其实也不用太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到时候做决定的不仅仅是记者,编辑部也会有审核流程,一个负责的编辑部会在严肃讨论后做出决定。


「深度稿细节的需求VS照顾受访者的情绪」


朱轩:我记得在武汉疫情期间的一篇报道,当事女生一家四口都在初期感染了新冠肺炎,她的一位家属因为没得到及时的治疗而死亡。我很比较少写这种类型的报道,编辑也觉得初稿缺少细节,因此我不得不一遍遍地打扰我的采访对象。


有一天晚上我和当事女生聊到一个细节:她在医院门诊和急诊之间来回奔跑,一直没有等到空缺的床位,但父亲的病床还在雨中淋着,她支撑不住跪在地上。当时受访者的情绪就崩溃了,一遍遍地质问我为什么要问这些细节,让她一遍遍去回忆这个痛苦的过程,我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她描述的这些细节同样让我觉得非常痛苦,最后也没有写进稿件里。


这个事情让我反思:做深度或者是人物报道,底线在哪?是要保持一个相对外围的角度,还是一定要往里挖,达到一个让采访对象非常不适的状态。


「多媒体材料使用的伦理问题」


何沛芸:使用图片时也有伦理问题。疫情期间编辑部要用一张病人躺在病床上的大幅图片作为当期杂志的封面,我觉得这个图片对读者来说是非常有视觉冲击力的,也能凸显疫情的这种未知感以及严重程度。但是最后编辑部还是否掉了这个提案,因为这个冲击和刺激不仅仅是对于读者的,对于受访者也是同样。


「暗访的伦理问题」


Q:暗访的话,会不会存在伦理问题?比如说是一种欺骗,或者有时会做成“钓鱼执法”

 

何沛芸:还好,因为暗访不是针对随便一家企业或者群聊展开的,通常是因为一些热点事件或者是线人提供线索,其中透露了存在问题的可能性,然后才去暗访。如果的确存在犯罪事实,才会进行报道。

 

朱轩:即使我们调查结果的确发现了犯罪事实,比如说偷拍别人、直播别人的房间,但是我们依然会对当事人信息做画面处理,因为还没有进入到一个执法或者司法的层面,因此还是会对当事人的信息做基础的保护。只是在报道的呈现上肯定是站在对立面的。

 

「媒体什么时候退出当事人的生活?」


何沛芸:深度和热点的选题价值的判定其实是相似的,热点报道其实都有成为深度报道的潜力。但是在一个舆论周期循环之后,记者是否应该退出当事人的生活?


比如说“张玉环事件”。在张玉环出狱之后,这个事件就告一段落了;但是前段时间张玉环和新妻子领证了,像这种私人事件媒体是否要报道?这其实是可以讨论的。我的想法是,如果当事人愿意分享,那么媒体也可以进行一些记录。但是媒体需要给自己画一个底线。

 

朱轩:底线还是挺重要的。有时这种重复性的工作做多了会有做后续报道的职业本能。之前“刘学州买房”这个事情上了热搜,我们有个同事也是去找刘学州做了信息核实——平常看来这可能是一个比较普通的程序,但是这个同事后来很后悔自己这个操作,会想如果当时不是以做报道、履行程序的目的去交谈,而是把刘学州视作一个未成年人,甚至是朋友,后果是否不会这么糟糕?


这也涉及到处理和采访对象的关系的问题。面对不同的采访对象,交往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很多时候你需要保持谨慎、质疑,但有些时候还是需要一些人文关怀。

 

Q:继续以刘学州事件为例,最开始事件的话题是“千里寻亲”,是比较温情的;后来“买房风波”时话题发生转移,我个人认为这时还是有必要继续跟进的。或者媒体应该在寻亲成功后就退出?

 

朱轩:其实也不能说要完全退出,应该说要留给当事人一些喘息的时间。比如在这个“千里寻亲”到“亲情割裂”的转折中,需要留给当事人一些喘息的时间(热点新闻媒体人尤其要把握好尺度),这时更好的办法是让一些深度或者人物的记者,用更长的操作周期对当事人双方的困境做更深入全面的报道,这样的形式更为缓和。如果纯粹以一个惊奇反转的角度博取流量,很容易走偏。


当然在这种时候会有比较大的媒体竞争压力,在压力驱使下你也会想要跟进,但这时你一定要非常谨慎:这是否有可能造成一些恶性结果?如果造成恶性结果,那还不如不跟。


「如何离开和受访者之间建立起的联系?」


Q:如何应对受访者后续的主动联络(求助,甚至借钱这类),甚至纠缠不清?

 

朱轩:我之前联系过一个在东南亚做杀猪盘的男子,当时我急切地想要获取信息,于是和他拉近关系,每天都会聊天;他也提供了一些非常真切的材料,包括他是怎么被骗的、电信诈骗公司的操作流程、骗到钱之后怎么消费等等。但最后这个关系变得非常微妙,他每天早上都会给我发早安,晚上都会发晚安,有一天,他突然把他的身份证发给我了,告诉我,他现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非常害怕,想要逃出去,不想再害人了,让我帮他报警,“我可能命不保了,你难道忍心看着我去死吗?”这时我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出于无奈,当时确实也是没有处理好这段关系,我帮他报了警,却发现他是个在逃犯。这是非常戏剧的一段经历,在这之后我退出了这个为了获取材料而拉近的关系。

 

Q:你是如何抽身出来的呢?是要详细解释一下,还是直接删掉联系方式?

 

朱轩:当时我跟他说明,帮忙报警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立场;之后再有其他求助,我是不会答应的。告诉他我们不是朋友关系,我已经做了所有我能做的。


其实最好一开始就说清楚。在类似事件的报道中,首先不承诺这个报道能发出来;第二不一定能达到他想要的效果;第三我们之间的是采访者和受访者的关系;第四如果事件进入平缓期,可以保持长期的工作关系,如果有什么后续可以跟我说,再做追踪报道。


和受访者之间的关系挺复杂的:有时要疏离,有时又要保持亲密。做热点事件对此感受可能没有那么深切,但我想,在做人物和深度的时候可能体会更深刻,因为你要去深度剖析对方的心理,很容易达到高度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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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 赵蕊
统筹总监 | 胡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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