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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消防救援支队出台《消防员年度考核办法》
成都支队《消防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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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2019年11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规〔2019〕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消防员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政策依据。《管理规定》中,考核考察章节明确了消防员考核的内容、年度考核的程序和评定档次。成都消防救援支队依据该《管理规定》,结合全市消防员管理实际现状,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制定《消防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全文共八章、二十四条,对消防员年度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对考核程序进行规范,将考核结果挂钩奖惩,科学、全面、系统地回答了消防员年度考核“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和结果“怎么用”等问题。
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两严两准”队伍建设标准,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消防员考核评价机制,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评价消防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高素质专业化消防员队伍。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任务,承担“国家队、主力军”职责使命,坚持“五个不动摇”指示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调动消防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政治、重担当,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考核原则
党委统揽、按级实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在经常、注重实绩;公开公正、群众公认;客观全面、简便有效;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考核内容消防员年度考核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消防员按行政职务分为管理类消防员(站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履行分队长、班长职责的副分队长、副班长)和其他消防员进行考核,按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考核成绩由日常考评、体技能考核、民主测评三部分构成,基准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评分数占30%,由大队(站)结合个人平时表现和消防员日常考评加扣分等情况进行评定;体技能考核分数占50%,由相关处(室、中心、队)出具的消防员当年体技能考核成绩进行评定;民主测评分数占20%,由大队(站)组织本单位指战员进行测评评定。即:年度考核总分=日常考评分数×30%+体技能考核分数×50%+民主测评分数×20%。
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夯实基础。体、技能水平是消防员的核心基础,突出战斗力提升这个唯一根本标准。体技能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体技能水平是消防员年度考核档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平时管理。考核办法将日常量化考评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占总成绩的30%。日常考评是对消防员全年日常工作及表现的评价,是区分日常工作优良中差的重要手段,主要针对消防员日常政治思想、业务训练、工作业绩、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和完成任务等,实行全程量化管理,真正实现管在经常、考在平时的目的。三是坚持导向牵引。考核结果作为对消防员奖惩、调整、衔级晋升、职务任免的主要依据。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奖励;同等条件下在党员发展、送学培训、职务任命、疗养安排、团圆计划等方面优先;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晋升衔级。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在规定比例内按审批权限报请三等功。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不享受当年奖励,当年不予评选先进,一年内不予任命管理职务,不选送为学习培训对象,不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按权限逐级报批,予以辞退。END